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条有问必答!2025年安徽省各市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时间、占有率证明及资质取消原因

2025/5/15

一共15条有问必答!2025年安徽省各市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时间、占有率证明及资质取消原因总结如下,请大家参考!合肥市以及阜阳市、六安市、安庆市、池州市、亳州市、宿州市、马鞍山市、黄山市、宣城市、淮北市、淮南市、蚌埠市、铜陵市、芜湖市、滁州市有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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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各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时间和申报复核要求如下:

一、安徽省各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申请条件要求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企业只需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即可完成申请。我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提供申请政策解读培训视频和系统操作手册。

(三)我部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审核中通过“分段审核”“双随机(随机抽取专家、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盲审”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四)申请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五)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我部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加大数据共享力度,专利数据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六)为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本年度暂不接收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企业的申请和复核。

(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于2025年5月14日至6月5日,在我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线下报送以企业属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

(八)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

(九)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十)我部将引入数据提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分析工具,加强申请数据的分析比对和逻辑判断,严格防范材料包装和数据造假。如发现企业存在数据或材料造假,我部将根据《办法》取消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企业至少三年内再次申请。涉及骗取财政资金的,将向公安机关报案。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二、安徽省各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推荐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新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核推荐和复核企业推荐工作。

(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或“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3),并结合实际提出佐证材料要求,初审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

(三)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加大对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技术创新性的审核力度,确保申请书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一致,提升推荐质量。要加大服务力度,组织力量为申请企业提供全覆盖的免费咨询辅导服务。按照上年度申请认定通知要求,对第六批推荐数量较多但通过率较低的省份,限定第七批推荐数量(另行通知)。同时,也将根据今年第七批推荐和通过率情况,限定明年第八批推荐数量。

(四)对于已被认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不再推荐申请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我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对于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五)对于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

(六)考虑当前形势,对本年度申请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不作要求。对新申请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七)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5年6月5日至6月25日集中开展初核推荐工作,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联系已完成申请企业补充上传佐证材料,于2025年6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申请企业需加盖公章)及推荐汇总表(附件2)、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3,申请企业需加盖公章)及推荐汇总表(附件4),各一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三、安徽省各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注意事项

(一)根据往年情况,均有部分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建议申请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

(二)佐证材料纸质件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妥善留存备查,无需报送我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通过组织实地抽查、第三方数据验证、财务报表对照等方式,确保数据真实性。

(三)我部将按照《办法》要求和审核流程,组织对各省份(各计划单列市推荐的企业名单按省汇总,下同)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查,最终形成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在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原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原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申报条件:四大核心指标缺一不可

专业化

深耕细分领域至少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5%。需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如核心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等领域。

精细化

管理规范,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且资产负债率≤70%。需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国际产品认证。

特色化

主导产品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10%,拥有自主品牌且具备竞争优势。

创新能力

一般性条件:研发投入占比需达标(营收≥1亿的企业≥3%,5000万-1亿的企业≥6%),且拥有2项以上I类知识产权并实际应用(如转让的,需超过1年)。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直通条件:近3年获国家级科技奖(排名前三)或入选“创客中国”全国50强,可跳过一般性条件。

其他要求:企业需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近3年无重大安全、质量、税务等问题。

安徽省各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15条有问必答:

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有哪些基本要求?

首先要求申报企业属于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此外,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能再申报;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能再申报。

2.申报企业是否必须属于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鉴于各地工信部门在推荐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等问题,有少数没有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也被推荐到工信部进行评审。自2023年开始,明确要求已经获得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推荐;另外取消复审资格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受到影响!

3.专精特新小巨人项目,如果上年度审计报告在截止日期前出不了怎么办?是否可以用报表代替?

不行,一定要审计报告,建议出报告的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并且业内口碑尚可,所以需要企业合理安排时间着手准备出具财审报告。

4.专精特新小巨人项目,研发费专审报告是必须提供的吗?年审报告中没有披露研发费可以吗?

非必要提供,有则提供,无则不提供,有提供专审报告对申请有利。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利润表必须要体现披露研发费用数据。

5.市场占有率证明是否有统一格式和指定的第三方机构?

要重点关注“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这项指标,市场占有率可以第三方证明也允许企业自证,但自证如何获得评审专家认可则需要企业下功夫深入研究。市场占有率证明是指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体现企业主导产品在所属细分领域市场地位的证明材料,应能说明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排名及行业地位等信息,格式不限。另外,第三方机构一般为省级以上行业协会(不含省级)、权威媒体及大型咨询机构、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等,无专门指定机构。最后,进入国内外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证明材料,可以是供应商资质证明、供销合同、往来财务凭证等有效证明。

6.创新能力指标的核心要求是什么?

要重点关注“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有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这项指标,I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5项内容,对于一般企业而言就是“发明专利”,对于部分集成电路企业还有“集成电路布局图”,对于医药企业还有“国家新药”。第一数量必须是2项以上,第二是转让的必须满一年以上。通过的的企业平均拥有16项发明专利;因此,专利数量较少,并且其他指标也是刚达线的企业,很难通过认定!

7. I类知识产权有哪些?

“I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在海外取得收入的其他Ⅰ类知识产权,其中专利限G20成员、新加坡以及欧洲专利局经实质审查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 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Ⅰ类知识产权。

· 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Ⅰ类知识产权。

·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Ⅰ类知识产权。

8.主导产品所属领域对应的工业六基目录是什么?

企业主导产品应属于工业“六基”产品,且应为产业链龙头企业提供配套,这些都是加分项。问题就在于企业如何确定自己的主导产品是否属于重点领域,企业可以参看《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2021年版)》对照确定,当然也有一些其他判断标准可选。

9.关于省级遴选条件中的“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正增长且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近两年正增长怎么理解,比如2023下降,2024增长,综合来看2024年较2022年增长30%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2023年为负数、2024年正数,两年合计为正数是否可以?

近两年正增长是指申报年份前两年的增长率均为正数,且两年的平均增长率达到**%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是指申报年份前两年的利润总额均为正数。可以是审计报告并附加供应商资质证明、供销合同、往来财务凭证等有效证明。

10.关于年度信息更新有什么要求?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于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进行企业信息更新。企业需按以上三个层级中的最高层级进行信息更新,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资质到期后的复核资格。

11.2022年认定的小巨人企业复核如何进行?

2022年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需在2025年同步参加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预计将于本年度一季度末统一发布相关要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复核按照2022年6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要求进行!

12.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什么情形会被取消资质?

企业如发生停止经营、跨省迁移等不符合认定标准的情形,直接取消认定;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认定,且至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涉及上述情形的,将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定。对于未在3个月内报告重大变化情况的,取消复核资格,或直接取消认定。

13.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否可以直接申报?

不可以,原则上每年第二季度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有效期内的地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被推荐企业进行审核、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有什么要求?

企业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之一:

· 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

· 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

· 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15.企业填报数据按照什么时间节点?

指标中如对期限无特殊说明,一般使用企业近1年的年度数据,具体定义为:指企业上一完整会计年度,以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期末数为准。对于存在子公司或母公司的企业,按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以找小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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