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补贴条件:专精特新、绿色工厂、工业设计中心、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消费品工业三品、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双创基地、两化融合贯标申报指南

2025/10/30

盘点合肥市项目补贴条件: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工业园区消费名品数字三品制造业单项冠军工业设计中心三首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等申报内容,详情如下,蜀山区、包河区、庐阳区、瑶海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新站区、长丰县、肥东县、庐江县、肥西县、双凤经开区、巢湖市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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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奖补和条件

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奖补

包河区(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肥东县(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对当年通过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或省级绿色工厂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高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2年。)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的,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的,分别给予企业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经开区(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年一版,有效期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

对获评国   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环保装备制造业   规范条件企业、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重   点用水企业水效 “领跑者”、资源综合利用 “领跑者” 企业、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分别一次性奖补   100 万元。支持实施制造业绿色化改造, 将省级绿色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园区纳入第一条、第三条政策支持范围。(责任单位: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配合单位: 省财政厅)

庐江县(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支持绿色工厂(绿色矿山)建设。对当年评定为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省级、市级绿色矿山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该项与省、市政策叠加享受。

长丰县(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相关政策有效期3年)

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对国家、省级绿色工厂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省“五个一百”项目单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市节能节水环保产品、技术推广目录企业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

 

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供应链企业、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申报条件

国家级绿色工厂申报条件

基本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为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

合规要求: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管理体系:需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节能降耗:绿色建筑材料使用率≥70%,屋顶光伏覆盖率≥30%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20%(高能耗企业≥15%)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95%,水重复利用率≥90%

碳排放:建立碳足迹追溯系统,污染物排放严于国家标准50%以上

行业差异:重点行业(如钢铁、化工等)需对标行业标准,其他行业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国家级绿色供应链企业申报条件

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行业影响力大且为产业链主导企业

管理体系:完善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包括认证、审核及绩效评估流程

合规性: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财务健康且盈利领先

绿色实践: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披露碳排放数据

电子电器、机械、汽车等行业需符合特定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申报条件

园区类型: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增加值占比≥50%,有明确管理边界

零碳导向:新增绿色微电网建设、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等指标

环保要求:

近三年无重大污染事故,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

企业100%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污染物100%达标排放

资源效率:能源产出率≥3万元/tce,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15%

 

二、合肥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奖补和条件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奖补

安巢经开区

对新增“灯塔工厂”、国家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按其当年经济指标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根据《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2023〕7号),按照市级拨付资金1:1配套),对新增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肥西县

对新增“灯塔工厂”、国家级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按市级政策给予1∶1配套奖励;对新认定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区域领军型企业,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奖励。

高新区

激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区级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经开区

对新增“灯塔工厂”、国家级单项冠军、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 按其当 年经济指标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 50%,分别给 予最高 300 万元、 150 万元、 100 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蜀山区

加快领军型企业发展,对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其当年新增地方经济贡献超过地方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区经信局)

长丰县

对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招商引资迁入我县的专精特新企业按照新认定同等标准给予奖补。对新认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奖补

市级

支持建设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按国家拨付资金给予1:1配套补贴。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等,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每年最高2000万元、累计不超过1亿元的经费支持,重大项目可给予"一事一议"支持。

安巢经开区

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及示范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

巢湖市

对新评定为安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补;对新评定为合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进行一次性10万元奖补。

包河区

对当年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获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区经信局、区发改委)

肥西县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平台,在上级奖补基础上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高新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新引进的工业设计中心总部,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经贸局)

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服务型制造示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服务业集聚区、特色商业街区,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经贸局)

经开区

支持建设国家级产业创新中 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 企业技术中心, 按国家拨付资金给予 1:1 配套补贴。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20万元奖励

庐江县

对新确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该项与省、市政策叠加享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评价获得优秀等次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新确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各镇(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庐阳区

对新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市级品牌建设培育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评价获得省、市优秀的,按省、市优秀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蜀山区

