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8/6
六类科技项目,截止9月4日,后续可享经费支持!2025年度娄底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小编现将政策项目申报事宜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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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类别
本次通知支持的科技项目类别包括:(一)“材料谷”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 (二)科技创新研发项目; (三)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四)科技创新人才项目;(五)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娄底市)联合基金项目;(六)普惠性政策兑现与环境建设项目等。
二、各类科技项目支持重点及申报条件、推荐数额
(一)“材料谷”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
1.支持重点:
聚焦“材料谷”优势产业链建设,围绕钢铁新材(“三钢三电”)、 工程机械、先进陶瓷、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现代农业、智慧农 机等优势产业开展集成创新和技术攻关,解决我市重点产业、重 大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通过项目的实施,培育形成新产品、 新产业、新市场、新业态、新标准,辐射带动产业集群发展和行 业技术进步,预期能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2.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在娄底市范围内依法注册并运营1年以上(截至申报通知 发布之日,下同),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科 研道德和科研诚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 社会组织等。
②申报单位是企业的,必须是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工 业企业的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依法 纳税,没有欠税,成长性大,且税收贡献明显;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2)首席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首席专家应是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在职且实际主持科研工作的人员,项目完成时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鼓励有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女性科技人才作为首席专家领衔担纲承担任务;限申报一个项目,在研未结题、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 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再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重 复申报;具有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基础和经验;具有所申报 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科研团队。
3.推荐数额:
娄星区、双峰县、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推荐均不超过2个、娄底经开区推荐均不超过3个。(此类项目做为省市联动 备选支持项目)。
(二)科技创新研发项目
1.支持重点:
(1)工业领域:①“三钢三电”相关产业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②工程机械、新能源汽车、智能农机、变压器、特种电机关键零 部件及装备的关键技术研发,钢铁循环产业的关键技术研发。③ 高性能金属结构材料、复合金属、硬质合金等金属材料的关键技 术研发。④高性能陶瓷材料制备及先进陶瓷新产品开发的关键技 术研发。⑤光伏装备、高性能储能电池、充电设备的关键技术研 发。⑥大数据、人工智能、感光材料、集成电路等关键技术的研发。⑦生物药与中药新药开发与应用关键技术。
(2)农业领域:①育种关键共性技术与农业生物重大新品 种创新;②绿色高效种养关键技术研发;③农产品精深加工与高 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④动植物病虫害防控关键技术研究。
(3)社发领域:①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尾矿资源化利用、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化学品环境与健康风险评 估、生态修复、新型建筑工业化等资源与环保技术研究;②食品 安全快速检测、食品安全信息平台、食品安全关键技术转化集成 和综合示范等;③重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防治、监测、预警 关键技术研究,中医诊疗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适老产品的 研发等;④开展公共安全、质量安全、防灾减灾、生产安全、消 防安全、反恐怖、禁毒戒毒、军民融合等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新 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的研发及应用示范等;⑤医卫专项(单列);
⑥科普专项(单列);⑦文化和科技融合专项(单列)。
2.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在娄底市范围内依法注册并运营1年以上,有较强科研能 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科研道德和科研诚信良好,具有实施 项目的资金、人才、研发、产业化等保障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
②申报单位是企业的,必须是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上 年度、新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业企业的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依法纳税,没有欠税(非经营性 农业企业除外);运行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 务管理制度。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申 报单位、合作单位在职且实际主持科研工作的人员,项目完成时 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鼓励有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女 性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限申报一个项 目,在研未结题、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项 目负责人再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重复申报;具有与 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基础和经验;具有所申报项目所需的组织 协调能力和科研团队。
(3)其他: 一是项目申报书须分形式审查、财务、技术创 新能力资料三部分单独装订,其技术创新能力资料须专门密封袋 密封并加盖公章;二是财务申报表不得出现所申报的项目名称; 三是技术创新能力申报表不得出现企业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团队 成员、参与单位名称,不得加盖任何形式的公章,如有违反将取 消参评资格。
3.推荐数额:
涟源市、双峰县、新化县均推荐不超过10个,冷水江市推 荐不超过8个,娄星区、娄底经开区推荐不超过12个。各县市 区推荐项目中,原则上工业(社发)领域与农业领域推荐个数须 大于2:1。
(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1.支持重点 :
包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材料谷”科创中心两大类。重点支 持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生物种业、人工 智能、新一代半导体等领域;重点支持“材料谷”建设以及特色产 业集群发展。
2. 申报条件:
(1)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①在娄底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 所、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或组织。
②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近3年内(实际经营期限不满3年的 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销售收入 的3%,且平均研发经费不低于150万元;近3年内取得发明专 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 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3项以上。
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原则上应与市内相关领域重点企业联合申报,近3年内承担市级相关领域科技创 新计划项目,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 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可供转化的 自主知识产权5项以上,在本领域已推广转化2项以上重大技术 成果。
③在行业领域的整体技术水平处于市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技术创新意识的领导班子和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 工程技术研发队伍,其中固定人员不少于10人,拥有中级以上 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人员不少于5人。组建期内重视高层次科技 人才和高技能人的培养、引进和使用,鼓励吸引和培养优秀青年 科技人员参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④具备科技成果工程化的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 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在组建 过程中能保证资金的落实。
