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新质生产力!2026年四川天府科技云科技社团能力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补贴条件和流程指南

2026/4/3

聚力新质生产力!2026年四川天府科技云科技社团能力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补贴条件和流程指南整理,本项目由四川省科协牵头实施,聚焦科技社团能力建设与科创服务提质,依托天府科技云平台整合科创资源,面向省内合规科技社团开放申报。指南清晰划定申报范围、准入条件、申报流程及管理要求,通过专项支持助力科技社团完善自身建设、提升科技服务、成果转化、科普惠民等核心能力,进一步凝聚全省科技工作者力量,赋能地方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力新质生产力!2026年四川天府科技云科技社团能力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补贴条件和流程指南整理,本项目由四川省科协牵头实施,聚焦科技社团能力建设与科创服务提质,依托天府科技云平台整合科创资源,面向省内合规科技社团开放申报。指南清晰划定申报范围、准入条件、申报流程及管理要求,通过专项支持助力科技社团完善自身建设、提升科技服务、成果转化、科普惠民等核心能力,进一步凝聚全省科技工作者力量,赋能地方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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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省科协决定继续实施“天府科技云科技社团能力提升行动”,拟开展一流科技社团、一流学术活动(国内)、一流学术活动(国际)培育项目,为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类别

(一)一流科技社团培育项目

核心任务:立足新时代科技社团使命职责,团结引领科技工作者,围绕国家和我省“十五五”规划,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聚焦培育科技社团一流政治引领力、学术影响力、创新支撑力、社会公信力。支持省级科技社团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引领能力,加强学科交流、促进学术繁荣,加强科技服务、助力经济发展,加强科学研究、激发创新活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发展能力,在推进科技社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改革创新、突破提升,进一步提高服务我省“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的能力和水平。

立项数量:10个

经费额度:10万元/个

完成时间:2026年12月31日前

培育方式:通过评审遴选10个具有培育潜力的省级科技社团进行支持。受支持的单位在项目实施期内应按照要求及项目申报书内容完成工作任务。项目期满须接受绩效评估,并按要求提供工作总结和佐证材料。

申报主体:省级科技社团

实施要求:

1.培育一流政治引领力。一是加强党建引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科技社团发展道路,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准确,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到位,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标准化,党组织作用发挥坚强有力,按要求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年度党建工作任务;至少有1个符合科技社团特色的党建强会品牌活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二是加强价值引领。坚守办会宗旨,恪守科研诚信,引领学科学术生态建设,广泛弘扬科学家精神,积极选树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年度开展科研诚信、学风道德建设、科技伦理宣讲培训活动不少于1次。

2.培育一流学术影响力。一是开展学术活动。充分满足业内科技工作者需求,广泛开展学术交流,至少有1个影响力大的业内学术交流品牌活动。二是加强决策咨询。引导科技工作者主动研判重大科学问题难题,组织会员开展调查研究,至少形成1篇高质量的专题调研报告,并按省科协要求组织会员积极参与《院士专家建言专刊》等相关工作。三是推进科学普及。加强科普工作体系建设,推进学术资源科普化,至少有1个科普品牌活动;组织所属会员参与“科普四川”视频号建设,推荐原创科普短视频不少于2个;支持“天府科普研学游”相关机构打造科普阵地、科普线路或研学课程不少于1个。

3.培育一流创新支撑力。一是组织会员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成效突出。引领会员参与各类创新创业活动,积极服务全省六大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积极助力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在促进科技经济融合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申报主体须在“天府科技云”平台按要求开设科创工作室,发布科技服务、高新技术、科技成果不少于10项;依托平台开展科技服务、推广高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5项;组织符合要求的会员入驻天府科技云“专家库”不少于10名。二是面向会员开展“保姆式”服务成效突出。依托天府科技云为会员在“天府科技云”平台开设科创工作室、发布科技所能、开展科技服务、转化科技成果等提供“保姆式”服务。三是至少参与1场“科创·市(州)行”活动,按照实际需求参与项目对接、提供科技服务、促成成果转化等。

4.培育一流社会公信力。一是加强民主治理。科技社团组织机构健全,治理有序、运营规范,形象公正可信赖,获得社会广泛认可。按照上级要求和自身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完善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办事机构职责明晰、制度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健全,监事长依章履职到位,协同运行有效,信息公开透明。理事长(会长)专家化、秘书长专职化、秘书处实体化、服务工作社会化,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有固定办公场所。二是联系服务广泛。积极发展高质量会员,会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不低于40%,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会员占比不低于30%。会员数量逐年增加,年度新增会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不低于40%,青年会员(40岁及以下)占比不低于40%。高效使用省科协“科技社团管理平台”,联系服务会员更精准便捷。

