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省院士工作站、市院士(专家)创新中心、工作站申报补贴奖励和条件流程材料指南

2025/10/29

宿州市省院士工作站、市院士(专家)创新中心、工作站申报补贴奖励和条件流程材料指南整理,详情如下,埇桥区、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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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省院士工作站院士(专家)创新中心、工作站申报补贴奖励

市级

对新获批的省级院士工作站,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的市级院士(专家)创新中心、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萧县(2021年发布)

对经认定的省级以上院士工作站、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工作站),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对院士工作站3年内,每年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科技成果转化补贴。

支持企业申报省级以上院士工作站、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工作站),经市审核通过推荐到省但未获认定成功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申报补助费用;申报成功的,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申报补助费用。

宿州市院士工作站认定条件

工作站由建站单位自愿组建。工作站登记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站单位需在宿州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且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专家)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二)建站单位与院士(专家)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院士(专家)团队研发方向与建站单位主营业务一致。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或3名以上专家)及其科研团队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院士(专家)同意与其共同开展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开发活动。

(三)建站单位与院士(专家)及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目标、为院士(专家)及其科研团队开展科研活动所提供的支持条件、双方权利和义务、详细合作计划。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

(四)建站单位有稳定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研发经费投入,同时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五)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其中建站单位专职研发人员与院士(专家)团队人员原则上不低于3:1。

(六)建有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产业创新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承担过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的可优先申报备案。

(七)规范工作站名称,统一为“建站单位全称+宿州市院士工作站”或“建站单位全称+宿州市专家工作站”。

宿州市院士工作站工作站申报材料

建站单位需提交工作站登记备案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具体材料包括:

(一)单位法人资格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二)《宿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其中包括建站单位基本情况、院士(专家)及其科研团队情况等。

(三)建站单位与院士(专家)及其科研团队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目标、任务(项目)、经费、合作期限和院士(专家)全职在站工作时间等。

    (四)签约院士(专家)及其科研团队进站和在研科技项目、科研基础条件材料。

(五)院士确认函(推荐函)。

(六)其他相关材料。

宿州市院士工作站工作站申报流程

登记备案程序:

(一)建站单位通过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系统提交登记备案材料。

    (二)归口管理部门对备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社会信用记录查核。

    (三)市科技局对工作站备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备案。

(四)市科技局对通过登记备案的工作站授牌。

宿州市院士工作站工作站申报绩效管理

市科技局对协议期满的工作站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由市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评价方式包括网上自评申报、专家审核、实地考察等。

绩效评价工作遵循“注重实绩、客观公正、以评促建、激励引导”的原则。评价内容包括:

(一)信用建设。信用制度建设、信用风险记录、履约能力等情况。

(二)科技项目。主要指承担的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数量和经费;企业自主研发和产学研合作项目;研发投入情况。

(三)成果转化。主要指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技术)、新设备(材料)的数量、成果转化新增经济效益情况及获得科技奖励情况。

(四)人才引进培养。主要指院士(专家)及其科研团队在站工作情况;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情况。

(五)知识产权创造。主要指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发表论文著作、制定标准、获得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创造应用情况。

(六)其他标志性成果。

宿州市院士工作站工作站申报经费支持

工作站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规定给予支持。

工作站奖补资金要做到规范管理、手续完备、账目清楚、结算准确,使用情况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工作站奖补资金用于工作站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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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五、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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