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30
2026年2月25日12时前报送材料!西安高新区2026年度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和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及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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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持方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立足陕西丰厚红色文化资源和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聚焦我省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陕西新篇章的火热实践,重点扶持重大现实题材、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新时代发展题材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优秀作品,鼓励创作单位推出更多反映时代之变、中国之进、人民之呼的文艺精品,为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陕西新篇章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二、申报程序
(一)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
1.扶持范围:主要扶持原创性的戏剧(包括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杂技剧、交响乐等)、电影类(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类(含动画片、纪录片、专题片、文艺节目)、网络文艺(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短剧、微短剧剧本、网络纪录片、网络动画片、网络综艺等)、广播剧、音乐、图书(含文学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等门类作品的创作。
2.申报主体:在高新区登记注册的具有创作(或出版)资质的企事业单位。不接受编剧或作者个人申报。
3.申报要求:
①申报项目原则上应由我省主控主投主创,影视剧项目原则上应当在我省立项。跨省合作的项目,省内创作机构须拥有作品的出品权和全国性评奖的申报权,陕西省委宣传部拥有推荐权(须有书面授权书)。多方联合创作的项目在取得合作单位授权的基础上由其中一家申报。
②申报项目应当正在创作且具有较高成熟度,原则上能在两年内完成。已经出版或上演、上映、播出的项目不得申报。自筹资金应达到总预算的50%;电影、电视剧、图书以及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的文艺作品,以及需要行政部门立项备案审批的文艺项目,须已通过立项备案审批。
③除出版社外,一个创作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往年获得扶持的创作主体,原则上应在原项目完成结项后方可申报新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扶持。经往届评审未入选的项目不得再次包装申报。
④改编的作品须附原著作改编版权使用协议书。图书出版须有作者授权和图书出版合同。存在版权争议的作品不得申报。
⑤同一项目不得向不同部门多头申报,不得同时申报重大文化精品扶持和重点文艺创作资助。违规申报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4.申报程序:
创作机构可通过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委宣传部、开发区党工委宣传文化部门申报;或通过行业管理所属的市宣传文化系统单位筛选申报。
(二)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
1.扶持范围:主要资助戏剧剧本、影视剧本、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等作品创作。
2.申报主体:编剧或作者个人。不接受单位申报。
3.申报要求:
①申报重点文艺创作资助的项目应该由我市作者创作或以我省、我市为题材,应当正在创作且具有较高成熟度,原则上应在两年内完成。
②往年获得资助的作者,原则上应在原项目完成结项后方可申报新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扶持。经往届评审未入选的项目不得再次包装申报。
③同一项目不得向不同部门多头申报,不得同时申报重大文化精品扶持和重点文艺创作资助。违规申报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5.申报程序:
作者或编剧可由所在单位或社会团体向所在或所属区县委宣传部、开发区党工委宣传文化部门进行申报,或通过行业管理所属的市宣传文化系统单位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
1.《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项目申报表》《项目信息表》。
2.公司营业执照电子版;电影类、电视剧类、网络文艺、图书等立项备案审批文件扫描件。
3.编剧(或作者)授权书、相关合作协议扫描件。
4.图书项目需提供样稿,戏剧、电影类、电视剧类、网络文艺、广播剧项目需提供完整剧本(电视剧还需提供分集大纲)。
(二)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
《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项目信息表》。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6年2月25日12时前完成报送,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所有材料均需电子版,请打包命名为“***单位申报2026年省重大重点项目资料”,电子版发至邮箱。
关于西安高新区2026年度陕西省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和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事宜,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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