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指南!大邑县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扶持资金申报时间要求和奖励材料条件

2025/5/8

成都大邑县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扶持资金申报补贴奖励指南归总梳理,申报时间要求和材料条件等内容整理如下,包括建圈强链、产业链、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新经济示范企业、研发、标杆场景、大数据、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奖补等,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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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邑县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扶持资金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应为在大邑县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涉及项目应符合成都市产业发展政策和安全、环保、节能、消防、统计等法律规定。

申报企业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相关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编制项目申报书及申报材料,经属地镇(街道)、管委会签批推荐意见并盖章后线上线下提交申报。

二、大邑县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扶持资金申报工作要求

请各镇(街道)、管委会组织本地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对符合条件企业的材料审核后向县经科信局进行推荐。

三、大邑县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扶持资金申报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线上需通过“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业”智能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25日。线下申报请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系统上填报的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对应页码。线上、线下提交材料须完全一致,报送至县经科信局(大邑县西岭大道80号)。

(二)各镇(街道)或管委会要加强对所推荐企业及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确保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大邑县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申报指南(2025年度)

根据《关于印发大邑县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大邑府规〔2024〕4号)、《大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邑县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大邑府规〔2025〕2号)及《大邑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大邑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大邑县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企业建圈强链

支持已落地企业引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每成功引进一家工业企业落户,按落户企业新投产上规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5‰给予引荐企业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支持标准

按落户企业新投产上规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5‰给予引荐企业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引荐的落户企业在《政策措施》有效期内与县政府或管委会合法合规签署投资协议;申报主体引荐的落户企业按月度入库方式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落户企业股权关系中,引荐企业及其股东、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为落户企业的控股股东;落户企业已备案建圈强链引荐项目。

(三)申报材料

1.投资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资金申报表;

3.大邑县建圈强链引荐项目备案表;

4.落户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落户企业与引荐企业无股权关联说明;

6.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7.XX公司建成投产时间说明。

二、构建产业链体系

加快构建产业链体系。鼓励引入产业链配套项目,对通过租赁园区内工业厂房落地且一年内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给予连续三年租赁厂房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6元/平方米、最高100万元/户/年。

(一)支持标准

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给予连续三年租赁厂房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6元/平方米、最高100万元/户/年。

(二)申报条件

合法合规准入并签订租赁协议的项目业主;项目落地大邑县且完成备案并纳入投资统计库;自项目准入起一年内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附着物、生产性固定资产)2000万元(含)以上的。

(三)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报表;

2.厂房租赁协议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

4.固定资产纳入投资统计库证明(系统页面截图需加盖公章);

5.固定资产投资相关材料复印件(项目审计报告、固定资产发票、付款证明、固定资产明细表等);

6.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7.项目公司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

8.XX公司建成投产时间说明。

三、项目快投达产

对新引进符合主导产业定位、符合投资准入门槛的项目,自建成投产之日起,前五年中,达到投资协议约定的亩均投资强度、亩均产出效益要求且上规纳统的,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含)—5亿元的,按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给予一次性奖励;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亿元(含)—10亿元的,按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给予一次性奖励;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按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8‰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支持标准

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含)—5亿元的,按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给予一次性奖励;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亿元(含)—10亿元的,按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给予一次性奖励;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按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8‰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政策措施》有效期内,与县政府或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并投产(以企业产生主营业务收入为标志,下同)的企业;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前五年中,企业申报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奖励标准,项目达到投资协议约定的亩均投资强度、亩均产出效益要求且上规纳统的。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与县政府或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复印件;

3.项目并联验收报告;

4.企业建成投产时间说明;

5.企业申报年度的盖章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年度纳税申报表、年度审计报告、固定资产投资票据复印件;

6.镇(街道)、管委会审批盖章的项目资金申报表原件;

7.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企业盖章)原件。

四、企业成长奖励

对首次纳入规模企业培育计划的企业,成功上规并纳入国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的,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连续两年保持正增长且当年达到一定增速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梯度奖励,具体分为以下五档: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含)—3亿元,增速达到30%及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励;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亿元(含)—5亿元,增速达到 25%及以上的给予40万元奖励;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亿元(含)—10亿元,增速达到 20%及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励;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含)—30 亿元,增速达到15%及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亿元及以上,增速达到10%及以上的给予200万元奖励。

(一)上规奖励

1.支持标准

对首次升规入统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上规”奖励。

2.申报条件

2024年6月28日至2025年2月24日期间,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入库时间以企业开始填报统计月报表为准),申报时保留在库内的企业。

3.申报材料

免申即享。

(二)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奖励

1.支持标准

同政策内容,分五档梯度奖励。

2.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在大邑生产经营3年以上,具备3个完整会计年度数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连续两年保持正增长;企业申报奖励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达到奖励标准。

3.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报年度及前两个年度的企业盖章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和年度纳税申报表或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3)镇(街道)或管委会审批盖章的项目资金申报表原件;

