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7/11
单个科技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该成果转化项目预期总投入的50%,且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申报截止日期:8月8日!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储备入库申报指南!小编现将政策项目申报事宜总结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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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先投后股”?
“先投后股”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模式,在“先投”阶段,财政资金以科技项目形式向企业投入,支持研发和成果转化,并约定后期转化为股权的条件;在“后股”阶段,在被投企业达到转股条件时,按照约定将投入的财政科技资金转换为企业股权,并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退出。
二、支持方向
方向一:符合“三项改革”实施范围的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团队,以自有科技成果设立企业进行成果转化;
方向二:其他科技人才创业团队,以自有科技成果设立企业进行成果转化。
三、支持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纳税,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以自有科技成果设立企业进行成果转化,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成立日期在2020年7月11日以后)。
(三)申报企业创始股东实缴资金(项目申报企业申报项目时的全部股东,实缴注册资本中的货币出资)不低于申报项目预期总投入的10%。
(四)项目具有良好的开发价值及产业化前景,商业计划及技术路线清晰,实施方案合理。
(五)项目相关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和纠纷。
(六)项目负责人具有坚韧的创业精神和一定的技术服务和产品开发经验,对产品市场前景有清晰的认知。
四、支持重点
(一)重点支持领域:输配电、光伏、大飞机配套、商用车、半导体及光子、能源(油气)等符合西安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技术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新兴产业领域;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生物制造、未来显示、未来网络、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领域。
(二)项目申报企业在先投阶段执行期内,能够预期获得外部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申报企业的相关技术开发应用成熟度较高,申报项目在先投阶段执行期内应完成二次开发、成果熟化、小试中试等环节,并进入市场化发展阶段,产品或服务应实现一定预期销售收入。
(三)申报项目涉及技术已有相关技术合同,且成效明显;相关技术合同是与申报项目技术紧密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许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相关产品销售等合同,是与项目申报企业及其技术核心团队成员有关的技术合同;未在科技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可以一并提供。填报须提供每项技术合同对应的执行、回款等情况证明材料。以项目涉及技术承担的中省市级课题证明、验收结论证明、相关财务证明须一并提供。
五、支持标准
1.单个科技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该成果转化项目预期总投入的50%,且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财政科技资金转股后不成为被投企业第一大股东。
2.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分期拨付至项目承担企业,即签订《项目合同书》后拨付支持资金的70%,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支持资金的30%。项目承担企业提前转股的,一次性拨付剩余资金。项目验收未通过的,结余和未按规定使用的资金,返还“先投后股”项目资金池。
六、申报流程
本次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储备入库采取线上填报,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2025年8月8日。
(一)线上填报。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储备入库,相关单位须通过“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登录后线上填报,由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申报单位法人审核。
(二)形式审查。在线填报完成后,方向一的项目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推荐单位,在管理系统选择“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推荐”,直接提交市科技局审查。方向一的项目单位须注意,在《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8中,须提供相应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推荐单位出具的正式盖章推荐函扫描件,由相应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对申报单位及人员的资格、推荐项目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签字盖章。方向二的填报项目,由区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推荐部门,在系统中对申报单位及人员的资格、推荐项目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区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在管理系统审查通过后,再提交市科技局审查,方向二的项目单位无须提供《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8对应的推荐函扫描件材料。
以上是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储备入库事宜,有任何问题都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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