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成都高新区重大文艺扶持项目和精品奖励作品申报时间流程和补贴条件指南

2026/1/13

2025年四川成都高新区重大文艺扶持项目和精品奖励作品申报时间流程和补贴条件指南聚焦现实题材、传统文化及时代精神,为电影、电视剧、舞台剧、网络影视剧及文学作品提供资金支持与荣誉认可。优秀作品将获省级奖励,助力创作者实现艺术梦想。立即参与,共筑文艺高地!需要咨询了解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2025年四川成都高新区重大文艺扶持项目和精品奖励作品申报时间流程和补贴条件指南聚焦现实题材、传统文化及时代精神,为电影、电视剧、舞台剧、网络影视剧及文学作品提供资金支持与荣誉认可。优秀作品将获省级奖励,助力创作者实现艺术梦想。立即参与,共筑文艺高地!需要咨询了解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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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重大文艺扶持项目申报

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科教电影,下同)、电视剧、舞台剧、广播电视节目(纪录片、动画片、广播剧,下同)、网络影视剧(中剧、短剧集、季播剧、网络故事片,下同)、文学作品(长篇小说、报告文学,下同)项目可申报重大文艺扶持项目。重点关注现实题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材、革命历史题材创作,反映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辉煌历程和丰功伟绩的,反映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及反映团结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生动实践的,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伟大民族精神的,展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讲述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以及推动影旅融合、发展影视新质生产力、国际传播效果显著的项目优先。申报主体根据重大文艺扶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提交四川省2025年度重大文艺扶持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其他有关资料。

二、关于精品奖励作品申报

本次申报精品奖励的作品应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有关奖励要求的影视类、舞台艺术类、文学作品类及其他门类文艺作品,申报主体按要求填写提交四川省2025年度精品奖励作品申报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时间安排

2026年1月27日(星期二)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报送

(一)电影。报送至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宣教出版处,联系人:张燕,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10楼。

(二)电视剧。报送至成都高新区商务文化旅游局文化旅游处 ,联系人:尤雯,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2楼。

(三)舞台剧。报送至成都高新区商务文化旅游局文化旅游处 ,联系人:洪斌杰,联系电话:028-83362153,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2楼。

(四)广播电视节目。报送至成都高新区商务文化旅游局文化旅游处,联系人:尤雯,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2楼。

(五)网络影视剧。报送至成都高新区商务文化旅游局文化旅游处 ,联系人:尤雯,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2楼。

(六)文学作品。报送至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宣教出版处,联系人:李雪琴,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10楼。

备注:请各单位在省级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的基础上多提交一份纸质材料和U盘以供市级留存备案。

 

四川省2025年度重大文艺扶持项目 申报指南

、电影

( 一 )扶持范围

重点扶持在川完成备案(取得《电影剧本(梗概)备案 回执单》),剧本质量高、团队实力强、摄制水平突出,具 有获国内外高水平电影评奖奖项潜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预期较高的电影项目。已公映项目不参加扶持申报。

(二)申报主体

凡在川登记注册、具备专业资质和电影摄制能力,从事 电影创作生产的制片机构(企业)均可申报。申报单位必须 是第一出品单位,联合出品项目须有所有出品方授权证明。

(三)申报要求

1. 权属清晰。申报主体依法享有申报项目完整的知识 产权,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根 据真实人物及其事迹创作的作品应提交书面授权。改编作品 须附原著作改编版权使用协议书。有劣迹从业人员担任主创 的作品不得参评。

2. 项目可行。申报项目应具有较高成熟度,原则上能

自扶持之日起两年内摄制完成。

3. 择优推荐。申报项目按照创作主体属地管理原则, 由各市(州)电影主管部门、省直相关部门(单位)、省属  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择优推荐,在川拍摄制作或在川进行发 行结算项目予以重点关注。各市(州)电影主管部门原则上 推荐项目不超过6个(成都市不超过12个),省直有关部门 (单位)、省属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 个。已有扶持项目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结项的,本年度推 荐项目数须扣减未结项项目数。

