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二季度至三季度四川省各地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申报时间补贴和条件流程大纲

2025/5/19

2025年二季度至三季度四川省各市州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申报时间流程、补贴和条件材料大纲如下,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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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川省各市州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申报支持原则

按照“即申快享”“简申快批”的原则进行,由项目单位自主申报。

二、四川省各市州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申报支持范围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省级重点工业项目。省级财政按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激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四川省各市州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申报支持方式

由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审核把关、确定项目、安排资金、监督使用。经济和信息化厅对市(州)审核通过的项目开展复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流程在政策期结束后一次性安排资金。

四、四川省各市州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本通知要求在辖区内公开组织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并下发申报通知。项目竣工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由项目单位自主登录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二)项目审核。按照《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严格实施全流程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川经信财资〔2024〕108号)规定,由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规定组织项目评审、重复性筛查和现场核实,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保存全部项目资料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等原件备查。

(三)项目备案。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分别于6月10日、8月10日和10月10日前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备案,经济和信息化厅对市(州)备案项目开展复核,重点复核项目是否符合本通知的支持范围和方向等。

(四)资金拨付。对备案通过的项目,按程序报批,激励资金直接由省级财政下达项目所在市(州)。

五、四川省各市州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申报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开展。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积极做好项目组织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公开组织项目,规范安排资金,不得随意扩大支持范围、降低标准。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做好项目审核工作,从严把关,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塞责。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三)及时提交资料。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应按照时间节点将备案报告文件、拟支持计划备案表及绩效表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并指导申报企业按要求上传网上申报资料。

(四)加强协作配合。拟支持项目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书面征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主管部门意见,并在资金计划下达后,由项目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致函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管责任。

六、声明

经济和信息化厅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2025年二季度至三季度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厅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此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项目所在地及我厅举报。

2025年二季度至三季度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申请报告大纲

(一)《2025年二季度至三季度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申请表》(附件1-1)。

(二)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附件1-2)。

(三)《企业获得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情况表》(附件1-3)。

(四)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1-4)。

(五)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项目环评、安评、消防、节能审查等前期批复文件复印件。按规定无需开展节能审查、环评、安评等审批的项目,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六)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竣工审计报告,报告需明确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设备(含软件)投资和项目实际竣工时间,2025年4月1日至申报日期间新增生产规模,并附项目厂房、设备等实际投资明细表。

(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及当年度最新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应与会计实际账务数据一致。

(八)项目现场照片,包括厂区外观、新建厂房、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

(九)根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1.企业获得荣誉类证明材料。

2.同申报项目直接相关联的科技成果鉴定、新产品鉴定、查新报告、检测(验)报告、用户意见、知识产权归属文件等证明材料。

(十)项目单位对所提供材料、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违反相关规定,愿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附件1-5)。

市(州)备案报告资料要求

一、2025年二季度至三季度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组织申报、审核、专家评审、公示、查重、支持项目的总体情况(分批次)。

二、市(州)2025年二季度至三季度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资金申报通知。

三、征求属地市场监管、生态环保及应急管理部门的意见。

四、市(州)承诺书

五、2025年二季度至三季度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项目备案表(分批次)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以找小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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