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成都天府新区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储备申报条件补贴和时间流程指南

2025/11/7

2026年成都天府新区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储备申报条件补贴和时间流程指南整理,详情如下,采取“补助利用数量、补助设备购置、补助设施建设”的形式,对参与秸秆还田、离田收储、加工利用的市场化服务主体进行补助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联系小编为您解答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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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减少秸秆焚烧产生的大气污染,以及随意丢弃秸秆造成的土壤、水体污染,持续改善新区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秸秆从“废弃物”向肥料等多元化产品转化,延伸农业产业链,促进秸秆产业化发展,为农业经济注入新活力。

 

一、成都天府新区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储备申报思路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以秸秆高值高效综合利用为目标,以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为手段,健全各级政府、经营主体(企业)、村集体经济、农民群众等多方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以秸秆科学还田、高效离田利用为目标,探索可操作、能落地、可复制、能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形成以“8+3”秸秆饲料高值化利用为重点,“五化”多元利用和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为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实施乡村生态振兴贡献力量。

二、成都天府新区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储备申报概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2026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二)主管部门:四川天府新区市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

(四)建设期限: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

三、成都天府新区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储备申报内容

立足本区域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开展秸秆“五化”利用,项目实施和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秸秆肥料化利用。依托企业、专合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水稻、小麦、玉米和油菜秸秆直接还田为重点,推广秸秆粉碎翻埋、免耕覆盖、腐熟还田等规范技术和示范,培育和支持建立绿色高效规模化商品有机肥厂,促进秸秆肥料化高效利用。

按照农业农村部秸秆建设沃土模式县和能源化模式县的任务要求,重点支持项目县因地制宜以秸秆科学还田、秸秆有机肥等肥料化利用为主的沃土模式县建设,示范推广翻埋、碎混、堆沤腐熟等秸秆科学还田技术模式,建立秸秆还田技术规程。

(二)收储运体系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规划秸秆收储运建设,形成县(片区)收储中心、乡(镇)收储站、村收储点的收储网络布局。采取收储量补贴、收储库棚建设补贴、收储实施设备补贴等形式,引导种植大户、合作社等就地收储秸秆,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经纪人队伍,鼓励开展跨区域联合作业。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探索建立村企共建、利益共享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建立稳定的秸秆收储体系,推动良性循环发展。

四、成都天府新区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储备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有意愿、有能力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内承担秸秆肥料化利用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相关经营主体。

(二)项目承担主体及支持对象应具备合法资质,已落实建设资金和项目用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能够形成当年投资工作量,新建或改扩建固定资产设施应具备相应的土地使用证明和环评许可。

(三)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

五、成都天府新区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储备申报资金补助标准

采取“补助利用数量、补助设备购置、补助设施建设”的形式,对参与秸秆还田、离田收储、加工利用的市场化服务主体进行补助。

(一)秸秆综合利用的生产厂房和收储点库棚建设、秸秆综合利用专用设施设备购置补贴不超过30%(单个企业中央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300万元),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等其他中省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补助。单个企业在生产厂房建设和秸秆综合利用设施设备购置中所获补助,不超过年秸秆综合利用量(吨)(设计利用量)的500倍。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项目,其设备购置和生产厂房、收储点库棚建设按不超过80%补助。

(三)秸秆还田补助不超过40元/亩,秸秆综合利用量补助不超过150元/吨。

六、成都天府新区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储备申报要求

(一)保持一致,实现“申报—实施”无缝衔接。项目申报方案需作为后续项目实施方案的核心依据,在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支持方向、实施主体、资金使用范围等关键维度保持高度一致,杜绝“申报与实施两张皮”。储备申报阶段,项目申报主体需充分预判实施环节的核心需求,将量化目标、建设细节、支持重点等内容精准固化,确保项目申报成功后,无需对核心框架进行重大调整,直接衔接实施方案编制,缩短项目落地周期。

(二)工作前置,保障项目即时开工。提前完成关键手续办理,确保项目“就绪即开工”。要求入选的项目申报主体在储备申报阶段已完成项目环评审批、用地手续办理等法定前置程序,确保中央财政资金下达后,项目可立即启动建设,无需等待手续办理,大幅提升项目实施效率。

七、成都天府新区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储备申报程序

(一)业主进行申报。项目申报主体按《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2026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申报表》(附件1)要求提交申报资料,申报主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街道推荐申报。街道要对本辖区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核实项目申报主体主导产业否符合乡镇产业发展规划,是否落实建设资金和项目用地,不存在“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三)新区主管部门择优立项。新区主管部门对项目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征集项目并择优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

(四)市农业农村局评审。市农业农村局对方案审核后,择优向农业农村厅推荐。

各申报主体于2025年11月10日之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四川天府新区农业农村局都市农业处(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14层),电子文档(PDF格式)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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