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市科技成果转化补贴及申报条件!安徽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保险保费补贴、关键技术转化、顶尖孵化器、概念验证与中试平台、技术合同登记奖励政策!

2025/9/18

安徽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保险保费补贴、关键技术转化、顶尖孵化器、概念验证与中试平台、技术合同登记奖励政策整理如下,合肥市、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宣城市、铜陵市、池州市、安庆市、黄山市企业申报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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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奖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示范应用
对评定为“国际先进”等级首台套产品的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单位,按其产品单价的15%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1000万元。最终奖补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申报条件】
(1)2024年度评定为“国际先进”等级的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单位,已享受过政策的项目除外。
(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示范应用单位为关联企业的、示范应用单位为贸易商的,研制和示范应用单位均不得提出奖补申请。
(3)在审计和巡视等工作中发现存在关联交易、虚假交易等违规行为的企业不得申报。
2.安徽省奖补首批次新材料研制和示范应用
经评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的首批次新材料或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省内研制和示范应用
单位,按其货值的15%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1000万元。最终补贴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申报条件】
(1)2025年评定为省首批次新材料,达到国际先进、实现自主供应能力,或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省内研制和示范应用单位,已享受过政策的项目除外;
(2)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已交付应用,货值在200万元以上;申请奖补的新材料产品应由用户单位直接购买使用,购买单位为其关联企业或贸易商的不得提出奖补申请。
3.安徽省奖补首版次软件研制和示范应用
对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按首版次软件售价(单套首版次软件产品,售价按单批产品销售价格计算;
嵌入式软件产品、软硬一体产品、软硬件捆绑销售等产品售价按单批软件部分销售价格计算;服务平台类软件产
品,售价按一年内平台用户订阅服务价格计算)15%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1000万元。最终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申报条件】
(1)2024年度评定为“国际先进”等级的安徽省首版
次软件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单位,已享受过政策的项目除外。
(2)首版次软件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单位(购买方)为关联企业的、示范应用单位为第三方系统集成商的,研制和示范应用单位均不得提出奖补申请。
4.安徽省补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
对评为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且投保综合险的企业,按单台套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一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最终补贴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申报条件】
(1)2024年度评定为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单位,已享受过政策的项目除外。
(2)已获得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贴或列入保费补贴计划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企业不得申报。
(3)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示范应用单位为关联企业的、示范应用单位为贸易商的,研制单位不得提出保费补贴申请。
(4)在审计和巡视等工作中发现存在未全额缴纳保费、已获得全部保险申报材料后无故撤销保险合同、保险公司
无故将保费退回购买方、非正常批改保险合同等违规行为项目的所属企业不得申报。
5.安徽省补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保费
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对省内企业投保首批次新材料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一年,每个企业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最终补贴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申报条件】
(1)2024年-2025年评定为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
(2)首批次新材料产品已交付应用,货值在200万元以上;
(3)已获省级首批次新材料研制和示范应用奖补资金,国家级、省级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新材料企业不得申报;
(4)申请保费补贴的单位应为已经被评定为省首批次新材料的产品研制单位,购买单位为其关联企业或贸易商的不得提出申请。
6.安徽省补贴首版次软件保险保费
对于已评定的安徽省首版次软件,投保推广应用综合险的企业,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保险补贴期限一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最终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规模统筹安排。
【申报条件】
(1)2024年度评定为安徽省首版次软件的研制单位,已享受过政策的项目除外。
(2)购买首版次软件保险的保单生效时间为申报通知中企业申报截止时间前一年内。
(3)首版次软件研制和购买单位为关联企业的、购买单位为第三方系统集成商的,研制单位不得提出保费补贴申请。
7.安徽省支持工业软件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成果在皖转移转化
按成果在皖转移转化年度技术服务合同或采购合同实际成交额的2%,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以合同和发票中的软件部分金额为资金支持依据,若合同和发票中无法区分软件部分金额,将不予支持)。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自2024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引进的关键技术,需符合基础软件或工业软件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2)引进的关键技术应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或先进水平,能够显著提升产品性能、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等。
(3)引进的关键技术已实现成果转化并落地应用,且商业效益良好。
8.安徽省支持工业软件先试先用
按照供需双方签订的首个购买合同中工业软件实际支付金额的20%,分别给予供需双方最高200万元的奖补。
【申报条件】
(1)工业企业(需求方)面向软件企业(供给方)开放应用场景,供需双方签订工业软件购买合同并通过场景应用完善工业软件,且后续供给方成功将同款产品推广应用至其他工业企业用户。
(2)软件企业、开放应用场景的工业企业均可申报,同一个项目最多支持1个需求方。
(3)工业软件供给方拥有该款工业软件产品自主知识产权。
(4)首个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24年1月1日以后。
9.安徽省支持制造业骨干企业剥离软件服务业务
支持制造业骨干企业剥离软件服务业务,组建独立法人软件企业为上下游企业赋能,对剥离后经营良好且上一年度软件业务收入超过500万元(含)的软件企业,按其软件业务收入2%的比例,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注:关联交易不纳入支持范围)。
【申报条件】
(1)制造业企业为所属行业骨干企业(企业营业收入、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等居行业领先水平)。
(2)剥离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成立时间不早于2024年1月1日,企业2024年度软件业务收入超过500万元(含),且利润总额为正。
10.安徽省支持省级“十大”通用人工智能场景应用
开展省级“十大”通用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标杆评比,对评选优秀的案例给予总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补助,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兑现科技部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
【申报条件】
(1)应用场景应在安徽省境内;
(2)应用场景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3)兑现单位应为场景机会开放方;
(4)场景项目及场景示范效果明显,且具有应用推广价值。
11.安徽省支持未来产业省级标杆应用场景和商业化应用
支持建设未来产业应用场景促进机构和场景实验室,发挥在试验验证、场景挖掘撮合、“双招双引”等方面的作用,各地可给予普惠型支持政策。发布年度未来产业应用场景机会和能力清单,每年遴选一批省级标杆应用场景和商业化应用解决方案,每个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获得省级标杆应用场景和商业化应用解决方案认定,具体见当年申报通知。