(四)申报材料

1. 申报书

《四川省2025年度重大文艺扶持项目申报书(电影)》 (正文附件2,须提交 Word  格式版本和加盖公章的PDF  版  本)。

2. 绩效目标申报表(正文附件2, 一 式2份)

3. 附件材料(统一汇编到申报书)

①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 复印件,转入四川备案项目须还须提交省级及以上电影主管  部门相关第一出品单位变更的批复文件。

②未进入摄制阶段的申报项目须提供以下附件材料:故 事大纲(2500字以上);人物小传(1000字以上);编剧授 权书及编剧身份证复印件;完整电影文学剧本;改编的作品

附原著、改编版权(授权)协议书;《电影生产创作综合报 告》(3000字以上)包括创作题材、创作思路、创作进度和 完成时限、对项目社会经济效益的预测、风险评估报告和可 行性报告、全部出品单位和主创人员简介。

③已开机或摄制完成的申报项目,除以上1—2项外还 须提供:项目创作成本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收支票据、验资 报告、流水证明、合同协议等佐证文件复印件;先导片、样 片或完成片数字拷贝;公映计划和效益分析。

④信用证明,包括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财 务报表;第一出品单位法人代表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 人查询结果截图。

⑤其他相关材料:承诺书,内容包括同意该项目全国性 评奖申报权归属四川省,申报单位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 为,依法履行版权保护义务。

(五)材料格式

1. 项目单位提交材料。申报书扉页设置目录索引,统 一 目录、统一页码、统一装订,A4  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胶 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一式2份;附件材料(含 剧本)均须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电子版文件、视频 图片资料、报审样片统一存入U 盘或硬盘, 一 式3份;完 成片须达到技术审查标准,具备完整图像、声音、字幕,分 辨率不低于1080P, 必须从高清母带采集,视频帧率大于24

/秒,音频码率不低于128Kbps,     封 装 格 式 MP4   或 MOV,   并在全片画幅左上角添加“评审专用”水印,画幅 右上角添加时钟码(小时、分钟、秒)。

2. 推荐单位提交资料。推荐申报项目的报告( 一 式2 份,格式自拟)、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 一 式2份,格式自 拟)、经审核的推荐项目完整申报材料(一式2份)。以上内 容须纸质文件(须加盖公章)与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或 U   盘 ) 共 同 报 送 ( 含 PDF  和 Word  文档,按项目做好文件分  类和重命名,文件夹格式为:推荐单位一项目名称一申报单 位)。申报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及提供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寄送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电视剧

( 一 )申报范围

剧本质量优、团队实力强、摄制能力突出、播放预期优 良,具有获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奖项潜力,在我省备案立项 的优秀电视剧项目。已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项目不参加 扶持申报。

(二)申报主体

凡在四川省登记注册、具备专业资质和电视剧制作能 力,在四川从事电视剧创作生产的影视制作机构(企业)、 播出机构均可申报。申报主体须为第一出品方(除国家级播 出平台及头部网络平台联合出品),承担主要法律责任,且

拥有该项目的出品权和评奖申报权、荣誉权。联合出品项目 须有所有出品方授权证明。

(三)申报要求

1. 权属清晰。申报主体依法享有申报项目完整的知识 产权,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根 据真实人物及其事迹创作的作品应提交书面授权。改编作品 须附原著作改编版权使用协议书。严禁有劣迹从业人员担任 主创的作品参评。

2. 项目可行。申报项目应具有较高成熟度,原则上能 自扶持之日起两年内摄制完成,具备较大市场需求潜力及社 会影响力。

3. 择优推荐。申报项目按照创作主体属地原则,由各 市(州)广电行政部门、省直相关部门(单位)、省属国有 文化企事业单位择优推荐。各市(州)广电行政部门原则上 推荐项目不超过6个(成都市不超过8个)。省直有关部门 (单位)、省属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 个。已有扶持项目未开机的推荐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2 个。项目统一报送至省广电局。

(四)申报材料

1. 申报书

2 0 2 5 年 度 重 大 文 艺 扶 持 项 目 申 报 书 ( 电 视 剧 ) 》 ( 正 文 附 件 2 , 须 提 交 Word   格式版本和加盖公章的