4)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企业盖章)原件。

五、培育发展创新主体

支持培育发展创新主体。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获批进入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库的新经济种子企业、新经济双百企业、新经济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同一年度不同等级新经济梯度培育示范企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一)高新技术企业

1.支持标准

首次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1)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大邑县的企业;

2)在《政策措施》有效期内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3.申报材料

1)镇(街道)或管委会审批盖章的项目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企业盖章)。

(二)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

1.支持标准

对首次获批进入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库的新经济种子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批进入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库的新经济双百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批进入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库的新经济示范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同一年度不同等级新经济梯度培育示范企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2.申报条件

1)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大邑县的企业;

2)在《政策措施》有效期内首次获批进入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库的新经济种子企业、新经济双百企业、新经济示范企业。

3.申报材料

1)镇(街道)或管委会审批盖章的项目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入选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名单正式文件;

4)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企业盖章)。

六、企业提升研发能力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上一会计年度实际研发投入同比增长5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新增部分的3%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一)支持标准

对上一会计年度实际研发投入同比增长50万元(不含)以上的企业,按新增部分的3%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二)申报条件

1.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大邑县的企业;

2.企业生产经营2年以上,并具备2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数据,且已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申报当年会计年度较上一会计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同比增长50万元(不含)以上。

(三)申报材料

1.镇(街道)或管委会审批盖章的项目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款所属期为项目申报当年度前两个会计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4.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企业盖章)。

七、打造标杆场景

对经市级认定为成都市标杆场景的企业,按照上级奖励资金的20%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市级认定为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的企业,待项目验收通过后按照市级奖励资金总额的20%给予最高6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标杆场景

1.支持标准

对经市级部门认定为成都市标杆场景的企业,按照市级奖励资金的20%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条件

1)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大邑县的企业;

2)在《政策措施》有效期内经市级部门认定为成都市标杆场景,且已获得市级相应奖励资金。

3.申报材料

1)镇(街道)或管委会审批盖章的项目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市级标杆场景立项证明材料;

4)市级拨付相应奖励资金账款进账凭证;

5)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企业盖章)。

(二)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

1.支持标准

对经市级部门认定为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的企业,待项目验收通过后按照市级奖励资金总额的20%给予最高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条件

1)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大邑县的企业;

2)在《政策措施》有效期内经市级部门认定为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且已获得市级相应奖励资金。

3.申报材料

1)镇(街道)或管委会审批盖章的项目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市级创新应用实验室、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立项证明材料;

4)市级拨付相应奖励资金账款进账凭证;

5)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企业盖章)。

八、数字化赋能企业

支持数字化赋能企业。对经市级认定为数据服务平台、产业链网络化协同平台、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云计算中心改造升级等建设补贴项目,分别按照上级补贴资金的20%给予项目承担企业最高6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一)支持标准

按照市级补贴资金的20%给予项目承担企业最高6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申报条件

1.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大邑县的企业;

2.在《政策措施》有效期内,经市级认定为数据服务平台、产业链网络化协同平台、云计算中心改造升级项目或经国家部委评选的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项目,且已获得市级相应奖励资金。

(三)申报材料

1.镇(街道)或管委会审批盖章的项目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认定通过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4.市级拨付相应奖励资金账款进账凭证;

5.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企业盖章)。

九、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

支持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对认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多个生产车间被评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的企业,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支持标准

对生产车间认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的企业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多个生产车间被认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的企业,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认定为市级智能工厂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1.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大邑县的企业;

2.在《政策措施》有效期内通过成都市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

(三)申报材料

1.成都市智能工厂申报书、成都市数字化车间申报书;

2.通过成都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认定的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成都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奖励到账证明;

4.镇(街道)或管委会审批盖章的项目资金申报表原件;

5.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企业盖章)原件。

十、申报须知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在大邑县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诚信守法,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涉及项目应符合成都市产业发展政策和安全、环保、节能、消防、统计等法律规定。

(二)申报方式与流程

1.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需通过“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业”智能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线下申报请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系统上填报的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对应页码。封面统一为浅蓝色或浅绿色,依次附上目录、项目资金申报表(属地镇(街道)、管委会盖章件)、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盖章扫描件)和所有上传附件,一个申报项目对应一套完整申报材料,材料内容统一采用A4纸双面印制。线上、线下提交材料须完全一致,线下材料装订成册后完整1套报送至县经科信局对应科室(西岭大道80号)。

2.项目申报的基本流程

项目主体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各镇(街道)、经开区管委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项目申报表上填写初审和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县经科信局。

3.企业上规奖励为免申即享项目,县经科信局将统一通过公众号平台等发布拟奖补名单。

4.项目奖补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2025年5月25日截止,线上线下同步开始。

2.项目申报主体应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5年2月24日期间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如此期间不能完整提供所需申报材料的企业,顺延至下一年度进行申报)。

3.申报期内,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本实施细则相关涉及内容随其变化。

4.申报相关问题咨询及解释由县经科信局负责。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以找小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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