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4
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高企申报补贴条件材料指南!本申报立足汉中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以秦巴山区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为战略支点,通过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优化“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体系、深化科技与产业融合,力争三年内培育3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能源等特色产业产值突破500亿元,形成“科技引领、产业支撑、生态赋能”的创新发展模式,助力汉中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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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区、城固、洋县、西乡、勉县、宁强、佛坪高企申报补贴奖励
市级
对新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进行奖励补贴,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
经开区(2022年发布)
对通过省、市认定的瞪羚企业按本年认定的研发费用总额的20%、10%分别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3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的奖励补助;对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 5 万元奖励。
南郑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每户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新认定的潜在瞪羚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奖励补助(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城固县(2022年发布)
培育壮大市场创新主体。鼓励支持县域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瞪羚企业及潜在瞪羚企业、科技中小型企业,除享受省市级奖励外,县财政予以奖励,并优先列入县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计划。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提高到10万元,再次被认定奖励3万元;年度认定为省级瞪羚企业的奖励5万元,潜在瞪羚企业的奖励3万元;年度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奖励1万元。
汉台区(2022年发布)
支持入驻孵化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优先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建设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对入驻孵化器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瞪羚企业给予全方位辅导,指导科技型企业加强对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
高新区
首次认定额外 10 万元,- 市级奖励基础上叠加,最高可达 50 万元 (省 20 + 市 10 + 高新区 10)
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
部分县域对高企入库培育给予 3-5 万元补贴
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区、城固、洋县、西乡、勉县、宁强、佛坪高企申报条件
注册年限: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1 年以上的企业
知识产权:近 3 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 5 年以上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权属清晰
技术领域: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科技人员占比: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研发费用占比(近三个会计年度):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 万元(含):比例不低于 5%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比例不低于 4%
>2 亿元:比例不低于 3%
国内研发费用占总研发费用的比例不低于 60%
高新收入占比: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创新能力评价: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得分 **≥70 分 **(不含 70 分),评价涵盖知识产权(30 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 分)、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 分)、企业成长性(20 分)四个维度
合规经营:申请认定前1 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信用状况良好
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区、城固、洋县、西乡、勉县、宁强、佛坪高企申报材料清单(10 类核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在线填报后打印生成,须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已签订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企业注册登记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知识产权独占许可协议(如有)、转让合同(如有)、最近一次缴费证明
通过受让、受赠、并购获得的知识产权须详述与企业研发、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
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科技成果转化材料:
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
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年均≥5 项,三年≥15 项)
对应的检验报告、销售合同、发票、用户报告、实物图片等证明材料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材料:
研发组织管理制度文件
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产学研合作协议
研发机构成立文件
人才绩效评价制度等文件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
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
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说明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财务审计文件:
经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其他证明材料(可选):
参与制定标准情况说明
研发设备清单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等
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区、城固、洋县、西乡、勉县、宁强、佛坪高企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评。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三部分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符合条件的,可按通知要求程序申报。
(二)系统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 信息系统”实名认证通过后(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 统进行申报),选择“科技业务办理”中“高企认定模块”,按 照系统提示和流程填写高企认定申请书、上传附件材料、按属地 选择推荐部门(以税务部门管理属地为准),填写完成后及时通 过系统提交,完成申报工作。全程在线填写并提交材料,通过系统查询申报进度和评审状态。
(三)属地推荐。推荐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应按要求 对企业申报材料中的知识产权、近三年项目研发活动和成果转化情况、2022年度的科技活动人员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等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表》(见附件1)并报送省高企认定办。
(四)评审公示。省高企认定办对申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 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和综合审定,通过评审的在陕西省科技厅网站 公示。
(五)认定报备。按省高企认定办通知要求,登录“科学技 术部政务服务平台” , 在国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站进行认定报备,所填材料信息及附件必须与省网保持一致。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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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五、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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