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名师工作室申报条件补贴资助和材料流程管理办法

2025/10/15

长沙市望城区名师工作室申报条件补贴资助和材料流程管理办法整理,望城区给予名师工作室工作经费,每年每个名师工作室不低于3万元首席名师所在的单位应给予经费配套需要咨询了解名师工作室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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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条 为推进我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名师工作室的作用,助力望城教育质量提升,在教师培训、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更好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工作室的性质与任务

第二条 名师工作室是在望城区教育局领导下,在望城区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的非行政性学术团体。由我区知名学科教师或研训员牵头,按学段分学科组建,集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是实现区级教研、师训功能整合的学科载体。

第三条 名师工作室以学科建设为中心,以学习、研究、培训活动为载体,以培养优秀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

第四条 工作室的主要任务:

1.培养优秀教师。名师工作室的基本目标是促进教师素质全面提升。通过工作室活动,引领教师专业成长,培养我区优秀教师。

2.研讨教育教学问题。首席名师带领工作室团队,研究学科教学或学校管理的重难点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策略。

3.推广教育教学成果。名师工作室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等形式,同时借助名师工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技术手段,辐射引领更多的教师成长。

4.开发教育教学资源。名师工作室团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设计开发教学以及教师培训资源。

5.加强学科建设,引领学科发展。以名师工作室活动为基础,指导非工作室团队成员有序参与名师工作室活动,进一步发挥名师工作室活动的辐射作用,促进我区学科教学质量的提升和学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全面提高全区教育质量。

第三章 工作室的组建与成员职责

第五条名师工作室在望城区教育局统一规划下组建,由望城区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建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名师工作室的首席名师由望城区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区范围内按规定程序遴选。首席名师产生后,在望城区名师工作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由顾问和首席名师共同完成名师工作室组建工作。

第七条 名师工作室由顾问、首席名师、名师团队和学员组成。其中,顾问1-3人,原则上由望城区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学科研训员担任,首席名师1人,名师团队3-5人,学员15-40人。

第八条 首席名师的遴选程序:一般由教师自荐申报或组织推荐申报、学校评议、望城区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审查、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认定。

第九条 首席名师的申报条件:

1.在区内本学科领域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备特级教师、省市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教师培训师)、市级卓越教师、望城区卓越教师等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称号之一且现仍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或学科研训员。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

3.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业绩突出。

4.有较强的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能组织、培养和指导学员进行课题研究。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

5.主持区级及以上研究课题至少1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过论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过论文,近三年有研究成果获得区级及以上成果一等奖。

6.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男性年龄不超过57岁,女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2岁。

第十条 顾问和首席名师依据条件选聘工作室名师团队成员和学员。所有选聘成员需要上报望城区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备案。

第十一条 名师工作室以首席名师本人姓名、研究培养方向或学科命名。在工作室组建完成后,由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授牌。名师工作室实行任期制,以三年为一个周期。首席名师和名师团队成员连续任期不超过两届。

第十二条 名师工作室顾问职责与任务:

1.发挥自身专业素养水平,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理论支撑与业务指导,为名师工作室开展各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2.参与遴选团队成员、学员,制定工作室工作计划、管理细则,组建与管理名师工作室,并以此为平台,辐射全区。

3.指导并参与规定数量的下校听评课、研训活动、学生竞赛活动等工作,引领、服务学科发展。

4.组织完成学科质量评估分析工作。通过调研、检测、考查和抽测等方式,掌握学科教育教学质量情况,定期组织质量分析。

第十三条 首席名师的职责与任务:

1.负责名师工作室名师团队和学员的遴选,组建名师工作室。

2.制定工作室三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完成工作总结并接受望城区名师工作管理办公室的考核。

3.负责名师工作室人员的专业规划和活动管理,审核学员的成长计划和规划,组织本学科教师培训活动,对学员进行年度和周期培养考核与评价。

4.督促名师团队认真履行职责,要求名师团队全面完成工作室的工作任务。

5.组织名师工作室资料收集与整理归档,建设好工作室网站(含“长沙市望城区中小学教师发展网”的“名师工作室”空间)。

6.协助研训员做好各学段质量检测科目数据分析,开好质量检测评价会。

7.按要求组织名师团队和学员完成望城区名师工作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 名师团队职责与任务:

1.工作室名师团队成员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具备区级及以上卓越教师称号,能够指导工作室工作,能够引领学员的专业成长。

2.遵守名师工作室的各项规定,在首席名师带领下,共同参与完成工作室各项目标任务。

3.名师团队要职责明确,分工合作,有专人负责学科质量分析、教师培训、网站维护、课题研究等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 学员职责与任务:

