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4/17
地标征集!2025年合肥市各地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时间条件和程序如下,请大家参考!此次提交材料将到友谊大厦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请知悉参考!蜀山区、包河区、庐阳区、瑶海区、政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新站区、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双凤经开区各地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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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各地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2025年4月16日-2025年5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程序: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可向市城乡建设局提出地方标准的立项建议,填写《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城乡建设局,由我局择优遴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合肥市各地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注意事项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行业协会应积极组织本领域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申报。项目提出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申报范围要求报送项目选题、准备申报材料,超出申报范围的、申报材料不齐全的项目不予受理。其他事项详见《通知》。
三、合肥市各地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葛蒙蒙
地 址:阜南路51号友谊大厦合肥市城乡建设局503室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附1: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试行)
为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 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制定本负面清单。
一、不得制定超出 “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 要求”范围的地方标准。现阶段,应严格限定在受气候、地形 地貌、土壤、水源等自然条件影响的种养殖、建筑设计施工、 生态环保、水资源利用、流域治理, 以及受饮食、节日风俗、 居住环境、文化交流等风俗习惯影响的特色城乡治理、文化保 护范围内。
二、坚持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制定地方标准。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政策文件没有明确规定制定地方标准 的,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已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不得制 定地方标准。 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不得制定强制性地方标准。
三、不得制定工业产品及其检验方法、生产加工、流通等 相关地方标准。
四、不得制定农业投入品及一般性农产品质量、检测方法 地方标准。
五、不得制定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 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涉及市场主体评估评价等地方标准。
六、不得在地方标准文本中规定资质资格、许可认证、审 批登记、备案、评比达标、监管主体和职责等事项,指定检验、 认证、评比、评估等工作机构,指定特定的品牌、商标、供应 商、原产地等。
七、不得制定仅用于约束行政管理部门系统内部工作行为 的地方标准。
八、除以上条款外,相关领域制定地方标准应符合《重点 领域地方标准禁止制定事项》 (见附表)要求。该表内容实行动 态调整。
附2:关于征集2025年合肥市地方标准制 (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
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地方标准申报范围,具体要求如 下:
(一)制定范围应严格限定于满足本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 的特殊技术要求。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 等方式,利用市级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 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二)政府相关部门规划文件明确提出标准制定需求的,优 先立项;
(三)列入《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试行)》相关内容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 一)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 2025 年 4 月 16 日 -2025 年 5 月 1 6 日 , 逾期不予受理。
2.市行政主管部门(归口单位)负责本部门、本行业地方标 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 织等可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的立项建议,填写《合肥市 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1)、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 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行政主管部门。
3.市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规划和重点工作 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遴选,提出本年度拟立项计划项目。
4.市行政主管部门将《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 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和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 子版汇总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计划组织立项评审
工 作 。
(二)申报材料
地方标准申请立项应提交下列材料纸质版1份和word 电子 版:
1.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1);
2.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
3.合肥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函(附件3);
4.合肥市地方标准草案;
5.标准宣贯实施计划;
6.标准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 有人授权文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7.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应提供该产品的获批文件或相关 证明材料,申报标准名称应与获批产品相同;
8.政府相关部门规划文件等佐证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提出单位、起草单位需能够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 织、技术、人员和资金保障,具备规范编写地方标准和一年内完 成项目任务的能力,并在标准发布之后负责推动标准的宣贯实 施。
(二)请按照申报范围报送项目选题,超出申报范围的不予 受 理 。
(三)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完成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 存量标准清理复审工作的基础上,择优遴选符合申报范围的新项 目。推荐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和实践基础,技术要求合理,构 思成熟,适合全市推广应用。
(四)所有项目任务书由负责起草单位和参与起草单位按表 格要求盖章,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合肥市宿州路 317 号合肥市市场监管
局第二办公区标准化处(405 办公室)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以找小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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