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11
2026年陕西省10市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条件补贴和流程时间、数量指南整理,突出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农为本、要素聚集、产业融合、主体带动、水平领先、联农带农等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为加快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指南。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各地需要咨询了解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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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市(区)于2月13日(星期五)前将项目申报资料一式3份报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处室,逾期不予受理。
一、陕西省10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条件及建设任务
(一)申报条件。申报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应达到以下条件:
1.规划布局。产业园规划布局应结合当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农产品主产区等规划,达到相对集中、联系紧密、布局合理和社会化服务齐全等要求。产业园应规划布局2个以上乡镇,不宜整县推进,规划面积不少于10万亩,核心区不低于1万亩,同时园区用地应满足相应政策要求。申报粮食类产业园的,应当是粮食主产县或粮食保障县。
2.基础设施。产业园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完备,有关区域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高标准农田基本宜机化,治污排污设施、排灌体系配套完善。
3.主导产业。重点围绕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兼顾八大产业链和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选择1个在本县(市、区)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支柱产业。产业园总产值20亿元以上,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比重达60%以上,主导产业应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本次申报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县(市、区)应在主导产业选择上与前期项目做好统筹衔接。
4.三产融合。符合“生产+加工+科技+绿色+品牌”的发展要求,种养规模化、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的全产业链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75%以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流通服务等第三产业实现同步较快发展。
5.科技支撑。现代要素聚集,积极引进、筛选、推广名特新优品种,开展良种展示示范和技术集成应用,机械化水平和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高,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75%以上。具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至少与1家省级以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合作关系,推动技术创新和农业科技成果集成应用,每年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2项以上。
6.绿色发展。注重种养结合、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生产标准化、质量可追溯。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园内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
7.品牌建设。实施“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联合培育行动,积极打造“陕字号”优质品牌农产品和中国驰名农产品品牌。推进商标国际国内注册,园内农产品品牌个数逐年增加,塑造园区品牌。
8.联农带农。生产经营体系完善,至少有1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产业园建设,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比例50%以上。创新联农带农机制,积极推进合作制、股份制、订单农业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确保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产业园内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
9.组织政策保障。成立专门的产业园建设管理机构,有较为完善的建设管理及运营机制。地方政府支持力度大,统筹相关涉农资金用于产业园建设,并在用地保障、金融扶持、科技创新、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的支持政策。
近三年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不得申请建设:
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严重挤占挪用涉农资金等重大财政资金违纪违规事件;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或财政等部门通报的县(市、区)。
(二)建设任务。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期限为3年,应重点围绕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生产要素集聚、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创新联农带农机制等任务开展建设。建设期满后,产业园总产值应达到30亿元以上,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农产品初加工率达到77%以上,主导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3:1,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园内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比例达到55%以上,产业园内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0%以上。
二、陕西省10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数量及程序
(一)申报数量。各设区市推荐申报不超过1个。
(二)申报程序。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按照县级申请、市级推荐、省级审批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县级人民政府作为申报主体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商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推荐至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专家经过评审后择优拟定建设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建设。
(三)申报资料。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材料包括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文件、县级人民政府申报函、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方案、省级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产业园建设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四)其他要求。已批准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县(市、区)不再申报。。已建设但未完成绩效评价及2023年以来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县(市、区)暂不纳入申报范围。2026年申报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县(市、区)原则上不再申报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渔业绿色发展等重大中省转移支付项目。不得将仍在财政补助建设期的项目谋划包装到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方案中。
三、陕西省10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财政资金支持政策
省级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按照总额5000万元编制,其中第一年不超过2500万元、第二年不超过1500万元、第三年不超过1000万元,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占比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省级将根据资金预算、绩效评价、其他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情况等因素分年度予以支持,优先支持基础条件完备的项目组织实施。
省级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现代化规模种养、产业链供应链完善提升、农业生产和加工物流设施装备水平提升、经营主体培育壮大、科技创新和智慧农业建设、农产品认证与品牌培育、联农带农增收等方面。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省级财政资金引导,带动地方政府投入,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省级财政资金不得平均分配,不面面俱到;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以及产业园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建设玻璃幕墙、大屏幕等;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不得用于购买一次性生产资料、建设旅游项目设施;不得用于“三保”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不得编制与农机购置补贴等其他中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有交叉重复的支持内容。资金原则上不得在没有制定折股量化等利益联结机制的前提下直接用于企业生产设施投资补助。对挤占挪用省级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取消以后年度资金安排,并予以通报,取消所在市三年内申报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重大项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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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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