1.工作室学员应具有强烈的成长意识和较高的研究能力。要注重年轻化,注意区域平衡,向乡村教师倾斜。学员应积极主动参加工作室的活动,在名师的引导下与工作室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

2.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制定个人学年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做好各种研修活动记录。

3.努力提高教育教学实践水平,能够按照教育规律和学生的心理规律,科学有效地开展教育工作。每学年在校内开展2次以上教学或管理展示活动,三年内在名师工作室组织的区内活动中上一节公开课、研究课或进行一次管理经验交流;坚持撰写教学或管理工作反思(含管理笔记、听课笔记、评课记录等),每学年向工作室至少提供高质量的教学设计2个,提供教学实录、教育案例、教育故事等5项以上。

4.刻苦学习,努力提升教育科学素养,不断提高教育科学理论水平。每学期至少研读一本教育教学专著,完成1篇读书笔记;经常撰写教育教学、教研或管理札记;每学年完成1篇教育教学论文,三年内至少有1篇论文在公开刊物发表,鼓励个人或合作出版著作。

5.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研究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办法;每学年参与一项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专题研究,三年内参与完成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积极参加区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

6.帮助维护名师工作室网站,积极参与在线互动式研讨,为名师工作室网站提供教育教学信息、教育教学资源;帮助首席名师及时整理工作室活动记录、成果业绩档案资料。

7.学习认真刻苦、工作成效突出、研究成果丰富的学员,可优先参加评先评优、职称晋级以及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评选等。

第四章 工作室的管理与考核

第十六条 区教育局成立长沙市望城区名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名师工作室的组建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教育局普职教育科(具体业务委托长沙市望城区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管理)。工作室实行个人与团队捆绑式评价和动态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审查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的资格,审批名师工作室团队成员;审查名师工作室培养发展计划、年度活动安排,检查名师工作室的活动情况,审查名师工作室工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

2.对名师工作室、顾问、首席名师及工作室成员进行过程性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届满考核。

3.组织名师工作室开展“志愿支教 送教下乡”和名师示范课、名师论坛等活动。

4.对名师的成果进行总结、宣传和推广。收集汇总名师在教育、教学、科研、培训、学校管理、课程建设等方面的理论成果。

5.指导名师工作室建好名师工作网站。

第十七条 名师工作室工作接受首席名师所在片区和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首席名师应当协调好工作室与所在片区和单位的工作关系,为所在片区和单位工作服务。片区校和相关单位应当支持首席名师和工作室的工作,为首席名师和名师团队成员的工作计算适当工作量。首席名师和名师团队成员所在单位对其从事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建议按其周工作量的1/2和1/4计算。建议工作室全体教师协调学校安排课表时,统一预留固定时间作为活动开展的时间保障。

第十八条 望城区教育局给予名师工作室工作经费,每年每个名师工作室不低于3万元首席名师所在的单位应给予经费配套。名师工作室经费拨付首席名师所在单位,专款专用。首席名师负责工作室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开支,接受所在单位和相关财务管理的督促和审计。

第十九条 经费主要用于名师工作室的建设,教科研训活动开展,学员奖励,顾问、首席名师及名师工作津贴和参加高端培训学习交流及工作室成员劳务费等。顾问、首席名师津贴每人每年3600元,名师团队成员每人每年2400元。经费必须在望城区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第后方可发放,该项经费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 望城区名师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对名师工作室进行考核,通过“查资料”、“听汇报”,“看现场”等方式并结合过程性考核(专家线上评审)进行,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等级。分文化学科、非文化学科和校(园)长工作室三个序列分开考核。被评为优秀、良好等第的工作室分别给予工作经费50%、30%的绩效奖励。评定为“不合格”的工作室限期整改,再进行考核评估,达不到合格标准,取消工作室命名和相应待遇。

望城区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工作室三年任期结束时对其进行届满考核。凡评定为“优秀”的工作室,首席名师可以申报连任并申报参评优秀名师工作室。

第二十一条 首席名师考核名师团队成员和学员,分为年度考核和届满考核。根据工作情况,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定等级,进行年度表彰和届满考核表彰。届满考核确定学员是否结业,对结业的学员发放结业证书。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员,工作室应将其调整出工作室。

第二十二条 按照长教通〔2017〕90号文件规定,经教育局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考核,考核为优秀名师工作室的,首席名师计36学分/年,其他的首席名师计32学分/年;在参加名师工作室活动、完成工作或学习任务的前提下,名师团队成员一年不超过30学分,学员一年不超过20学分。

第五章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从2024年1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如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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