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9
申报截止2月14日,经认定的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分三年给予100万元、60万元的经费支持!2026年度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及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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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条件
(一)院士工作站
1、申报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规模以上或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专门研发机构及研发团队,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较大,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或不低于销售收入总额的4%,拥有核心技术和产品。
(2)建站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技术创新需求,与相关领域1名及以上院士签订建站协议,研究方向与建站企业具有相关性或互补性,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合作方向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合作期限不少于三年。
(3)须为院士工作站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安排专门的办公场地,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能为院士及其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2、院士须具备以下条件:
院士指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每名未退休院士在全国范围内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
(二)专家工作站
1、申报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规模以上或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专门研发机构及研发团队,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较大,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且不低于销售收入总额的3%,拥有核心技术和产品。
(2)建站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技术创新需求,与相关领域2名及以上专家签订建站协议,其中至少有1名工作单位在市外的专家,研究方向与建站企业具有相关性或互补性;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合作方向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合作期限不少于三年。
(3)须为专家工作站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安排专门的办公场地,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能为专家及其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2、专家须具备以下条件:
专家指符合《长沙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规定的A类和B类条件的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人才。每名专家在长受聘的专家工作站不超过2个。
二、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登录长沙人才智慧导航,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与其他申报资料一并报送至归口初审单位。
(二)归口初审。税务登记所在地在国家级园区内的企业由园区科协及相关部门归口初审,税务登记所在地在省级园区或园区外的企业由区县(市)科协及相关部门归口初审。归口单位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后,报送一份至市科协,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月14日。
(三)考察。市科协会同企业所在区县(市)、园区相关部门对通过初审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考察,提出书面考察意见。
(四)评审认定。专家评审。召开综合评审会议,根据评审情况,结合现场考察意见综合提出建议建站名单,提交市科协党组会议审议后,报市委人才办审定。
(五)公示发文。拟认定名单在长沙人才智慧导航及市科协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材料
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材料由四部分组成:1.封面; 2.建站申请报告;3.工作站申请表;4.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须编好目录、页码并加盖公章。
四、其他说明及要求
1、工作站职能。建站单位依托工作站组织开展科技项目攻关、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决策咨询等合作,促进地方经济效益和建站单位经济效益提升。
2、经费支持。经认定的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分三年给予100万元、60万元的经费支持。
3、考核管理。院士、专家工作站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市科协牵头组织区县(市)、园区等部门单位对院士、专家工作站开展考核,资助期内每年进行现场考核,过了资助期的,根据当年度考核通知要求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对资助期内考核合格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资助,保留院士、专家工作站称号。考核不合格的院士、专家工作站,限期一年整改并停止经费支持,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工作站予以撤销,三年内该企业不得再申请建站。
4、各归口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作站的推荐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产业链为重点,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好申报推荐。
关于2026年度长沙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事宜,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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