(二)一流学术活动培育项目(国内)

核心任务:支持省级科技社团及有关单位围绕国家和我省“十五五”规划,按照“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积极与市(州)科协组织合作,搭建一流学术交流平台,吸引一流科技人才参与,推荐一流学术交流成果,打造一流学术品牌活动,着力服务学科发展、创新人才和青年人才,进一步推动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重点聚焦理论前瞻、基础前沿、关键核心技术开展高端学术交流活动,推动基础研究和研究能力建设;重点聚焦我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六大优势产业和地方重点支柱产业开展高端学术交流活动,推动科技经济融合能力建设;重点聚焦我省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开展高端学术交流活动,推动跨领域跨学科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立项数量:10个

经费额度:10万元/个

完成时间:2026年12月31日前

培育方式:通过评审遴选10个2026年度内举办的具有培育潜力的国内学术活动进行支持。立项主体在项目实施期内应按照要求及项目申报书内容完成工作任务。项目期满须接受绩效评估,并按要求提供工作总结和佐证材料。

申报主体:省级科技社团,有关单位

实施要求:

1.搭建一流学术平台。优先支持具有连续性、机制性的全国性学术品牌活动;优先支持具有专业性、区域性的行业学术品牌活动;优先支持具有前瞻性、前沿性的高端学术活动。申报主体应为学术活动第一主办单位,并提供活动批复文件。省科协业务主管科技社团应按要求使用“科技社团管理平台”进行报备。

2.吸引一流科技人才。优先支持科研一线青年科技人才、高层次专家参加并作大会主旨报告的学术活动,广泛吸引杰出科学家、最美科技工作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等在内的高层次人才参与的学术交流活动。会议规模不少于120人,青年科技工作者参与人数不低于40%。申报主体应组织高层次专家入驻天府科技云“专家库”不少于5名。

3.推荐一流学术成果。优先支持“主题明确、重点聚焦、成果丰硕”的学术活动,学术交流成果应在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产业转型升级、学科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价值作用。申报主体应汇集不少于30篇高质量学术论文,供科技工作者现场交流互鉴。申报主体应组织参会专家、学者结合活动主题,形成1篇高质量的建言报告。

4.打造一流学术品牌。优先支持连续举办、形成品牌效应的学术活动;优先支持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传播覆盖广泛的学术活动;优先支持传播方式创新、有效促进学术资源云端沉淀与共享的学术活动。申报主体须在“天府科技云”平台注册并按要求开设科创工作室,发布学术活动公告或活动指南,并对学术活动进行直播或录播。

(三)一流学术活动培育项目(国际)

核心任务:支持国际科技组织、在川国际科技组织代表机构、省级科技社团及有关单位围绕国家“十五五”规划,与境外科技组织、科研机构、高校、高端领军人才合作,依托我省学术学科优势,重点聚焦理论前瞻、基础前沿、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全球性科技问题、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以及我省人工智能、低空智能、量子与6G、核医疗、高端航空装备、先进制造与装备、先进能源、生物育种、环境治理等重大科技专项举办高质量国际会议和双边学术交流活动,搭建高端国际学术交流平台,吸引国际一流科技人才,交流国际一流学术成果,打造国际一流学术品牌,推动建立多边民间科技合作机制,构建开放融通新格局。

立项数量:10个

经费额度:20万元/个

完成时间:2026年12月31日前

培育方式:通过评审遴选10个2026年度内举办的具有培育潜力的国际学术活动进行支持。立项主体在项目实施期内应按照要求及项目申报书内容完成工作任务。项目期满须接受绩效评估,并按要求提供工作总结和佐证材料。

申报主体:国际科技组织、在川国际科技组织代表机构、省级科技社团及有关单位

实施要求:

1.搭建国际学术平台。优先支持具有连续性、机制性的国际学术品牌活动;优先支持具有前瞻性、前沿性的国际学术品牌活动;优先支持国际科技组织及代表机构在川举办的国际学术活动。申报主体应为学术活动第一主办单位或第一承办单位。申报主体需具备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的丰富经验和能力水平。