对当年新认定的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市级工业设 计中心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一次性奖励,专项用于中心研发设备购置。

瑶海区

对企业创成省级、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执行部门:区经信局)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条件

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库入库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8年及以上,拥有新产品的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企业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亿元以上;已入选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受销售收入限制。

2. 市场竞争力强。申请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10或国内前5。申请产品质量精良,生产技术或制造工艺国际先进,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

3. 自主创新能力强。企业重视技术和产品创新,拥有高水平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强度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拥有专利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积极参与标准制定。

4. 经营管理水平高。主要经营业绩指标保持稳健且持续向好。积极开展管理创新,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较强。企业文化先进,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作用彰显。

5. 安徽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企业申报材料

申请入库企业需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入库申请书》(见附件1)。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重点产品领域

为深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推动制造强国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确定了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对于重点领域的企业和产品,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优先纳入我省培育库。

 

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需稳定运营3年以上(截至申报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满足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评价指标,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须是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

 

三、合肥市“三首”产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申报奖补和条件

“三首”产品申报奖补

市级2023—2025年)

对新增省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产品,按产品单价(货值)分档给予研制单位、应用单位最高200万元奖励。

肥东县(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对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生产企业和应用企业,按照上级奖励资金50%最高100万元的县级配套补助。对当年通过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工业企业,按上级奖励标准给予1:1配套最高100万元奖励。

肥西县2023—2025年)

对新增省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当年达成2笔以上销售的,每件产品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

高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2年)

经省级认定的新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对未获得省市政策奖励的研制使用单位,分别按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单价(或货值)的10%给予奖励,单方最高奖励100万元。

经开区(2023年发布)

对新增省级首台套、首批 次、首版次等产品, 按产品单价(货值) 分档分别给予 研制单位、应用单位最高 200 万元奖励。依法支持工程 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带头应用“三新”“三首”产品。 激励金融机构等联合科创载体开发或落地科创金融场 景应用项目,对融资额度超过 10 亿元、服务企业超过 100 户的科创金融产品, 按实际投放贷款额万分之五分

档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

鼓励 “ 三首”(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 首版次)应用示范,对经省级认定的高端医疗器械首台套及关键零部件,按产品单价(货值)的 15%,分别给予研制单位、应用企业最高 300 万元奖励。对单品种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 10  亿元、 5 亿元、 3 亿元、 1  亿元的药品,首次突破 5 亿元、 3 亿 元、 1 亿元、 5000 万元的医疗器械, 分档给予企业最高 100 万元、 80 万元、 50 万元、 30 万元的奖励。鼓励在 肥医疗机构开展现代医疗技术创新及临床应用。

庐江县(2021年发布)

对当年通过省级及以上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的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首批次新材料认定的研制生产和示范应用企业、首版次软件认定的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获得省、市奖补资金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1:1配套;未获得省、市奖补资金的,按单价(或货值)的15%,最高分别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长丰县(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对新认定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研发示范应用项目,给予省级补助资金1:1配套奖励,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申报奖补

暂无

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申报奖补

暂无

“三首”产品申报条件

申请评定“三首”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的注册和纳税关系在安徽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生产、设计、关键部件制造、组装、软件系统集成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

(二)申请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徽省“三首”产品研制需求目录》(另行下达)导向。

(三)申请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市场前景较好。

(四)申请单位在国内外依法拥有申请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取得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申请产品通过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首版次软件通过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测试)或出具用户验收报告。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军工、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六)申请产品已经用户使用,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

 

四、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和补贴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补贴

合肥市级

(二)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扩面,提升一、二、三产业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对新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灯塔工厂”,按其当年经济指标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奖励。

安巢经开区

对新增“灯塔工厂”、国家级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按其当年经济指标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根据《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2023〕7号),按照市级拨付资金1:1配套),对新增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包河区(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当年营收实现正增长的,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当年营收增幅达到20%以上的,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区工信局)