PDF  版本)。

2. 绩效目标申报表(正文附件2, 一 式2份)

3. 附件材料(除剧本外统一汇编到申报书)

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②未进入摄制阶段的申报项目须提供:资金证明;1万 字左右的剧本大纲和创作阐述;人物小传;完整电视剧本; 若有相关部门审核意见一并附上;编剧授权书,改编作品附  原著、改编版权(授权)协议书;《电视剧创作论证报告》 (3000字以上),包括创作思路、创作进度和完成时限、拟  播出平台和拟投资金额、项目社会经济效益的预测、风险评  估和可行性研判、影旅融合带动预期分析、对四川经济社会  发展预期贡献、全部出品单位和主创人员简介等。

③已进入摄制和宣推阶段的申报项目,除以上1—2项 外还须提供:团队组建情况;项目创作证明材料,包括验资 报告、流水证明、合同协议、主要演员片酬占比说明等;播 出计划和效益分析,包括播出预期和对四川经济社会发展贡 献预期;5-10分钟视频素材。

④信用证明,包括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财 务报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⑤其他相关材料:承诺书,包括同意该项目全国性评奖 申报权归属四川省,申报单位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履行版权保护义务等。

(五)材料格式

1. 申报主体提交材料。申报书扉页设置目录索引,统 一 目录、统一页码、统一装订(为便于专家盲评,剧本单独 胶装,不透露申报单位信息), A4 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胶装 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一式10份;附件材料(包 括剧本)均须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其他电子版文 件、视频图片资料、报审样片统一存入U 盘或硬盘, 一式3 份;报审样片为电子介质,须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具备完整 图像、声音、字幕,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且必须从高  清母带采集,码率不低于2Mbps,    视频帧率大于25帧/秒, 音 频 格 式 AAC,   音 频 码 率 不 低 于 1 2 8Kbps,  封 装 格 式 MP4 。 为保护版权,须在全片中完整添加“评审专用”的文 字标识和时钟码(小时、分钟、秒),其中“评审专用”位 于画面右上角,时钟码位于画面左上角。

2. 推荐单位提交资料。推荐申报项目的报告( 一 式2 份,格式自拟)、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格式自 拟)、经审核的推荐项目申报材料(一式10份)。以上内容  须报送正式纸质文件(须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请存入U   盘,含 PDF 和 Word 文档,按项目做好文件分类和重命名, 文件夹格式为:推荐单位一项目名称一 申报单位)。申报材 料不符合相关规定及提供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  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舞台剧

( 一 )申报范围

具有获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奖项潜力的戏曲、话剧、儿 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杂技剧、曲艺剧、木偶剧、皮 影戏等。已参评过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中国 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的剧目,不参加扶持申报。

(二)申报主体

在四川省登记、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依法独立  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文  化单位、机构或社会团体(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 且有稳定的创作演出团队,申报项目主要演员原则上不得外  借;拥有申报项目知识产权、出品权、评奖申报权、荣誉权 等;联合完成的项目由第一 出品方申报(除中央文化单位、 国内 一 流团(校)联合出品),联合出品项目须所有出品方  授权。

(三)申报要求

1. 权属清晰。申报主体依法享有申报项目完整的知识 产权,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根 据真实人物及其事迹创作的作品应提交书面授权。改编作品 须附原著作改编版权使用协议书。严禁有劣迹从业人员担任 主创的作品参评。

2. 项目可行。申报项目应具有较高成熟度,2022年1

月至2024年1月前首演的剧目,国内演出场次须不少于30 场;2024年1月后首演的剧目,须完成国内首演或试演2 场以上。统计截止时间为申报指南发布当日。2024年度参 与申报评审未列入扶持对象的,经重大修改提升后,可申报 2025年度项目。

3. 优先条件。入选国家级重大工程的项目;省委、省 政府围绕重大主题和重要时间节点指定创作生产的项目;我 省主题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年度项目;近两年获得国家艺术基 金或四川艺术基金扶持的大型舞台艺术创作项目;省委、省 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4. 部门推荐。申报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州)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省直相关部门(单位)、省直文艺单 位、省属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择优推荐,推荐项目数量原则 上不超过2个。项目统 一报送至文化和旅游厅。

