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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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我市十大新兴产业,以提升创新能力和 专业化水平为目标,着力打造一批专注细分领域、创新能力强、 质量效益优、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管理体系完善 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省域副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 2027 年,全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发展的政策 体系、服务体系、发展环境更加完善,培育一批专注细分市场、 创新能力突出、掌握独门绝技的“小巨人”企业,成为市重点产业 链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
——优质主体不断壮大。累计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000 家左右,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A 股上市公司力争达到 12 家。
——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为自主可控产 业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研发投入强度超过 5%,户均发明 专利达到 15 件以上,带动全市中小企业逐步提升创新能力和水 平。
——企业社会贡献度进一步增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全市 经济发展贡献力不断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税收增速超过全市 税收平均增速。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梯度培育工程。
1.深化苗圃培育扩面。围绕重点产业链及工业“六基”领域, 扩面至一二三产,依托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库,建立分层分级、动 态跟踪管理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苗圃库,实施精准培育。至 2027 年底在库企业数达到2500 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 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 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 重复列出)
2. 强化优质主体扩量。支持企业升规,鼓励各县市区、开 发区建立相关奖励机制,对首次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 次性奖励。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到2027 年,全市高企 达到 3000 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 政局、市税务局、江北集中区税务局)
3.实施梯度培育。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路径,构建中小企业 成长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对首次认定且其当年营收增幅超过全 市平均增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的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 20 万、5 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实施精准招引工程。
4.大力精准招引。发挥芜湖鸠兹科创湾品牌效应,精准招 引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落户芜湖。至2027 年,招引省 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 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市投资促进中心、市产创中心)
5.加大招引支持。对我市新增的招商引资企业,属于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经工信部认定保留称号的,享受我市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市财政局)
(三 )实施创新提升工程。
6.支持企业创新攻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承担省级以 上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建设任务。提升规模以上企业 研发能力,推动主营业务收入 1 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的规上制造 业企业、5 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清零。到 2027 年,实现省级以上制造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责 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7.支持校企协同创新。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技术供需对接,支持校(所)企开展订单式研 发和关键技术攻关,对校企合作攻关项目给予支持。选聘一批高 校院所专家教授兼任“科技副总” ,助力产学研深度融合。(责任 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 在芜高校)
8.支持企业技改升级。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大技术改 造力度。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备投入、 软件投入在“智造名城”政策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增加奖励。(责任 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支持企业打造高价值专利。充分发挥专利审查绿色通道 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享受知识产权优先审查 政策,帮助企业高效获权。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国家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辅导企业归集符合享受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政策的知识产权相关费用优惠。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服务。到 2027 年,全市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 25 件。(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10.支持建设高能级孵化载体。培育打造一批省、市级孵化 载体,推动已有载体能级提升,争创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 创空间。谋划建设一批顶尖孵化器,根据省实施方案给予配套资 金支持,聚焦科技成果转化、硬科技企业孵化和未来产业培育, 有效提升精准服务能力、企业育成能力和生态支撑能力,带动全 市孵化行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四 )实施强链补链工程。
11.支持企业协作配套。鼓励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参与 或 自建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向本地产业链上下游专精特新培育企 业开放供应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展会平台和市十大新兴产业
推进组工作专班作用,举办产需对接会,提高本地供应链配套率。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 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投资促进中心、 市产创中心)
12.打造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围绕产业链细分领域,在 县域范围内打造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配 套能力。到2027 年,培育省级及以上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5 个。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 )实施数字赋能工程。
13.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发展基于 通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自动监测、预警预测、过程诊断等服务,深 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推动数字技术全链 条、全要素赋能制造业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触网上云”, 组织专家团队上门为企业提供免费数字化转型评价诊断服务。积 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工业互 联网平台、两化融合贯标试点等项目,对申报成功的企业按照现 有政策给予奖励。到 2027 年,实现规上制造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数字化诊断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六 )实施金融助力工程。
14.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提供定制化信贷服务和优质专属信贷产品,对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再贷款再贴现业务开通绿色通道。落实金融支持科创企业
“共同成长计划”,鼓励商业银行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更多信 用贷、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等信贷支持。(责任单位:芜湖 金融监管分局、人行芜湖市分行、市财政局)
15.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积极设立 政府投资基金并不断扩大规模,以母基金为主导,积极吸引上级 政府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建立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库,量身定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 市辅导服务,依法依规妥善解决有关项目审批、产权确认、证照 补办、税费缴纳、知识产权等问题,支持企业在全国性证券交易 场所尤其是北交所上市融资。对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 1600 万元奖励。到 2027 年末,全 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A 股上市公司达到 12 家。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6.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执行 担保费率减、免政策。对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担保的融 资担保机构,积极争取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担保费补 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 )实施市场开拓工程。
