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陕西商洛市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程序和材料时间指南

2025/11/10

第三批陕西商洛市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程序和材料时间指南整理如下,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需要咨询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介绍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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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陕西商洛市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和重点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县级代表性传承人;

2.长期从事该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

3.在该项目相关领域具有代表性,并在项目申报地区具有一定影响,获得广泛认可;

4.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志愿面向社会传承,身体健康;

5.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6.户籍在商洛市或者长期居住地在商洛市。

(二)推荐申报范围

1.每个项目可推荐1至2名代表性非遗传承人,重视部分国、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空缺、现有市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老化等问题,以及新公布的第六批市级非遗名录项目无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情况。

2.前六批市级名录项目未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和已命名的代表性传承人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可重新推荐传承人。

3.前六批市级名录已命名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且传承人目前身体状况良好,传承活动开展较好的项目,一般不再推荐,如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增补,但推荐要从严掌握。

4.在技艺水平相当的条件下,重点推荐年富力强、具有传承能力者。

(三)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2.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

二、陕西商洛市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程序

(一)填写申报材料。参考《陕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九条和文件相关要求。(以下简称《办法》)

(二)确定推荐人选。参考《办法》第十条。县(区)文旅局和市直有关部门组织专家(不得少于7人,且人数须为单数)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通过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官方网站等渠道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

(三)提交正式文件。县(区)文旅局和局属有关单位在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结束后向市文旅局提交推荐材料。

(四)材料复核。市文旅局对收到的申请材料或者推荐材料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程序;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三、陕西商洛市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材料

(一)推荐报告:各县(区)文旅局、局属单位向市文旅局书面上报推荐报告(一式两份)。内容包括:简要说明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专家评审推荐情况说明、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公示情况等;推荐申报名单加盖公章;已正式公布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文件(含完整名单),并标记出推荐人;

(二)推荐表:填写第三批商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见附件2),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3套),包括: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申请及授权书,县(区)文旅部门意见,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及专家名单等。

(三)辅助材料:体现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水平或传承内容的影像资料(5分钟以内,MP4格式视频);体现有关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成就的证明复印件等方面材料;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或被推荐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或音像资料等;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使用U盘拷贝,并标明所在县(区)、材料目录等)

四、陕西商洛市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依靠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加强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各县区文旅局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推荐,可视情况增加面试等环节,确保申报人具有代表性。

(二)严格审核,保证质量。各县(区)文旅局、局属有关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推荐意见未针对技艺水平进行分析评价的,一律不进入评审程序。

(三)明确时限,及时报送。请各县(区)文旅局按照时限要求,将申报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3套),推荐名单、推荐意见、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本(使用U盘拷贝,并标明所在县(区)、材料目录等)及影像资料(电子视频),于2026年2月28日前报送至市文旅局文化艺术科,超过申报时限的,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星

址:商洛市商州区名人街广电大厦62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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