5. 其他事项。为推动本土舞台艺术创作可持续性发展, 凡入选重大文艺扶持作品,须在项目结项后1年内在省内外 组织巡演不少于10场,未按要求完成巡演的申报单位或实 施主体3年内不得申报相关扶持项目。

(四)申报材料

1. 申报书

《四川省2025 年 度 重 大 文 艺 扶 持 项 目 申 报 书 ( 舞 台 剧 ) 》 ( 正 文 附 件 2 , 须 提 交 Word   格式版本和加盖公章的

PDF  版本)。

2. 绩效目标申报表(正文附件2, 一 式2份)

3. 附件材料(统一汇编到申报书)

①申报单位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 位法人登记证书)、信用机构代码。

②剧目相关资料,包括剧本、专家对项目的论证意见, 剧目成本总投资预算(截止到2025年12月)、成本预算专 家论证意见,完整的舞台演出视频光盘(字幕播出版)、主 创团队简介,版权证明材料、原著与作品改编权、移植权授  权协议书复印件,修改提升方案、项目绩效目标等。

③信用证明,包括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财 务报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④其他相关资料。承诺书,包括全国性评奖申报权归属 四川省;申报单位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承诺; 依法履行版权保护义务。如有团外聘请主创人员,须提交合  作意向书或协议书复印件。涉及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民族 和宗教题材等,须另行提供市级以上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及相 关部门(单位)的审核意见。相关资料一律以扫描方式录入 U 盘,并以纸质方式一式3份装订成册报文化和旅游厅。申 报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提供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申报主  体寄送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广播电视节目

( 一)申报范围

剧本质量优质、团队实力雄厚、制作能力突出、播放预 期优良,具有冲击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奖项潜力,在我省立 项的优秀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和广播剧项目。已播出的 电视纪录片、广播剧和已获准发行的电视动画片不参加扶持

(二)申报主体

凡在四川省登记注册、具备专业资质和制作能力,在四 川从事广播电视创作生产的影视制作机构(企业)、播出机 构均可申报。申报主体须为第一出品方(除国家级播出平台 及头部网络平台联合出品),承担主要法律责任,且拥有该 项目的出品权和评奖申报权、荣誉权。联合出品项目须有所 有出品方授权证明。

(三)申报要求

1. 权属清晰。申报主体依法享有申报项目完整的知识 产权,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根 据真实人物及其事迹创作的作品应提交书面授权。改编作品 须附原著作改编版权使用协议书。有劣迹从业人员担任主创 的作品不得参评。

2. 项目可行。申报项目应具有较高成熟度,原则上能 自扶持之日起两年内制作完成,具备较大获奖潜力和传播 预 期 。

3. 部门推荐。申报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州) 广电行政部门、省直相关部门(单位)、省属国有文化企事 业单位择优推荐。各市(州)广电行政部门原则上推荐项目  不超过3个(成都市不超过5个)。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省属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已有  扶持项目未开机制作的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个。 项目统一报送至省广电局。

(四)申报材料

1. 申报书

《四川省2025年度重大文艺扶持项目申报书(广播电视 节目)》(正文附件2,须提交 Word 格式版本和 PDF 格式 的加盖公章扫描版本)。

2. 绩效目标申报表(正文附件2, 一 式2份)

3. 附件材料(统一汇编到申报书)

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 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②被市(州)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列入重点项 目或规划的佐证文件。

③尚在创作阶段的申报项目须提供下列材料。电视纪录 片:须提供完整剧本、剧情简介、主创人员、资金证明、播 出目标平台、制作计划(含制作周期)等。申报重大理论文 献电视片扶持项目,须提交相关部门的立项批文、完整剧

本。电视动画片:须提供完整剧本、剧情简介、人物形象设 定、场景设定、主创人员、资金证明、播出目标平台、制作 计划(含制作周期)、广电总局备案公示文件等。广播剧: 须提供完整剧本、剧情简介、主创人员、资金证明、播出目 标平台、制作计划(含制作周期)等相关材料。根据真实人 物及其事迹创作的作品应提交书面授权。改编作品须附原著 作改编版权使用协议书。若有相关部门审核意见一并提供。

