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3/26
2025年凤阳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相关政策兑现申报时间程序和要求补贴指南兑现申报整理,详情如下,截止时间4月20日之前!《凤阳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配套执行文件,明确了9 大领域、36 项奖补的申报条件、材料、流程、标准,由县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口执行。
免费指导热线:19855109130(可加v),选择全面可靠的一站式体系保障。
解锁千万政策红利,专注于项目申报行业13年,沉淀了精准的政策资源、优质的企业资源、成功的项目资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实战方法论与成熟的服务成功案例体系。除了全力打造自身专业项目团队外,相较同行业最大的优势,在于我们有各个流程阶段的人员,分工明细,细致化;各环节均由专人深度把控。想要咨询各省市任何项目申报的都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你做免费项目规划。(勿抄)
一、申报对象
2025年度符合政策申报要求的企业,单位。
二、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
由企业对照政策申报条件,准备相对应的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入袋,一个申请一个档案袋,并粘贴凤阳县科技创新政策申报材料封面(见附件1),于4月20日之前报送至县科技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
科技局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梳理,移交相应业务股室审核。
(三)汇总
由科技局负责汇总材料上报有关部门。
三、相关要求
(一)做好宣传指导工作。各乡镇、园区负责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及时申报,确保辖区内企业全覆盖、全知晓,指导企业申报。
(二)切实做好审核把关。坚持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照政策、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同一项目已享受本县内其他奖励政策的,按从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本政策条款中涉及市县两级分摊的项目,待市级奖补资金下达后,县级再按有关要求补齐至条款金额。
联络方式:
地 址:凤阳县府城镇长秋路2号硅基研究院201室
《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阳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千政策的通知(凤政〔2020】48号)》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是凤政〔2020〕48 号《凤阳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配套执行文件,明确了9 大领域、36 项奖补的申报条件、材料、流程、标准,由县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口执行。
一、总则
制定依据:依据凤政〔2020〕48 号及省、市科技创新政策制定。
支持方向:聚焦研发投入、技术攻关、人才团队、成果转化、高企培育、农业科技、平台建设、仪器共享、知识产权9 大方向。
执行部门:前 8 项(29 小项)由县科技局负责;第 9 项(知识产权 7 小项)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资金原则:不重复享受、从高不就低;市县共担项目待市级资金下达后补齐。
二、分领域实施要点(核心奖补)
(一)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纳统且年度研发费用 **>100 万元 **,奖2000 元;首次 **>300 万元 **,奖5000 元。
研发费用增量:按增量1%给予补助,单户最高50 万元。
研发设备补助:购置单台50 万元以上研发设备,按10%补助,单台最高50 万元。
(二)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省级重大专项:立项后按市级补助 1:1配套,最高100 万元。
县重点研发项目:立项后给予20 万 —50 万元补助。
(三)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
高层次人才团队:落地并实现产业化,给予50 万 —200 万元启动资金。
柔性引才:按年度支付报酬10%补助,单户最高20 万元。
(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
技术合同登记:按技术交易额2%补助,单户最高50 万元。
成果转化项目:按实际投入15%补助,最高100 万元。
(五)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
高企认定:当年认定30 万元;培育库企业认定后10 万元。
高企入规:首次入规且高新产值 **>5000 万元奖1 万元 **,>1 亿元奖3 万元。
高企培育:每新增 1 家高企,奖励乡镇(园区)1 万元、主管部门0.5 万元、统计部门0.3 万元。
(六)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农业科技园区:国家级、省级分别奖50 万元、20 万元。
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优秀,每人奖5000 元。
(七)促进创新创业平台发展
研发平台: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奖50 万元、20 万元、5 万元。
众创空间 / 孵化器:国家级、省级分别奖30 万元、10 万元。
绩效优秀:国家级、省级平台分别再奖20 万元、10 万元。
(八)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
仪器共享:按对外服务收入10%补助,单台最高10 万元 / 年。
(九)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及服务
专利资助:发明专利授权5000 元 / 件;实用新型1000 元 / 件;外观500 元 / 件。
专利质押融资:按贷款利息30%贴息,单户最高20 万元 / 年。
知识产权示范:国家级、省级分别奖20 万元、10 万元。
三、申报与审核流程(统一流程)
申报:企业对照条款准备材料,报乡镇 / 园区初审。
初审:乡镇 / 园区审核、汇总,签字盖章后报县科技局。
审核:县科技局分送主管部门审核,出具意见。
公示与拨付:县科技局汇总、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拨付资金。
四、申报材料(通用 + 专项)
通用材料
申请表、营业执照、信用承诺书、佐证材料(证书、合同、发票等)。
专项材料示例
研发投入:B-203 表(加盖统计局公章)、研发费用明细账。
高企认定:高企证书、培育库入库证明。
技术合同:登记证明、交易凭证。
五、附则
有效期:与凤政〔2020〕48 号一致,长期有效(以最新通知为准)。
解释权: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别解释。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找我们能为您做什么?(勿抄)
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五、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报告编制;
六、科技成果转化中介、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科技项目投融资。
一个电话,帮您理清思路,匹配最佳项目,让您轻松稳拿补贴政策资金与品牌荣誉提升!
专人在线指导,免费咨询:19855109130,微信同号,获取最新政策详情,欢迎前来交流。
科技项目申报中心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6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