12.安徽省支持顶尖孵化器
顶尖孵化器是由行业一流孵化团队牵头运营,孵化模式先进,服务能力突出,科产资源贯通,能有效形成特定领域的最优创新生态、汇聚服务高层次创新人才、高效培育硬科技企业、引领全省孵化行业转型升级的创业孵化平台。
顶尖孵化器以市为主建设,以建设单位和市县投入为主,省级依据单个孵化器建设目标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给予运营奖补支持。省级对单个孵化器支持资金不超过孵化器当期有关投入(含孵化空间改造升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业服务能力建设、孵化人才招引与激励、举办资源对接活动等;一般人员工资,房屋、土地等基本建设除
外)的20%,且支持额度不超过市、县(市、区、开发区)同期投入额度之和,省级每年对每个孵化器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首年在合同订立后,根据合同约定的当年建设目标和预算资金投入,拨付省级支持资金;第二到第五年,每年根据前一年指标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绩效
评价结果与财政资金拨付挂钩,连续两年绩效评价不合格的,退出顶尖孵化器建设序列。
【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见当年申报通知,顶尖孵化器的建设标准和程序如下:
(1)征集需求。省科技主管部门结合全省产业创新布局,面向各市、省新兴产业专班、科大硅谷等广泛征集顶尖孵化器建设需求。原则上每项建设需求聚焦1—2个关联性强的产业领域,特色鲜明,专业化程度高。
(2)凝练标准。省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需求进行凝练、论证,围绕种子发现、企业育成、平台服务、投资促进、资源融通等功能和其他必要条件,按重点布局领域特色、省内外相关领域孵化器发展水平和趋势,逐项提出定性或定量指标,形成包括建设主体条件、绩效验收标准等要素的榜单。
(3)发榜揭榜。省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年度资金安排,发布顶尖孵化器申报通知和榜单。各市组织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编制建设方案,提出分阶段的量化可考核指标。建设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建设单位提出“揭榜”申请。
(4)评议论证。省科技主管部门牵头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建设方案进行综合评议,结合现场考察,形成评议意见。
(5)批准建设。省科技主管部门统筹考虑评议意见、
科技成果转化和未来产业培育等需求,按程序审定顶尖孵化器建设名单和资金支持额度等。建设主体与省科技主管部门、相关市政府签署建设合同书,约定建设目标和周期、
具体任务、资金投入、考核评价指标等,建设期最长不超过5年。
13.安徽省支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个人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提取,技术交易后补助等专项政策。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可用于创新券补助,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研发投入绩效评价等。
【申报条件】
具体支持政策的申报要求参照当年申报通知,技术合同登记要求如下:
(1)一般要求: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为已生效并在有效期内合同,登记主体需按照有关规定向登记机构提交合同书(合同书可参照使用由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等文本或电子文档。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技术合同的有关规定要求。申请登记的技术合同及附件为外文形式的,登记主体应当同时提交与原合同释义相同的中文副本及一致性承诺书等材料。登记机构认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或有关附件、证明材料不齐全
的,应当要求登记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正。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中,属于《技术合同认定规则》中不予登记情况的,登记机构不得予以登记。
(2)技术合同分类: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使用规范名称,完整准确地表达合同内容,登记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技术合同进行分类。技术合同登记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①技术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
②技术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其他技术转让合同)
③技术许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其他技术许可合同)
④技术咨询合同
⑤技术服务合同(一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
(3)技术交易额核定:技术交易额是指从技术合同成交额中扣除为委托方或受让方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可计入技术交易额。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登记主体应当载明技术合同成交额和技术交易额,登记机构负责核定技术交易额。
14.安徽省支持科技成果登记
科技成果登记有助于明确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和权益归属,是申报科技技术奖的必要条件,以及享受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的依据。
【申报条件】
科技成果完成人(含单位)可按直属或属地关系向相应的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不得重复登记。两个或两个以上完成人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办理登记手续。科技成果登记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登记材料规范、完整;
(2)已有的评价结论持肯定性意见;
(3)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对办理登记的科技成果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出具登记证明。科技成果登记证明不作为确认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15.安徽省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
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的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与符合条件的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子基金,为转化科技成果的企业提供股权投资。子基金重点
支持转化应用科技成果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鼓励地方政府投资基金与转化基金共同设立子基金。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载体参与设立子基金,加强投资和孵化协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满足基金投资的要求。
16.安徽省支持建设未来产业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平台
支持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未来产业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平台,按其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条件】
具体见当年申报通知。
17.安徽省支持建设科技成果中试基地
支持建设一批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对绩效评价良好以上的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
奖励具体条件见当年申报通知。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备案的基本条件如下:
(1)建设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自主筹措运营资金能力,须在省内注册且正常经营满两年以上,且两年内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建设主体拥有较为完善的中试研究开发与试验条件,具有工艺验证、放大生产、产品检测必需的固定场所,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和常规实验设备,仪器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300万元。
(3)建设主体拥有稳定、专业人才队伍,应有相关领域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带头人,从事中试服务的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团队人员总人数的50%;有固定研发团队,具备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熟化方案、工艺规程以及控制生产质量能力。
(4)建设主体具备必需的安全、环保设施装备,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生产环境和工艺流程软硬件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要求。
(5)建设主体管理规范,有明确的技术服务流程及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规范服务行为,制定保护入驻中试基地小试产品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相关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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