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城聚才!成都市各地科技人才培育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征求稿申报条件流程和补贴材料指南

2026/3/27

蓉城聚才!成都市各地科技人才培育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征求稿申报条件流程和补贴材料指南整理,详情如下。办法聚焦高层次科技人才、青年科技人才、产业急需紧缺科技人才三大培育方向,明确资助标准、申报条件、评审流程、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价等全流程规范。旨在构建系统化、精准化科技人才培育支持体系,强化对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科研攻关、成果转化的资金保障,助力成都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需要咨询了解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蓉城聚才!成都市各地科技人才培育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征求稿申报条件流程和补贴材料指南整理,详情如下。办法聚焦高层次科技人才、青年科技人才、产业急需紧缺科技人才三大培育方向,明确资助标准、申报条件、评审流程、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价等全流程规范。旨在构建系统化、精准化科技人才培育支持体系,强化对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科研攻关、成果转化的资金保障,助力成都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需要咨询了解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免费指导热线:19855109130(可加v),选择全面可靠的一站式体系保障。

 

解锁千万政策红利,专注于项目申报行业13年,沉淀了精准的政策资源、优质的企业资源、成功的项目资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实战方法论与成熟的服务成功案例体系。除了全力打造自身专业项目团队外,相较同行业最大的优势,在于我们有各个流程阶段的人员,分工明细,细致化;各环节均由专人深度把控。想要咨询各省市任何项目申报的都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你做免费项目规划。(勿抄)

 

根据国、省关于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相关政策措施,以及《成都市加快建设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十条政策》(成委厅〔2025〕27号),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引育一批青年科技人才,助推科技成果转化,激活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才创新动能,结合成都实际,我局牵头修订了《成都市科技人才培育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为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助推科技人才培育,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至4月1日,在此期间请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我局。   

成都市科技人才培育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第一条  目的依据  根据国、省关于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相关政策措施,以及《成都市加快建设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十条政策》(成委厅〔2025〕27号),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引育一批青年科技人才,激活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才创新动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功能作用。本办法所称成都市科技人才培育项目,是指为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引导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而实施的科技计划项目。分为博(硕)士培养项目、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科技副总”项目、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业项目等4个类别。

第三条  支持方式。根据项目类别,采取前资助或后补助的支持方式,项目经费纳入市级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保障。前资助项目经费由项目单位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相关经费管理实行“包干+负面清单”制。后补助项目经费由项目单位统筹安排。

第二章  项目类别

第四条  博(硕)士培养项目

    (一)  功能定位

为在蓉企业培养科技人才,支持在职科技人才聚焦企业主营业务提升学术、技术能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  支持对象和原则

1.  申报人报考学校(院所)为成都市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在蓉科研院所,报考时须为在蓉科技型企业全职人员。

2.  申报人在申报当年取得理、工、农、医类博(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且申报时已在依托申报单位工作满1年。

(三)  支持方式和标准

采用后补助方式,经审核合格的给予已缴纳学费的50%、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资金补贴。

第五条  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

(一)  功能定位

支持在蓉企事业单位的青年科技人才聚焦成都市现代产业体系,开展需求导向的产业化研究,面向重点产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养一批“懂学术、懂产业”的高校院所青年科技人才和深耕企业技术研发一线的技术骨干和专家。

(二)  支持对象和原则

1. 申报人为在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的全职青年科技人才。其中,申报人所在单位为企业的,该企业应具有市级以上(含)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组建的各类创新平台。

2. 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可放宽至37周岁)。

3. 申报人应具备博士学位或硕士毕业4年(含)以上,未获得过市级(含)以上重大人才计划。

(三) 支持方式和标准

申报人使用在研或拟研的产业化科研项目的方式进行申报。

1. 采用前资助方式,以科研项目的形式进行申报,择优给予一次性10万元经费支持,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

第六条“科技副总”项目

(一)  功能定位

聚焦成都市现代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需求,支持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合作。

(二)  支持对象和原则

1. 申报人应为国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单位为申报人所服务(合作)的企业。

2. 截止申报时,申报人与企业合作时间不低于1年,且在四川省“科创通”平台完成“科技副总”备案流程。

3. 聘用“科技副总”的单位不得为“科技副总”及派出单位创办、入股的企业。

   (三)  支持方式和标准

采用后补助,以合作的产业化项目成果等合作绩效进行申报,经评审择优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金资助。

第七条  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业项目

(一)  功能定位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带项目、带团队、带资金在蓉创办科技型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成都市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二)  支持对象和原则

1. 申报人应为国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全职专业技术人员。

2. 申报人按规定在蓉创办的企业满1年且不超过5年,且申报人持股不低于20%。

3. 创办企业截至申报上一年度实际到位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按申报前一财年核准数据),研发投入不低于30万元。

4. 创办企业拥有研发领域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不少于1项。

    (三)  支持方式和标准

采用后补助方式,经评审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资助。

第三章  项目的申报与立项

第八条  发布指南。根据成都市现代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市科技局编制项目申报指南,对外发布申报通知。

第九条  项目申报。申报单位(人)登录“成都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完成系统注册之后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资料。

第十条  项目评审(审核)。市科技局受理申报材料后,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核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专家评审。

第十一条  项目立项。根据项目评审(审核)结果,市科技局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后,向社会公示拟支持名单。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市科技局按程序公布立项支持名单。

第十二条  签订任务书。本办法中的前资助项目需按签订任务书的目标执行,并接受考核验收。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监督管理。对在申请、周期评估等过程中,被投诉举报或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剽窃他人科技成果、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恶意骗取财政资金的,依规追究依托单位(含法定代表人)责任,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并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  解释机关。本办法由成都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施行日期。本办法自2026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找我们能为您做什么?(勿抄)

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五、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报告编制;

六、科技成果转化中介、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科技项目投融资。

 

一个电话,帮您理清思路,匹配最佳项目,让您轻松稳拿补贴政策资金与品牌荣誉提升!

 

专人在线指导,免费咨询:19855109130,微信同号,获取最新政策详情,欢迎前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