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各地省软件产业园评价申报时间,软件产业园评价条件方式+指标体系归纳

2025/3/5

芜湖市各地省软件产业园评价申报时间,软件产业园评价条件方式+指标体系归纳如下,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无为市、经开区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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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各地省软件产业园评价申报时间

为综合评价软件产业园建设及发展情况,增强软件产业园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省工信厅决定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软件产业园综合评价工作。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于3月24日前将2024年度软件产业园的自评材料报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与信息产业科。

安徽省软件产业园综合评价方案(2025年度修订版)

为科学评价全省软件产业园建设成效,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全面提升软件产业发展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芜湖市各地省软件产业园评价申报目的

对全省软件产业园上一年度建设成效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年 度安徽省软件名园名单,引导软件产业园在优化规划建设、完善 政策支持、加快产业集聚、构建良好生态等方面实现特色化、差 异化发展。

二、芜湖市各地省软件产业园评价申报方式

( 一)自评价。 各市分别推荐1个(含)以上软件产业园参 与评价,其余园区纳入运行监测调度。被推荐软件产业园的自评 价报告(包括自评总结、自评表和支撑材料)经所在市工信局审 核后,于3月31日前上报省工信厅。

(二)综合评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 结合软件统计直报数据和实地调研情况,对各市软件产业园开展 综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于5月30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定。

(三)审核通报。评价报告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同意后 公布。评价结果前3名的软件产业园授予安徽省软件名园称号, 同时发布加强园区规划建设、制定出台发展政策、促进产业集聚

发展、营造良好产业生态分项前5名。

三、芜湖市各地省软件产业园评价申报内容

( 一)指标体系

评价体系由基础项(90分)和附加项(10分)构成。基础项 突出对软件产业园情况以及重点工作的评价,设4个一级指标和 若干个二级指标。加分项体现引导软件产业园差异化、特色化发 展。

1.加强园区规划建设。包括具备明确的地理空间,具备充足 入驻即可开业经营场所。

2.制定出台发展政策。包括设立软件产业园发展专项资金、 基金,支持人才招引、场景开放、产品创新及项目招引等。

3.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包括软件产业园中软件产业规模及增  速、骨干企业增加、新入驻企业增加、新增从业人员、名品培育、 软件产业园创新能力情况等。

4.营造良好产业生态。包括具备专业运营团队、软件发展服 务专员、“一条龙”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公共配套服务等。

5.特色工作加分。包括为推进软件产业发展在开源推广、新 型基础设施建设、园区管理等开展的特色工作。

6.企业规模加分。包括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过5亿元、过 10亿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加分。

(二)评价数据

评价数据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其中发展指标数据主要来 自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统计直报系统和各软件产业园填报数据。

统计企业范围包括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软件业务 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嵌入式系统软件)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不低于3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 的企业或其集成电路设计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 的独立法人单位;主要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工 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或数据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

四、芜湖市各地省软件产业园评价申报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工信局、软件产业园做好评价基础数据采集、 汇总和相关材料的上报等工作。

(二)对在评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与材料的产业软件产业 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及下一年 度评优资格。对参与评价的市、县区工信主管部门、第三方机构 等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给予通报,情节严 重的按相关规定提请司法机关处理。

 

安徽省软件产业园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方法

评价依据

数据

来源

 

 

 

 

 

 

加强园区

规划建设

(8分)

 

 

具备明确的地理 空间(3分)

 

 

3

以软件产业园规划或实施方案评价; 产业空间集聚得3分;

产业空间较分散得1分;  产业空间非常分散得0分。

出台的软件产 业园规划、实 施方案文件或 软件产业园地 理分布示意图

 

 

填报

 

 

 

具备充足入驻即 可开业经营场所

 

 

 

 

5

1.经营场所保障充足

投用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得3分;

投用而积10000-50000平方米得2分; 投用面积不足10000平方米得1分。

2.经营场所条件完善

网络、装修、设施完善得2分;

网络、装修、设施较完善得1分; 网络、装修、设施不完善得0分。

 