巢湖市

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且未获得省、合肥市资金奖励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为合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一次性奖补。

肥西县

对新增“灯塔工厂”、国家级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按市级政策给予1∶1配套奖励;对新认定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区域领军型企业,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奖励。

高新区

激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区级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加大企业双招双引

根据双向约束原则,对合肥市以外总部迁入合肥高新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企业完成注册和实现销售收入,且营业收入同比上一年度持平或增加,给予区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经认定的重点研发项目,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前)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项目年度研发投入3%的补助,单个企业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专精特新”企业,按项目给予其所获国家拨款额10%的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引导企业扩大规模

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自认定年度次年起,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且比上年增长50%及以上,给予高成长奖励。其中营业收入增长50%-100%的给予10万元奖励,增长100%及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经开区

开展新材料企业“ 专精特新”认定, 对培育成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每户奖励 100 万元。

对新增“灯塔工厂”、国家级单项冠军、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 按其当 年经济指标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 50%,分别给 予最高 300 万元、 150 万元、 100 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庐江县

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创新型中小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该项与省、市政策叠加享受。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获得多级认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

庐阳区(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对新增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给予支持和激励。(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对独角兽等行业领军企业,从投资强度、产业带动等方面进行评估,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蜀山区

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励。

加快领军型企业发展,对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其当年新增地方经济贡献超过地方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区经信局)

瑶海区

对首次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新迁入企业同等享受。(执行部门:区经信局)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省级“专精特新”冠军、省及市级“专精特新”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以当年获得的最高等级称号为限,不重复享受);迁入企业同等享受。

长丰县

对新认定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招商引资迁入我县的专精特新企业按照新认定同等标准给予奖补。对新认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一、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二、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五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

A.80%以上(5分)

B.70%-80%(3分)

C.60%-70%(1分)

D.60%以下(0分)

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0%-4%(2分)

F.0%以下(0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

5.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

A.三级以上(5分)

B.二级(3分)

C.一级(0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2%-4%(2分)

F.2%以下(0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

A.50%以下(5分)

B.50%-60%(3分)

C.60%-70%(1分)

D.70%以上(0分)

(三)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由安徽省自主设定)

9.属于本省重点产业领域情况(满分3分)。

A.属于《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4116”行动计划》《安徽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中明确的重点领域(3分)

B.属于市级主导产业(2分)

C.属于县(市、区)主导产业(1分)

10.企业特色化生产经营情况(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6分)。

A.企业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数字领航企业、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高新技术企业称号(2分)

B.企业近三年获得省级以上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2分)

C.省级以上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内的企业(2分)

D.企业近三年在“创客中国”“创响中国”等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和省级以上工业设计大赛中获奖(2分)

E.企业有上市计划且已递交申请书(2分)

F.企业纳入当年度安徽省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1分)

11.主导产品特色化情况(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6分)。

A.近三年内获得省级以上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认定(2分)

B.近三年获得安徽工业精品或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2分)

    C.近三年获得安徽省专利奖、安徽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称号(2分)

D.近三年获得安徽省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称号(2分)

E.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2分)

F.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工四证的军民融合型企业(2分)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

12.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10分)。

A.I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自主研发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I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无(0分)

13.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

B.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

C.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

D.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

E.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4.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

A.20%以上(5分)

B.10%-20%(3分)

C.5%-10%(1分)

D.5%以下(0分)

15.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

A.国家级(10分)

B.省级(8分)

C.市级(4分)

D.市级以下(2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五、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和补贴

申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补贴

暂无政策。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

省示范平合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运营两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

(二)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5家以上。

(三)年服务中小企业100家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定增长。

(四)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服务业绩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六)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要诚信、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75%以上。

省示范平合应满足以下至少一项功能要求:

(一)信息服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形成便于中小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数量100家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6场次以上。