(2)“材料谷”科创中心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助。
3.推荐数额: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限额推荐,由企业先行申报组建。建成后3年内依据《娄底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组 织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给予后补助。
(四)科技创新人才项目
1.人才链资金链产业链融合创新项目
项目经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予以立项支持,资金来源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横向课题经费。
2.企业科技创新团队
(1)申报条件:
①申报对象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优势产业领域,能 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引领带动作用的企业科技创新团队。创新业绩较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和较好发展前景。所研发的产品为企业主导产品。
②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 能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对突破关键技术瓶颈、产 生重大驱动效应或者来自边远地区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条 件),年龄 一 般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团队拥有5-10名(含团队带头人)相对稳定的核心成员, 团队成员间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其中有5名或60%以上的团队成 员在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中合作1年以上。核心成员中40周岁 (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的青年科研人员比例不低于 50%,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其中 至少一半以上全职在依托企业工作。
④团队依托的企业须成立3年以上,且为经认定并在有效期 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当年已提交高企申报资料的企业,拥有核心 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和主营业务相关的专利(或 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 理制度,且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有 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2)推荐数额:
各县市区推荐不超过2个。
3.科技特派员
(1)申报条件:
原则上以科技专家服务团为依托,重点聚焦各县市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项目负责人应是解决问题能力强、服务成效好的在任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主体须是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或服务的企业或社团服务组织,且应在娄注册成立并运营一年以上;科技特派员与所在单位、服务企业或社团服务组织应签订科技服务合同或协议;相关项目技术先进适用,对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群众增收致富有示范带动作用,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推荐数额:
各县市区推荐不超过2个。
4.限制条件
为避免重复支持,原则上已入选且在支持期内的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支持的科技人才和团队不得重复申报。
(五)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娄底市)联合基金项目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娄底市)联合基金项目由省自然 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根据2025年省科技厅立项文件进行 资金拨付。
(六)普惠性政策兑现与环境建设项目
普惠性政策兑现与环境建设计划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补助、创新创业大赛以赛代评项目、科技助理岗位补助、重大科技活动及科学普及、科技对口支援及帮扶、科技创新培训等政策性项目。本项目计划需对照市委、市政府明确的科技创新政策、工作要求和科技部门需完成的工作任务等进行申报和推荐。其中,创新创业大赛以赛代评项目,按照《长沙银行杯”2025年娄底市 创新创业暨“创客中国”大赛实施方案》要求,对于省、市赛一、 二、三等奖获奖项目,类同(参照)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的支持标 准予以立项支持,对创新创业大赛以赛代评获奖项目又同时申报 其他类别项目的企业,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支持(不重复立 项 ) 。
三、申报推荐方式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线下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需 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申报材料(各一式一份)至推荐单位。相 关申请书及表格在我局门户网下载。
(二)推荐方式。各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 对照本通知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完成项目推荐(推 荐不属于本地区或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出具加 盖公章推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版及Word 电子版各一式一份),并将申报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市科技 局对口业务科室。
四、申报推荐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 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 术、经济指标。项目一经立项,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 作为项目任务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
(二)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 团队成员应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 信用行为,未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三)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和归口推荐,推荐单位分为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及娄底经开区科技行 政管理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市内高校四大类。
1.“材料谷”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由各县市区人民政 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市直主管部门、市内高校行文推荐。
2.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科技创新人 才项目由各县市区和娄底经开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 政部门联合行文推荐。
3.普惠性政策兑现与环境建设项目由各县市区和娄底经开区 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市直主管部门或市内高校行文推荐。
(四)请推荐单位严格按照分配数额推荐项目,超额推荐的 项目不予受理。(主要依据上年度研发投入、高企数和考核指标 贡献率分配推荐数额。)
(五)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 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并 负责 。
(六)项目实施期一般为1年左右,“材料谷”科技重大专项 (“揭榜挂帅”)为2-3年,执行期限从立项下达之日起计算。
(七)其他要求:1.本年度支持项目原则上以往年资金到位情况将作为本年度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2. 自筹资金不低于 申请财政资金经费的3倍(特派员项目、普惠政策项目除外)。 项目立项后,财政资金实际支持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 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五、申报受理及推荐时间
1.线下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8月4日至9月4日18:00。
2.组织推荐。推荐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 18:00,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是2025年度娄底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事宜,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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