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3/6
材料编写指导!2025年安徽省林木品种审定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及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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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选育人可向省林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申报:
(一)亲本来源清楚,按照科学选育程序,经过区域试验证实在一定区域内具有推广使用价值且性状优良的品种;
(二)按科学程序建立的优良林分或者种子生产基地生产的种子,有特殊使用价值的种源、家系或无性系;
(三)分布区外引进并经多年驯化、多点试验,证明引种驯化成功的树种及其优良种源、家系、无性系、品种;
(四)获得商品化生产许可的转基因林木品种;
(五)认定有效期满,并符合前述申报条件的林木品种。
选育人不清,但在生产上有较高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林木品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作为申请人直接申报。选育人不申报,但有较高推广使用价值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与选育人签订协议后可以直接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安徽省林草品种审定委员会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签署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填写时可参考《填写说明》,并附以下材料:
(一)选育报告。应详述选育品种的亲本来源及亲本特性、品种特性、选育(引种)过程、各区域试验点立地条件、区域(引种)试验情况〔含对照品种在内的经济性状稳定后至少近3 年经济性状和必要的生态性状、抗性等表现数据,除选择同类或相似品种作对照外,有必要对原选育(引种)群体或亲本进行比较〕、繁殖栽培技术要点、适宜具体生境和生态区域范围等。
(二)区域试验证明表。包括区域(引种)试验情况汇总表和区域(引种)试验结果证明表,应提供至少3个在生态上具有显著差异或不同设区市的区域试验点数据。
(三)林木品种特征标准图谱(如叶、茎、根、花、果实、种子的照片) 及母树、试验林照片(每个试验点至少包含单株及林相各一张,并用明显标识区分对照品种与申报品种)。观赏植物提供的花、果、叶等照片,涉及观色等颜色差异性状的照片应与标准色卡一同拍摄。数量不少于9张。
(四)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报告。品种及无性系需详细描述该品种的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无需提供本项材料,但需提交品种权号及证书复印件。
(五)优良种源应有明确的采种地点、林分面积证明材料。
(六)经济林品种需附2024年1月1日后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申报品种及对照品种品质检测鉴定材料;用材林品种需附2024年1月1日后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申报品种及对照品种材性鉴定材料。
(七)通过科技鉴定或有关奖励的,附相应证书复印件。
(八)申请人与原选育人不一致的,应提供原选育人的委托书。
(九)引种他人选育的品种,应提供原选育人授权在我省申请品种审定的授权书。
(十)国外引进的品种,应提供国外品种权人授权在中国申请林木品种审定的授权书。
(十一)代理申请审定的,应提供委托书;联合申报的,应提交各申请人共同签订的联合申报协议,由第一申请人负责提出审定申请。
(十二)以往年度未通过品种审定再次申请的,还需按照安徽省林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反馈的未通过审定原因逐条进行补充说明或提交相关数据材料。
三、材料提交
(一)形式审查。申请人需将完整申请材料(以上所有材料签字盖章完整)扫描制作成PDF版,连同Word版和电子版照片,于2025年5月31日前提交至秘书处指定电子邮箱,由秘书处进行形式审查,并函告预审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提交。形式审查合格后,根据秘书处通知,申请人须将完整申请材料统一用A4规格纸胶装装订成册,材料中所有照片应彩色打印,原件3份,主要林木品种封面白色,非主要林木品种封面绿色,封面内容为申请书第一页;书脊五号字,注明品种名称、申请人,并邮寄至指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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