(二)技术服务。具有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具有专家库和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库等:具备条件的应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中小企业共享;年开展技术治谈、产品检测与质量品牌诊断、技术推广、项目推介和知识产权等服务活动5场次以上。

(三)创业服务。具有较强的创业辅导能力,建有创业项目库、《创业指南》、创业服务热线等:开展相关政务代理服务:年开展创业项目洽谈、推介活动5场次以上;年服务人数150人次以上。

(四)培训服务。具有培训资质或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备案,具有线上和线下培训能力,有完善的培训服务评价机制,年开展培训活动10场次以上:年培训人数1000人次以上。

(五)融资服务。年组织开展投融资对接、企业融资策划、推荐和融资代理等服务活动3场次以上;年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总额4亿元以上。

 

六、合肥市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和补贴

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补贴

暂无政策。

 

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

范基地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示范基地的运营管理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满2年。

(二)入驻示范基地的小型微型企业不少于30家,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占入驻企业总数的70%以上。

(三)从事创业管理和服务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持证创业辅导师不少于2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2家。

(四)服务业绩突出。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占总服务量的20%以上。

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运营条件:

(一)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

(二)有科学合理的基地发展目标,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发展计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三)运营团队管理规范,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创业创新服务经验。

(四)服务功能完善,有详细的管理制度、完备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基地具备清楚、明晰的服务台账(台帐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服务诉求、提供服务的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参与的企业及人数、现场图片及企业对服务的意见反馈等)。

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具备不少于以下四项服务功能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

(一)信息服务。具有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团队)50家次以上,年组织开展相关服务活动3次以上。

(二)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

(三)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年组织技术洽谈、技术对接活动3次以上。

(四)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年培训150人以上。

(五)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与合作等活动,每年1次以上;组织入驻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每年1次以上。

(六)投融资服务。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等服务。年服务企业15家次以上,年组织融资对接活动2次以上。

(七)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税务筹划、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10家次以上。

(八)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10家次以上。

以上服务能力和次数的要求含示范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

申报示范基地应当在物业服务智慧化、项目管理数字化、创业服务平台化、产业布局生态化等基地运营模式、管理模式上有创新,或在孵化效果、创新支持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优势和示范性。

 

七、合肥市两化融合贯标申报条件和补贴

两化融合贯标申报补贴

安巢经开区(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2年)

对新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包河区(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5G+工业互联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等方面的典型应用、优秀案例等标杆示范企业或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

巢湖市(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有效期暂定3年)

对新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企业30万元一次性奖励。

肥东县(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高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2年)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新引进的工业设计中心总部,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服务型制造示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服务业集聚区、特色商业街区,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庐江县(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对新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A、AA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评定AAA及以上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蜀山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有效期 2 年)

对当年新评定的省、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 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一次性奖励。

瑶海区(本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对新评定为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长丰县(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评定的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需具备的条件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GBT/23001)中并没有限制行业和规模,但根据体系标准要求,应具备以下一些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成立时间一年以上;

2.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的基础;

3.企业所属行业:生产制造类型企业,不限制产品所属行业;

4.企业人数:劳动密集型的企业人数在100人左右,如果是生产高度自动化的企业人数则无具体限制;

5.企业销售收入:对销售收入没有具体要求,规模以上企业最好;

6.企业信息化建设:企业要有信息化系统或者将要上的信息化系统,包括ERP(企业资源计划)、PDM(产品数据管理)、SCM(供应链管理)、CRM(客户管理)、EDS (工程设计自动化系统)、MDS(经营管理与决策系统)、QAS(质量保证系统)、MAS(制造自动化系统)、MES(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等;

7.财务保障:两化融合需要公司进行资金保障,要求企业近两年对信息化工业化有持续的资金投入(包括生产设备、信息设备、服务器等);

8.信息化安全:企业要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有独立机房的企业,制定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机房管理制度。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我们能为您做什么?(勿抄)

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五、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报告编制;

六、科技成果转化中介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科技项目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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