④已进入制作和宣推阶段的申报项目,除以上1—3项 外还须提供:作品已经启动拍摄制作的相关佐证材料(如有 关合同文本、作品片花或音频片段等)。

⑤信用证明,包括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财 务报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⑥其他相关材料:承诺书,包括:全国性评奖申报权归 属四川省,申报单位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演员 片酬占比说明,依法履行版权保护义务等。

(五)材料格式

1. 申报单位提交材料。申报书扉页设置目录索引,统  一 目录、统一页码、统一装订,胶装成册,加盖公章, 一式  10份;其他电子版文件、音视频图片资料统一存入 U 盘 , 一式3份;视频拷贝画面、声音、字幕完整,分辨率不低于  1280×720,封装格式 MP4,    广播剧音频要求 MP3  格式, 音频音量大小均衡、清晰,无爆音、杂音等。

2. 推荐单位提交资料。推荐申报项目的报告( 一 式2 份,格式自拟)、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 一 式2份,格式自 拟)、经审核的推荐项目申报材料( 一 式10份)。以上须报 送正式纸质文件(须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请刻入光盘或 U 盘,含PDF  和 Word   文档,按项目做好文件分类和重命 名,文件夹格式为:推荐单位—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 报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及提供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寄送的 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网络影视剧

( 一 )申报范围

剧本质量优、团队实力强、摄制能力突出、播放预期优 良,具有获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奖项潜力,在我省立项的优 秀网络影视剧项目。已上线或播出的网络影视剧项目不参加 扶持申报。

(二)申报主体

1. 凡在四川省登记注册、具备专业资质和网络影视剧 制作能力,在四川从事网络影视剧创作生产的影视制作机构 (企业)、播出机构均可申报。

2. 中剧、短剧集、季播剧、网络故事片须获得国家广 电总局拍摄制作备案公示;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网络 剧)管理信息系统”启用前,原在国家广电总局“重点网络 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取得规划备案号的网络剧、网络电影

项目可申报。

3. 申报主体须为第 一 出品方(除国家级播出平台及头 部网络平台联合出品),承担主要法律责任,且拥有该项目 的出品权和评奖申报权、荣誉权。联合出品项目须有所有出 品方授权证明。

(三)申报要求

1. 权属清晰。申报主体依法享有申报项目完整的知识 产权,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根 据真实人物及其事迹创作的作品应提交书面授权。改编作品 须附原著作改编版权使用协议书。有劣迹从业人员担任主创 的作品不得参评。

2. 项目可行。申报项目应具有较高成熟度,原则上能 自扶持之日起两年内摄制完成,具备较大市场需求潜力及社 会影响力。

3. 部门推荐。申报项目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州) 广电行政部门、省直相关部门(单位)、省属国有文化企事 业单位择优推荐。各市(州)广电行政部门原则上推荐项目  不超过3个(成都市不超过5个)。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省属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已有 扶持项目未开机的推荐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个。 项目统一报送至省广电局。

(四)申报材料

1. 申报书

《四川省2025年度重大文艺扶持项目申报书(网络影视 剧)》(正文附件2,须提交 Word  格式版本和 PDF  格式的 加盖公章扫描版本)。

2. 绩效目标申报表(正文附件2, 一 式2份)

3. 附件材料(统 一 汇编到申报书)

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②尚在创作阶段的申报项目须提供(以下附件材料除剧 本外统一汇编到申报书):资金证明;故事大纲;分集梗概  (每集不少于1000字);人物小传;完整网络影视剧剧本; 若有相关部门审核意见一并附上。编剧授权书,改编作品附 原著、改编版权(授权)协议书等。

③已进入摄制和宣推阶段的申报项目,除以上1 — 2项 外还须提供:剧本论证报告;团队组建情况;播出计划和效 益分析;不少于30分钟视频素材。

④信用证明,包括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财 务报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⑤其他相关材料;承诺书,包括:全国性评奖申报权归 属四川省;申报单位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承 诺;主要演员片酬占比说明;依法履行版权保护义务。

