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8
数智蜕变!首批西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评测验收申报条件材料和时间程序启动!依据国家及市级政策文件要求,对2024年10月后完成改造的企业进行成果评估。支持方向涵盖软件、云服务及硬件支出,重点检验生产制造环节的数字化深度。申报企业需满足注册资格、行业合规性及项目完成度等条件,并提交验收材料。评测结果将决定政策支持兑现,助力企业降本增效。请相关企业抓紧准备,抓住政策窗口期,共推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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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评测验收申报支持方向
本项目主要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工作,通过支持被改造企业,由其选择数字化服务商进行数字化改造,可用于与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其中,软件为企业购置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供应链管理、人事、行政办公、财务管理、信息安全等计算机软件和数据库、中间件、操作系统等基础软件(不含IT运维、园区管理等计算机软件、与设备一体的嵌入式软件,如PLC等)支付的软件费、实施费和技术开发费;云服务为企业计算机软件、基础软件上云以及购买或租用公有云服务器支出的费用;硬件包括承载软件业务系统应用的数据存储、工厂网络、通信、智能终端等数据采集、传输设备等(不包括办公电脑、移动硬盘、弱电网络施工等配套部件)。企业应注重加强改造深度,着重开展生产制造等相关环节的改造。
二、西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评测验收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依法在西安市域内(含西咸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依法注册满2年以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制造业中小企业;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依法纳税,财务制度健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申报单位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先进交通装备及配件制造、集成电路及通信系统设备制造、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制造等4个方向细分行业(参考附件1),且具备相应行业产品生产制造能力。
(三)对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四)申报单位申报的数字化改造项目应在2024年10月18日后签订合同,已完成企业内部项目验收,付款进度已达到80%以上,部署的软件系统及配套设备实际使用一个月以上,并达到预期成效,数字化水平自评测结果达到二级及以上水平。
三、西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评测验收申报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西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评测验收申请书(附件2);
(三)企业数字化改造咨询诊断报告(包含企业基本情况、改造前数字化水平评测结果、现状诊断、需求分析、改造建议等);
(四)企业数字化改造实施方案(包含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内容、预算明细、预期成效、实施计划、保障措施等);
(五)企业数字化改造实施过程材料(如月/周例会,里程碑会议通知或纪要,培训等);
(六)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验收报告(包含项目合同内容完成情况、项目预期成效完成情况、下一步提升建议等);
(七)企业“信用中国”信用报告(2025年12月以后查询,关于信用报告下载方式可查看“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报告说明及下载指南”);
(八)企业近两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九)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四、西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评测验收申报程序
(一)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编制项目资料,参与“链式”转型的企业(前期已通过区县推荐上报)向其链式牵引单位提交申请材料,自主改造的企业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纸质版材料按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统一使用A4纸双面胶印胶装,封面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同时,将所有申报资料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生成一个压缩文件,命名为“企业全称—西安市中小试点企业评测验收申请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二)平台填报。申报单位须在2026年1月7日前在“西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一站式服务系统”完成企业注册、项目合同备案及“一企一档”填报,发起评测验收流程申请。
(三)材料审核。各属地工信主管部门和链式牵引单位负责审核企业报送的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推荐意见(附件4),于2026年1月7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市工信局会同评测验收机构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四)评测验收。市工信局组织评测验收机构对材料复审通过的企业进行现场实地数字化水平评测、专项财务审计和项目验收,并出具相关报告。
(五)资金拨付。市工信局党组会审议企业评测验收结果,审议通过后将企业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并按照资金拨付流程落实资金拨付工作。
五、西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评测验收申报要求
(一)各属地工信主管部门和链式牵引单位要公开公正地组织项目申报,要充分认识项目申报、推荐和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规范开展项目审核及推荐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审核水平和审核质量,尤其要警惕防范“抽屉合同”“新瓶装旧酒”等骗补行为,对所推荐的项目真实性和推荐上报内容负责。同时,配合评测验收机构开展现场评测验收工作。
(二)申报单位改造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均应真实准确,并互为佐证,如不一致取合同金额、发票金额与付款凭证金额中孰低值。对于申报单位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恶意串通等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三)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本次评测验收未通过企业,整改完成后可申请参加下一批次的评测验收。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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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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