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领20万!成都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检验检测/中试/概念验证等6类服务可用券
2026/4/17
成都市科技局重磅发布《成都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通过电子券形式,支持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购买检验检测、共享仪器、概念验证、中试服务、技术经理人培训、场景验证等6类专业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最高可领用20万元科技创新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每年最高领用5万元(限技术经理人培训)。服务机构接收科创券还可获得最高20万元奖励。本文为您逐条解读领用对象、额度、支持范围及兑付流程,助您提前了解政策红利。
成都市科技局重磅发布《成都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通过电子券形式,支持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购买检验检测、共享仪器、概念验证、中试服务、技术经理人培训、场景验证等6类专业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最高可领用20万元科技创新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每年最高领用5万元(限技术经理人培训)。服务机构接收科创券还可获得最高20万元奖励。本文为您逐条解读领用对象、额度、支持范围及兑付流程,助您提前了解政策红利。
若您对申报事宜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专业团队,免费获取一对一咨询及专属方案:15855157003(微信同号)。
深耕项目申报领域十余年,我们为安徽、湖北、江苏、湖南、四川、陕西等地的企业提供从“前期规划→中期培育→后期申报”的全流程服务。我们不仅是材料专家,更是您的战略伙伴,精准匹配政策红利,确保每项关键认证成功落地。
我们的服务矩阵涵盖:
资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全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
研发平台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
智能绿色转型: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两化融合贯标
专项荣誉申报:首台套重大装备、老字号品牌、政府质量奖、科技成果评价
知识产权全链条:专利、商标、版权、软件著作权规划与申请
工商财税配套: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合规支持
选择我们,就是选择一个全面可靠的成功保障体系——让您能专注于核心业务发展,将专业的申报与规划工作交给我们。
成都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科〔2025〕110号)、《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川科政〔2025〕6号)等文件精神,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推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助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明确科技创新券的领用、兑现、奖励等事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券是指利用财政资金,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等相关活动时,向服务机构购买专业服务的一种政策工具。科技创新券采用电子券形式。
第三条科技创新券资金来源于市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用于科技创新券兑现及奖励、科技创新券平台维护及日常管理、推广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成都市科技局是科技创新券的管理部门,负责科技
创新券的政策制定、统筹管理、经费预算、监督指导,研究确定科技创新券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第五条成都市科技局委托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成都科技创新券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创新券管理中心”),承担成都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平台的日常运行和协调服务,以及开展与科技创新券发放、使用和兑现拨付以及资金追回等相关的具体工作。成都市科技局委托成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作为成都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服务机构管理中心”)承担相关科技服务机构及其服务产品的审核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科创通平台(www.cdkjfw.cn<https://www.cdkjfw.cn>)是成都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创新券管理平台”)。
第三章领用对象和服务机构
第七条领用对象。科技创新券的领用对象包括: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依法纳税,在本区域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
第八条服务机构。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是指能提供本办法所支持服务类别的创新服务实体。服务机构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在本区域提供科技创新服务一年
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相关行业认定的有效资质或权威认证,有开展服务的固定场所,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和服务能力,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及收费标准。
服务机构通过审核、公示流程后纳入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库,并在创新券管理平台发布其科技服务产品。
第四章领用额度及有效期
第九条领用额度。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最高领用20万元科技创新券,用于购买本办法所支持的检验检测服务、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概念验证服务、中试服务、技术经理(经纪)人培训、场景验证服务。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每年最高领用5万元科技创新券,用于购买技术经理(经纪)人培训服务。
第十条有效期。成都市科技创新券自领用之日起有效使用期至当年12月31日,逾期作废。
第五章支持服务类别及标准
第十一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购买检验检测服务,按服务费用的20%使用科技创新券。
对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的机构,按接收科技创新券的2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20万元。
第十二条共享实验室、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购买共享实验室、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机构提供的委托分析、委托测试、委托实验、机时共享服务等,按服务费用的20%使用科技创新券。
对提供共享实验室、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的机构,按实际兑付科技创新券的2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20万元。
第十三条概念验证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购买概念验证中心提供的概念验证服务,按服务费用的20%(最高20000元)使用科技创新券。
第十四条中试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购买中试平台提供的中试熟化及工程化开发等服务,按服务费用的20%使用科技创新券。已获省级中试平台“1+N”模式支持的中试项目不享受本支持政策。
第十五条技术经理(经纪)人培训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购买国家部委及其直属单位认可的机构开展的技术经理(经纪)人培训服务且参训人员获得结业证书的,按服务费用的20%(每人最高1000元)使用科技创新券。
对提供技术经理(经纪)人培训服务的机构,按接收科技创新券的2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20万元。
第十六条场景验证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购买场景验证服务,按服务费用的30%使用科技创新券。
对提供人工智能、量子科技、脑科学、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场景验证服务的机构,按接收科技创新券的2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20万元。
第十七条以下情形不属于成都市科创券的支持范围:
1.按照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的法定检测、强制检测,以及生产性常规检测、批量检测、产品质量抽检等非科技创新事项,不属于检验检测服务支持范围。
2.企业购买的服务与其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无直接相关性的。
第六章使用和兑付流程
第十八条使用科技创新券。
领用对象在创新券管理平台上提出科技服务购买申请,服务机构与领用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按要求约定科技创新券抵扣服务费用比例,并将服务合同上传至创新券管理平台。
第十九条兑付科技创新券。
每单(次)服务完成后,服务机构将票据、银行进账单等材料上传至创新券管理平台,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给予兑付支持。
第二十条省市科技创新券联动。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服务资源共享共用,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券领用对象按规定使用四川省科技创新券购买服务。
鼓励服务机构接收省级科技创新券,对服务机构接收省级科技创新券的奖励,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同一单(次)服务中,领用对象和服务提供机构均不得同时获得省、市级科技创新券资金的支持。
第七章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同一服务类别中,同一法人单位不得同时以领用对象和服务机构身份享受相关支持。同一法人服务机构,仅限选择一个服务类别接收科技创新券并享受相应奖励。同一单(次)服务中,领用对象不得与服务提供机构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科技创新券不得买卖、赠送、转让等。
第二十二条市科技局委托创新券管理中心对服务事项及
收费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科研诚信等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服务订单,追回已兑付的科技创新券资金。
市科技局委托服务机构管理中心对入库服务机构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取消服务资格。
第二十三条对在科技创新券领用、兑现等过程中,通过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法违规手段恶意骗取财政资金的,依据《成都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成都市科技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追回资金、纳入科研诚信失信记录等处理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服务机构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等规定,细化服务内容、完善服务规范,制定合法合规的收费标准,不得出现抬级抬价、压级压价等行为。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成都市科技局负责解释。本办法实施过程中,根据全市科技重点工作需要,动态调整完善创新券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26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解锁千万政策红利,就找卧涛!全国14年专业代办,助企业乘风破浪!
免费咨询热线:15855157003(微信同号)
您是否对繁杂的政府项目申报感到无从下手?卧涛科技,您身边的企业政策顾问!我们已在安徽、湖北、江苏、湖南、四川、陕西深耕13年,成功助力上千家企业。
我们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资质荣誉】:高企认定、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绿色工厂等。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版权保护全代理。
【专项项目】: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首台套、两化融合、大数据企业、老字号、非遗等。
【基础服务】:科技成果评价、工商财税、项目材料编写指导。
为什么选择我们?跨省联动、经验丰富、流程熟悉、成功率超高!
一个电话,帮您理清思路,匹配最佳项目,让您轻松坐享政策资金与品牌提升!
机会不等人!立即添加微信15855157003,获取2026年最新政策解读与申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