 

不动产权证、 租赁协议、使  用权界定等证  明材料

 

 

 

 

填报

 

 

 

 

 

制定出台 发展政策 (15分)

设立软件产业园  发展专项资金、 基金

 

4

建立专项资金得2分; 建立专项基金得2分。

市政府或市财 政建立专项资 金的文件

 

填报

具有支持人才招 引政策

2

政策有力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得0 分。

政策文件

填报

具有支持场景开 放政策及举措

 

5

政策有力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得0   分;每个举措得1分(如场景对接活动、 典型场景挖掘等),上限3分。

政策文件及工 作记录

 

填报

具有支持产品创 新政策

2

政策有力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得0 分。

政策文件

填报

具有支持项目招 引政策

2

政策有力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得0 分。

政策文件

填报

 

 

 

 

 

促进产业 集聚发展 (52分)

 

软件产业园软件产 业规模情况

 

12

软件产业园软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10亿以下得2分;

10-100亿每10亿得1分; 100亿以上得12分。

 

直报系统数据

 

统计

软件产业园软件产

业发展增速情况

 

15

软件产业园软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每同 比增长1%得0.3分。

直报系统数据

统计

 

软件产业园骨干 企业增加情况

 

 

8

当年每新增一个规模以上(年收人2000

万以上)软件企业得0.4分,上限4分;

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1 家加2分,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家加1分,上限4分。

 

直报系统数据 及获评证明

 

填报+ 统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方法

评价依据

数据 来源

 

软件产业园新入 驻企业增加情况

 

4

 

当年每新招引一个软件企业得0.4分。

 

直报系统数据

填报+ 统计+ 现场

软件产业园新增 从业人员情况

 

4

当年净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 员数每新增50人0.1分。

直报系统数据

填报+ 统计

软件产业园名品

培育情况

 

4

当年新增省级名品数量每个计1分。(省  “三首”产品、信息消费创新产品、信 息消费体验中心)

获得“名品”称

号的文件或官

网公布截图

 

填报

 

 

软件产业园创新 能力情况

 

 

5

研发投入占比8%(含)以下得0.5分; 占比超过8%的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 下限0.6分,上限2分。

研发投入规模每同比增长1%得0.5分。 上限3分。

 

 

直报系统数据

 

 

统计

 

 

 

 

 

 

 

营造良好

产业生态

(15分)

 

具备专业运营团 

 

 

3

团队架构完善并有效支撑得3分; 团队架构较完善并支撑得2分;

团队架构不完善,支撑作用不明显得1分;

没有团队得0分。

组织架构义

件、团队职责 分工及年度工 作报告

 

填报

配备软件发展服 务专员

 

1

配备软件产业园服务专员并正常开展工 作得1分。

正式任命文件 及个人年度工 作报告

 

填报

建立“一条龙”服 务机构

2

建立完善的“一条龙”服务机构并正常开

展工作得2分。

年度工作报告等

填报

 

 

具有完善的公共 配套服务

 

 

9

具备产品展示、技术服务、人才培训、 会议研讨、产品路演、双创孵化功能, 每配套一个服务得1分,上限4分。每

举办一次公共服务活动得1分,上限5 分。

展示图片、使  用情况报告; 举办活动的相  关佐证材料。

 

 

填报

 

 

 

 

加分项

(10分)

特色工作加分

本年度为推进软件产业发展在开源推广、新型基础设施建 设、园区管理所做出的特色工作。一条1分。

填报

 

 

企业规模加分

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超过1

(含)、10家(含)、50家(含)可分别加0.5分、1分

2分;每拥有一家主营业务收人过5亿元的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的企业可额外加0.5分,过10亿元企业可加1

(同时满足多个得分档次的,按所满足的最高档计分)。

 

 

填报+统计

 

*注:统计企业范围包括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软件业务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嵌入式 系统软件)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主要从事集成 电路设计的企业或其集成电路设计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主 要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或数据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 新招引企业要求实际注册地址在软件园,有实际业务,产生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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