17.支持企业加强品牌建设。 引导中小企业创建自主品牌, 提高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针对细分领域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标准开展研究,牵头或参 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各级
政府质量奖、“安徽工业精品” ,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到 2027 年, 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自主商标拥有率达到 100%。(责任单 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8.支持企业参展参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 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项目,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搭建产品、技术 展示平台,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对符合条件的参展项目按照现有 政策给予扶持。(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市财政局)
19.加强政府采购扶持。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政策,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三首”产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 认定,对符合认定的“三首”产品享受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的各项政 策,加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提升专精特新中 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公管局)
20.加强场景创新应用。 围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 机器视觉、低空经济、高端装备等领域,积极探索“场景引领+ 技术突破+体制创新+产业培育”模式,加强政府、企事业单位场 景开放,拓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应用空间,加快推进场景 创新成果全面推广和应用。鼓励领军企业应用场景向中小企业开 放,按合同标的额30%给予领军企业每家每年不超过 100 万元的 奖励。每年新发布场景应用不少于 120 项,开展全市场景应用对
接推广活动不少于 12 场。(责任单位:市产创中心、市科技局)
(八)实施要素提升工程。
21.加大人才引培力度。大力推进紫云英人才计划,着力加 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中符合条件的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蓝领技 术工人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在住房保障、购房补贴、子女教育等 方面配备相关政策。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在校生创新实 践、实习考察等活动,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在芜高校、职业 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冠名班、订单班和学徒制班,经市级遴 选认定后,按照每人每年 4000 元的生均费用给予学校设班补贴, 每班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 30 万元,用于学校人才培养补贴, 以 及培养期间学生的食宿、交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支出。 设班补贴期不超过两年,按照“联合培养、共同举办”的办班理念, 第一批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和设班企业各承担 50%,财政补贴资金 在设班的第一学年结束后根据企业已付设班补贴资金到位情况 予以发放;第二批补贴资金在最后一学年结束后发放,每班学员 进入培养企业工作达到40%的,根据实际留企人数予以发放;未 达到 40%的,第二批补贴不予发放。(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工作 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
22. 强化土地、用能保障。对亩均效益评价结果 B 类以上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用地等要素资源需求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用地需求优先纳入供地计划,保障企业优质 项目合理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3.加强企业家培训。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工业互联 网、资本市场等专项培训。力争到 2027 年,累计培训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超 2000 人次。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 训班,每年组织 30 余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负责人赴先进地区学 习交流。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九)实施服务芜优工程。
24.发挥服务平台功能。加快培育省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 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引导基地、平台对专精 特新中小企业每年开展不少于 100 场服务活动。服务内容包括技 术咨询、联合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推动 企业间的人才、技术和产品等领域的合作,帮助企业融智融商。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5.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切实落实国家减税降费优惠政策, 开通税费服务直通车,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点对点”精细服 务。在项目审批、海关口岸通关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将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设备投资 5000 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纳入行政审批绿 色通道。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芜湖海关)
26.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对市场主体出台免罚清单,建立轻 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机制,加大对相关行政执法行为的协调监督力度,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整合内容、方式相似的执法检查, 减少对信用评价良好、无群众信访及其它违法问题线索的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现场检查频次。进一步优化专精特新入库培育企业的 信用修复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加宽容的法治环境。 (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7.强化法律维权服务。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 开展律企同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重点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 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提前防范行业性法律风险,提高依法经营和 合规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8.强化精准服务。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辖区政府为每个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配备 1 名服务专员,依法依规帮助企业协 调解决日常困难问题。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项目、上市挂牌申报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市场监管、税务、环保 等行政服务事项,依法依规为企业提供便利服务。 (责任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保障措施
(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协 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各县市 区、开发区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政策措施, 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跟踪监测。加大专精特新培育工作的调度力度, 按年度细化工作计划和具体培育任务,定期跟踪各县市区、开发
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情况。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推广我市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树 立一批专精特新发展的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支持关心专精特新 的浓厚氛围,营造专精特新科技创新的生态。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培育五年行动计划(2021 -2025 年)的通知》(芜政办〔2022〕 1 号)同时废止,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财 政局共同解释,其中引用现行政策的条款,按当年政策及实施细 则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以找小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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