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雅安市各地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申报时间流程和材料要求攻略

2026/1/28

2026年雅安市各地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申报时间流程和材料要求攻略整理,详情如下,需要咨询了解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2026年雅安市各地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申报时间流程和材料要求攻略整理,详情如下,需要咨询了解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免费指导热线:19855109130(可加v),选择全面可靠的一站式体系保障。

 

解锁千万政策红利,专注于项目申报行业13年,沉淀了精准的政策资源、优质的企业资源、成功的项目资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实战方法论与成熟的服务成功案例体系。除了全力打造自身专业项目团队外,相较同行业最大的优势,在于我们有各个流程阶段的人员,分工明细,细致化;各环节均由专人深度把控。想要咨询各省市任何项目申报的都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你做免费项目规划。(勿抄)

 

一、省级奖补资金申报。请按照《省级财政支持做大金融总量及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14号)要求,在2026年1月底前通过财政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网络申报审核系统进行申报。

二、市级奖补资金申报。请按照《雅安市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雅财规〔2024〕3号)要求进行申报,市级奖补政策对应申报材料不从网络系统报送。

三、请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相关部门按照《省级财政支持做大金融总量及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14号)、《雅安市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雅财规〔2024〕3号)要求,组织辖内相关金融机构、企业开展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申报及审核工作,确保申报主体无遗漏,并做好对系统内下级单位的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确保各级部门合力推进。

四、相关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省级财政支持做大金融总量及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14号)、《雅安市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雅财规〔2024〕3号)相关规定报送申报资料,并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体责任。

五、各审核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核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审核报送及时、审核意见明确、资料齐全完备。

六、请相关金融机构、企业于2026年1月底前按照申报程序要求向同级审核单位进行申报,并报送市级有关部门。各市级相关部门及单位于2月底前完成审核,申报省级政策的按要求报送省级相关部门,申报市级政策的审核结果反馈市财政局。对逾期未报的申报主体和审核单位,一律不予受理,视同该年度无申报处理,产生的后果由相关申报主体和审核单位自负。

特此通知。

 

雅安市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4〕36 号)、《省级财政支持做大金融总量及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川财规〔2024〕14 号)、《雅安市财政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雅安市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雅财金〔2024〕43 号),加强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管理,引导金融回归本源、服务实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我市经济金融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奖补资金,是指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过程中,由市级财政安排,采取单独分配或与中央、省级资金一起管理分配,主要用于支持做大金融总量、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等方向, 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资金。

第三条  按照“管资金必须管绩效和监督、管项目必须管绩效和监督、管政策必须管绩效和监督”要求,各级财政、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商务、统计、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等部门(单位)以及其他资金使用单位按以下分工履行职责:

(一)市级财政部门。市财政局负责拟定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按程序报批;办理资金预算下达,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等。

(二)市级主管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资金申报、审核等工作,提供相关数据,配合市财政局拟定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等。市统计局等负责提供相关数据。

(三)县(区)财政部门。县(区) 财政部门负责奖补资金细化分配下达,配合同级主管部门做好申报、审核等工作,及时拨付资金,组织实施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等。

(四) 县(区) 主管部门。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相关业务指导,组织资金申报、审核等工作,报送相关数据,开展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等。

(五)资金使用单位。金融机构、企业等资金使用单位具体承担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负责如实申报资金,严格资金使用用途,实施预算绩效自评和财会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等。

第四条  奖补资金的管理应坚持“依法合规、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  使用范围

第五条  奖补资金由市财政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用于全面落实

国家、省级和市级出台的财政金融互动相关政策,包括支持做大金融总量、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相关政策。

第六条  各级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企业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不得将奖补资金用于平衡预算、支付罚款、捐赠赞助、兴建楼堂馆所等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资金用途和分解项目支出,不得超范围支出奖补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向超出规定范围的个人发放奖励、补贴等。

第三章  分配下达

第七条  奖补资金采用因素法、据实法两种方法分配。具体支持对象、支持标准、分配因素和计算方法详见附件。

第八条  申报主体应按规定流程和时间进行申报,确保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各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审核责任,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审核报送及时、审核意见明确、资料齐全完备。

市、县(区) 相关部门要组织做好资金申报工作,及时通知辖内金融机构、企业开展奖补资金申报。相关金融机构、企业、单位应按规定程序申报和使用奖补资金。奖补资金实行次年奖补、 “一年一结算”,不涉及既往年度业务及相应的奖补资金。具体申报审核流程如下:

相关金融机构、企业于每年 1 月底前向同级审核单位进行申报,并报送市级有关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应于每年 2 月底前完成

审核工作,并报送省直有关部门( 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审核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

对逾期未报的申报主体和审核单位,一律不予受理,视同该年度无申报处理。

第九条  按照《雅安市市级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试行)》(雅府发〔2023〕12 号)要求履行资金分配的管理决策程序。

第十条  涉及市属和市外金融机构(企业)的奖补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各县(区)、经开区财政部门应加强省级资金、市级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的统筹使用,在收到奖补资金后,及时分解下达专项预算和绩效目标。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奖补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按规定办理用款计划申请、资金支付、收支对账等。

第十二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时清理盘活结余结转资金。下达地方奖补资金预算形成的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针对据实类政策中涉及贷款提前还款等情况的,应建立主动回溯机制。在年度申报工作开展期间,各级财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对贷款存续情况进行回溯,对回溯中发现的因

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多下达奖补资金,按照“谁拨付,谁收回”的原则予以收回。

第五章  绩效监督

第十四条  奖补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市财政局负主体责任,科学合理设定奖补资金整体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按要求全面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适时组织重点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相关政策奖补资金的预算安排和对下分配。市级主管部门(单位)按规定持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县(区) 财政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按规定实施同级资金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第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肃财经纪律,深化内部控制,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奖补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对在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要强化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监督等结果应用,将监督检查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

第十六条  有关单位或个人在资金管理、使用中,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 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金融机构和企业等涉及骗取、套取奖补资金的,由财政部门按照“谁拨付、谁追回”的原则负责追回资金,并视情况取消一定年限的奖补资金申报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市财政局和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依法向社会公众披露主动公开的奖补资金管理信息,增强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级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有效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原《雅安市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雅财规〔2022〕1 号)同时废止。各县(区) 财政部门负责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将本办法通知至辖内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找我们能为您做什么?(勿抄)

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五、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报告编制;

六、科技成果转化中介、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科技项目投融资。

 

一个电话,帮您理清思路,匹配最佳项目,让您轻松稳拿补贴政策资金与品牌荣誉提升!

 

专人在线指导,免费咨询:19855109130,微信同号,获取最新政策详情,欢迎前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