(五)材料格式

1. 申报主体提交材料。申报书扉页设置目录索引,统

目录、统一页码、统一装订(为便于专家盲评,剧本单独 胶装,不透露申报单位信息), A4 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胶装 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一式10份;相关附件材料 (除剧本外)均须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其他电子版 文件、视频图片资料、报审样片统一存入 U 盘或硬盘, 一 式3份;报审样片为电子介质,须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具备 完整图像、声音、字幕,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且必须 从高清母带采集,码率不低于2Mbps,    视频帧率大于25帧/ 秒,音频格式AAC,   音频码率不低于128Kbps,  封装格式 MP4。 为保护版权,须在全片中完整添加“评审专用”的文 字标识和时钟码(小时、分钟、秒),其中“评审专用”位 于画面右上角,时钟码位于画面左上角。

2. 推荐单位提交资料。推荐申报项目的报告( 一 式2 份,格式自拟)、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格式自  拟)、经审核的推荐项目申报材料(一式10份)。电子文档  (请存入U  盘,含PDF  和 Word  文档,按项目做好文件分类  和重命名,文件夹格式为:推荐单位—项目名称—申报单  位)。申报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及提供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寄送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文学作品

( 一 )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为正在创作尚未公开出版、具有获常设全国性

文艺评奖奖项潜力的长篇小说和长篇报告文学。已公开出版 或发表的作品不参加扶持申报。

(二)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个人为四川省作家协会会员、非会员四川籍作 家及外省籍作家,外省籍作家原则应在四川工作一年及以 上,非会员作家作者应与省作协签订创作协议后方可申报扶 持项目。项目申报出版机构应为我省出版单位,包括期刊 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具有法 人资格的期刊编辑部)等。

(三)申报要求

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为引领,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促 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弘扬中华 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坚持创造性 转化、创新性发展,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充 分彰显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巴蜀特质。坚持思想精深、艺 术精湛,具有中国气质,彰显新时代中国精神,能够产生良 好社会效益和文学效益,具有一定市场前景和转化潜质。

2. 项目申报者应具有相当的创作实力、严谨的创作态 度和较高的思想艺术追求。

3. 申报项目应完成写作大纲及整部作品的10万字以上 稿件。项目完成作品成稿须与省内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协议。

4. 四川省作家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为项目申报推荐单 位。凡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者,均可向所在地或所在行业的  省作协团体会员单位申报项目;省直系统作者申报的项目由  省作协省直分会集中向省作协创研室报送推荐;外省(市、 区)作者及其他非团体会员单位作者直接向省作协创研室申  报(非会员四川籍、外省籍作者须有与省作协签订的创作协 议)。

5. 各推荐单位在对申报项目作出论证、筛选后,向省 作协创研室报送推荐材料。每个推荐单位原则上推荐申报项 目不超过2个。

(四)申报材料

1. 申报书

《四川省2025年度重大文艺扶持项目申报书(文学作 品 ) 》 ( 正 文 附 件 2 , 须 提 交 Word  格式版本和 PDF  格式的 加盖公章扫描版本)。

2. 绩效目标申报表(正文附件2, 一 式2份)

3. 附件材料

①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其他相关材料:承诺书,包括:全国性评奖申报权归 属四川省;申报者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承诺; 依法履行版权保护义务等。

(五)材料格式

1. 项目单位提交材料。申报书扉页设置目录索引,统 一 目录、统一页码、统一装订,A4 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胶 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一式10份,相关附件材 料均须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

2. 推荐单位提交资料。推荐申报项目的报告( 一 式2 份,格式自拟)、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 一 式2份,格式自 拟)、文学作品重大项目扶持绩效目标申报表(正文附件2, 一式2份)、经审核的推荐项目完整申报材料(一式10份)。 以上内容须纸质文件(须加盖公章)与电子文档(刻录光盘 或 U 盘 ) 共 同 报 送 ( 含 PDF  和 Word  文档,按项目做好文 件分类和重命名,文件夹格式为:推荐单位一项目名称一申 报单位)。申报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及提供材料不全的,不 予受理并将通知推荐单位或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寄送的申报  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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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能为您做什么?(勿抄)

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五、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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