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4/14
入境旅游补贴解读!2025陕西省10市促进入境旅游奖励方案申报奖项要求及流程规整说明,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各地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免费辅导!
免费指导热线:19855109130(可加v)
专业做项目申报12年,申报经验非常丰富,有很多大企业成功案例!小编可以为您带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商标软著专利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企业、老字号、新产品、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排名、SEO优化等众多项目辅导规划。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依法注册登记,取得相关业务经营许可的文旅企业。
二、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三类六项,入境旅游团队奖励设接待人次奖和自联增收奖;境外市场开拓奖励设外联参展奖和境外营销奖;目的地旅游宣传奖励设OTA平台推广奖和旅游专列奖。
三、资金来源
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四、奖励原则
在安排的预算额度内实施奖励。如审核后应奖励总额超过预算额度,则按所占总额比例计算奖励。
五、奖励设置和标准
(一)入境旅游团队奖励
1.接待人次奖。在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及时准确填报2025年接待入境来陕旅游团队信息,全年接待境外来陕过夜游客达到500人次以上,按照30元/人次标准给予奖励。
2.自联增收奖。在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及时准确填报2025年自联入境旅游团队信息,全年自联入境游客达200人以上,根据自联入境旅游业务银行外汇结算证明,每结汇100美元奖励20元人民币。(其他币种按照国家公布汇率换算)
3.同一团队、游客信息不得分别在自联和接待项目重复填报计算,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20万元。
(二)境外市场开拓奖励
1.外联参展奖。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2025年入境旅游宣传推广计划,参加国际知名旅游展会并联系入境旅游业务,利用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招徕游客。经审核后,选择效果显著的参展项目5-10项,按参加活动总费用的50%进行补贴,单次最高奖励10万元。
2.境外营销奖。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2025年入境旅游宣传推广计划,在境外主要客源地公共媒介(包括并不限于报刊、电视、社交旅游网站、搜索引擎、户外广告牌、城市公共交通等)投放陕西旅游宣传内容,利用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宣传陕西文旅。经审核后,选择效果显著的境外营销项目5-10项,按宣传费用的50%进行补贴,单次最高奖励10万元。
(三)目的地旅游宣传奖励
1.OTA平台推广奖。在线旅游平台2025年按季节发布陕西文旅宣传视频、图文、线路等,经对省外用户订单量数据进行核实,增幅超过5%,单个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
2.旅游专列奖。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推动“三秦四季”跟着火车游陕西项目实施,推进交通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旅游专列运送省内及来陕游客增幅超5%,最高奖励100万元。
六、奖励审核
省文化和旅游厅通过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数据比对,匹配符合奖励条件企业,及时推送政策要求,企业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奖励执行“一团一核”“一项一核”的审核原则,避免多头奖励、重复奖励。
(一)入境旅游团队奖励
接待人次奖和自联增收奖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导出的电子行程单、电子游客名单(含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等),酒店、景区等结算凭证,银行结汇证明等佐证材料。
(二)境外市场开拓奖励
外联参展奖需提供:境外展位费、住宿费、交通费等相关结算凭证;展会邀请、人员出境证明;签订的协议、合同,现场图片、视频或媒体报道;活动报告,自联接待增长人数等佐证材料。
境外营销奖需提供:境外宣传营销总结报告,签订合同、协议,宣传内容、媒体报道和自联接待增长人数等佐证材料。
(三)目的地旅游宣传奖励
OTA平台推广奖需提供:发布的宣传及产品链接、有效成交量等相关佐证资料。
旅游专列奖需提供:铁路部门客调命令、宣传广告、购票数据、组织情况等佐证资料。
七、奖励拨付
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奖励佐证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厅官网对获奖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按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程序规定进行奖励资金审批拨付,实行直达快享。
八、监督检查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省文化和旅游厅取消其奖励资格,并追缴已拨付的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提供虚假数据资料、故意重复填报团组人次信息,或有其他伪造资料恶意骗取奖励资金行为;
(二)年度内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引发重大社会负面舆情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年度内违规开展入境旅游业务,扰乱入境旅游市场秩序,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受到除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含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金额小于5万元以外的行政处罚;
(四)拒不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五)审核部门认定的其他不适宜兑付奖励的情形。
其中,存在第一种情形的,三年内不得申请省文化和旅游厅任何奖补项目。
九、注意事项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获奖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书面提出核实申请,并提供充分必要的佐证材料。省文化和旅游厅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并向相关各方反馈。逾期或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以找小编指导。
需要咨询高新技术企业、软著专利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企业、老字号、新产品、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挂牌、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排名、SEO优化等更多政策项目的请直接联系渔渔:
免费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为您解答指导。
科技项目申报中心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6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