2.吸引国际一流人才。优先支持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国际科技组织代表、国际青年科技人才、国际知名科研机构、国际领军企业代表等参加并作专题报告的国际学术活动。会议规模不少于120人,其中境外专家线下参会数量不低于会议总人数的5%,青年科技工作者参会人数不低于40%。

3.交流国际学术成果。优先推荐围绕全球科技前沿、未来产业、新兴产业以及我省重大科技专项的学术成果。学术成果应在促进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产业转型升级、学科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价值作用。鼓励与境外专家、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联合开展科研项目攻关、产学研项目转化落地;推动与境外国际科技组织、顶尖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建设多边合作机制,搭建常态化国际学术交流与技术合作平台。活动专题报告不少于10个,其中境外专家专题报告不少于2个。

4.打造国际学术品牌。突出呈现学术活动国际传播力、行业影响力。申报主体须加强活动的国际传播,通过会议官网、权威国际学术平台、国内外媒体等多渠道发布活动信息,其中国内主流媒体报道不少于5篇,境外主流媒体不少于2篇,全面提升学术活动的国际知名度与影响力,打造鲜明国际学术IP,为我国科技创新与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能。

二、工作流程

(一)项目征集。省科协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开展项目征集工作。一流科技社团和一流学术活动(国内)培育项目应在“天府科技云”平台进行项目申报。申报主体需提前在平台注册工作室。成功开设工作室后,在【科技服务—竞标大厅】中找到天府科技云科技社团能力提升行动有关项目,参与应标。线上在“天府科技云”平台提交的应标文件(即项目申报书)必须为加盖机构鲜章的扫描文件(PDF格式)。线下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及其他佐证材料,径送四川省科协(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1号)。线上提交应标文件及线下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1.线下申报“一流科技社团培育项目”需提供材料(地址:省科协605室):

1)项目申报书(与线上应标文件内容一致,word格式电子版一并提交);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最近两年年检结果记录)、上级党组织同意成立党支部的批复文件、承诺书;

3)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近3年承担省科协项目并获评优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其他有利于申请立项的支撑材料。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3份,并同时提供电子版(U盘或光盘)。

2.线下申报“一流学术活动培育项目(国内)”需提供材

料(地址:省科协605室):

1)项目申报书(与线上申报文件内容一致,word格式电子版一并提交);

2)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社会组织须有近两年年检结果记录)、承诺书;

3)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近3年承担省科协项目并获评优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其他有利于申请立项的支撑材料。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3份,并同时提供电子版(U盘或光盘)。

3.线下申报“一流学术活动培育项目(国际)”需提供材料(地址:省科协607室):

1)项目申报书;

2)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联合主办和承办的,须提供主办、承办单位的确认函、委托函;

4)由国际科技组织或在华代表机构主办的活动须提供该组织的简介等;

5)境外国际科技组织在川举办的国际学术活动,须提供公安部门报备手续。

6)其他有利于申请立项的支撑材料。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3份,并同时

提供电子版(U盘或光盘)。

(二)立项评审。2026年4月下旬左右,省科协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开展项目立项评审,综合专家评审分和“天府科技云”平台自动生成的客观分,确定入选项目。评审结果在项目申报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书。

(三)经费划拨。申报项目立项获批后,申报主体与省科协签订项目实施协议,专项资金审批程序完成后,依据协议拨付项目经费。

(四)结项评审。2027年1月底前。项目实施期满后,省科协组织开展结项评审,进行绩效评估并评选优秀项目。绩效评估不合格的,从下达绩效评估结果通知之日起,给予一个月时间限期整改,截至限期整改时间仍未达到项目实施要求的,项目申报主体需全额退还项目经费,且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三、其他事项

项目实施主体应建立项目管理制度,以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和产出为基本导向,项目经费应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经费使用严格遵照《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科普科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4〕7号)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涉外学术交流活动经费使用严格遵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371号)、《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严格控制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通知》(财行〔201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近两年内已取得省科协“一流科技社团培育项目”资助的科技社团、“一流学术活动培育项目”资助的学术活动,不参加2026年相同项目的申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在申请项目中有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材料等失信行为的;省级科技社团年检结论最近一次为“基本合格”或最近两年出现“不合格”的;省级科技社团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省级科技社团两年内被主管单位通报并限期整改的;开展涉外交流活动出现违反外事纪律及意识形态安全等重大问题,或被相关部门通报、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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