2026/5/13
高企减税+补贴+品牌加持!2026年苏州姑苏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补贴材料和时间流程!税收减免、资金奖励、项目倾斜、品牌提升!姑苏区 2026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正式启动,面向辖区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开放申报,助力企业完善创新体系,享受系列科创扶持政策,提升核心竞争力。
免费指导热线:19855109130(可加v),选择全面可靠的一站式体系保障。
解锁千万政策红利,专注于项目申报行业13年,沉淀了精准的政策资源、优质的企业资源、成功的项目资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实战方法论与成熟的服务成功案例体系。除了全力打造自身专业项目团队外,相较同行业最大的优势,在于我们有各个流程阶段的人员,分工明细,细致化;各环节均由专人深度把控。想要咨询各省市任何项目申报的都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你做免费项目规划。(勿抄)
苏州姑苏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补贴
1. 培育库入库
省培育库入库:5 万(省)+3 万(姑苏)=8 万元
2. 高企认定(叠加后)
首次认定:市 15 万 + 姑苏 20 万 = 35 万元
重新认定:市 5 万 + 姑苏 5 万 = 10 万元
市外迁入:市 20 万 + 姑苏 20 万 = 40 万元
一、苏州姑苏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范围
1. 在姑苏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
2. 凡2023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2023年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姑苏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至2026年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二、苏州姑苏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时间
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申报。姑苏区分三批次受理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10日、7月10日、8月14日,申请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集中受理批次(每年仅限申报1个批次)。
三、苏州姑苏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流程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企业选择具有资质且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有关规定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下同),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鉴证),并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编写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
1. 网上申报。企业申报采取“一网通报”的方式开展,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见《省通知》《市通知》(附件1、2)。
2. 现场核查。所有申报企业须配合属地街道做好现场核查,并将盖章版现场核查表(详见附件6)提交至属地街道,核查表提交与受理截止时间一致,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10日、7月10日、8月14日。
3. 材料报送。所有申报企业须填写《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企业知识产权有效性汇总审核表》(详见附件3、4、5,选择办理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无需提交附件5),并报送电子版附件3、4、5至邮箱,材料报送与受理批次截止时间一致,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10日、7月10日、8月14日。
四、苏州姑苏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其他注意事项
1. 中介机构条件
《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中,对出具专项审计(鉴证)报告的中介机构进行了规定:(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其中第(1)点所称“不良记录”包括:①因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税收优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受到处罚;②因执业情况受到财政部门、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③受到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自律惩戒(含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④受到注册税务师协会自律惩戒(含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年检不合格、取消会员资格);⑤因违反《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被税务部门列入涉税服务失信或严重失信主体;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的其他不良记录。
2. 企业查询中介机构方式
企业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信息查询—行业管理信息查询—公众查询栏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行业管理—事务所/税务师查询栏目,查询相关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等信息,重点关注注册会计师人数及比例、中介机构不良记录情况以及出具报告的签字会计师或税务师的处罚和惩戒情况等。
各申报企业要审慎选择中介机构开展专项审计(鉴证)工作,避免因中介机构及出具的审计(鉴证)报告不符合《工作指引》规定影响认定结果。
3. 财务资料报备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应附有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验证码,申报企业支付审计报告费用的发票备查,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正文、年度审计报告正文及会计报表每页均须提供备案验证码。
税务师事务所:省内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定报告应在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江苏省税务师行业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报备。报备打印的报告封面会生成二维码,扫描该二维码可显示报告相关核验信息;也可在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输入报备号进行报告防伪查询。
4. 中介机构纪律
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在胜任能力范围内据实出具专项报告,保障执业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提高高企财务申报资料质量。认定机构将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在高企申报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将根据《工作指引》有关规定,由认定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5. 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请认真检查填写与上传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签字盖章齐全,企业名称要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自行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6.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不再需要提供适用事项证明材料;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需在申报前将有关事项的证明材料提交至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审核。
7. 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上报;其中,对企业使用的知识产权全部为受让、首次申报企业使用的知识产权全部为申请认定当年获得的专利(或专利+软件著作权)、企业近一年参保人数小于等于3人、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小于100万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申报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重点核查。
8.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申报企业知识产权全部为申请当年授权软件著作权的,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对存在此类情况的企业不得上报;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不得上报。
9. 各地税务部门依据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公布的“符合出具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报告税务师事务所名单(2026年度)”对省内税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见。
10. 请企业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防止后期因网络拥堵耽误申报。
11. 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从未指定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事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各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企业对以承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由索取不当钱财等行为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五、苏州姑苏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相关问题可咨询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科技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现场核查有关事项可咨询属地街道经济发展处(局)。
注意:关于高企申报培训、高企专家辅导等相关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请拟申报企业主动联系科技处或属地街道。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找我们能为您做什么?(勿抄)
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五、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报告编制;
六、科技成果转化中介、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科技项目投融资。
一个电话,帮您理清思路,匹配最佳项目,让您轻松稳拿补贴政策资金与品牌荣誉提升!
专人在线指导,免费咨询:19855109130,微信同号,获取最新政策详情,欢迎前来交流。
科技项目申报中心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6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