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支持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政策实施细则发布,23类项目奖励申报条件、材料及补贴!

2025/2/28

淮北市支持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政策实施细则发布,涉及23类项目奖励,关于这些项目申报条件、材料及补贴的详细内容整理如下,需要申报淮北各地企业有不明白的可随时咨询:
淮北市支持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政策实施细则发布,涉及23类项目奖励,关于这些项目申报条件、材料及补贴的详细内容整理如下,需要申报淮北各地企业有不明白的可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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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体要求
一、基本要求
在淮北市本地注册经营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支持资金。申报时均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 县区(包括市高新区、临涣化工园区,下同)工信部门审核推荐文件及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2. 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申报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和项目,不得申报资金奖补:
1. 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 近三年内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
3. 近三年内申报省市各类政策时提供过虚假资料的。
4. 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
三、奖补要求
1. 企业的同一项目只可享受以下四类项目奖补中的一类:
(1)支持实施技术改造;
(2)支持购置工业机器人;
(3)鼓励企业内网改造;
(4)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
2. 单个企业可叠加享受多个称号类奖补。
3. 单个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1000万元。
4. 企业同一事项涉及多项补助或奖励的,按照就高但不重复享受原则执行;原则上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重复支持(有特殊规定除外)。
5. 对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A、B、C的企业,符合支持条件的,分别按照100%、90%、80%兑现支持资金;对省级或市级亩均效益领跑企业奖补资金总额上浮10%;评价结果为D的企业,不予政策资金支持。
6. 根据支出责任和财力相匹配的原则,对市级出台财政奖补政策(省要求地方配套的涉企政策或已明确承担主体配套比例分担的除外),由市级财政承担。涉及地方贡献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7.为加快推进全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对获得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评估等级的企业,且在当年申报截止前证书有效,或者获得市级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企业,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8.相关企业申报政策资金时,需要提交审计报告的,应当提交附有验证码的审计报告。
第二章  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支持企业项目建设
(一)支持实施技术改造
1. 申报条件
(1)项目近三年内开工建设,建设周期在2年,已竣工投产。
(2)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新购设备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制造业项目。
(3)已享受市域内招商引资政策的项目不予补助。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技术、设备不予补助。
(4)企业近年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上一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2.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备案、环评、用地、规划、节能、安全评价等前期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如个别前期要件不需要,应由相应主管部门出具说明(各项前期要件对应的项目名称原则上一致,不一致也需出具说明)。
(3)《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单位从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导出PDF文件)。
(4)设备清单和设备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单台(套)设备超过50万元,提供设备购置合同和设备付款证明。
(5)符合设备补贴上浮条件的,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6)县区工信部门出具的开工时间证明材料。
3. 支持方式
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且竣工投产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不含已享受招商引资政策的项目),给予设备补助支持。对新购设备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新购设备投资额的最高10%给予补助;符合智能化改造条件的,按设备投资额的最高12%给予补助;对上一年度年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且增速达到全市制造业平均增速以上的制造业企业,设备补贴总额上浮20%;上一年度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设备补贴总额上浮20%;上一年度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备补贴总额上浮10%。每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二、支持企业网络化、数字化改造
(二)支持购置工业机器人
1. 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新购置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
2. 申报材料
工业机器人购置清单、合同、发票、转账凭证原件扫描件。
3. 支持方式
对年度购置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企业,按购置金额最高15%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三)鼓励企业网络改造
1. 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在淮北市内实施的开展内外网改造与创新应用、5G网络改造及典型场景应用、标识解析体系建设的项目且设备及软件投入50万元及以上(其中软件投入≥全部投入的50%)。企业近年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上一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2. 申报材料
(1)项目奖补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资质与能力,企业内外网建设、改造的方案及实施情况,应用成效及创新性经验)。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及其他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证明材料、专项审计报告等。
3. 支持方式
支持工业企业进行网络升级改造,对于设备及软件投入50万元及以上(其中软件投入≥全部投入的50%)的改造项目给予投资额最高20%的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四)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提升
1. 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已获得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评估证书3A等级的企业,并且在当年申报截止前证书有效。
2. 支持方式
对获得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评估证书3A等级的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五)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1.申报条件
完成上年度5G基站投资建设任务的基础电信运营商。
2.申报材料
(1)基础电信运营商省公司关于完成年度5G基站建设任务(电信公司450个、移动公司400个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2)基础电信运营商关于5G建设的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开展5G建设的基本情况、基站分布、覆盖情况(含园区覆盖)、基站建设明细等。
3.支持方式
对完成全市5G基站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电信运营商企业和通讯基础设施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建设奖励,每超额完成1个5G基站,增加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六)支持数字企业领航示范
1. 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获评的国家数字领航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企业、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5G全连接工厂”、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以及新获得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免申即补。
2.支持方式
对新获评的国家数字领航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企业、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5G全连接工厂”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分别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获得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七)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
1. 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获评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免申即补。
2.支持方式
对新获评的省级智能工厂给予企业最高50万元奖补,对新获评的数字化车间给予企业最高30万元的奖补。
(八)支持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级
1. 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评定为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二级以上(含二级)企业,并且在当年申报截止前证书有效。
2.支持方式
支持工业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工作,对评定为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二级以上(含二级)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九)支持软件服务能力提升
1.申报条件
在淮北市注册经营,以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含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信息安全软件),软件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50%,且履行应统尽统。
2.申报材料
(1)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企业2024年12月份财务状况表(表号F203表,该表须带国家统计局水印),非规上企业提供安徽省工信厅软件企业运营数据直报平台2024年12月份财务状况表。
(2)2024年度软件开发销售的主要软件产品或技术服务列表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并提供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
(4)与客户签订的软件产品销售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及相关发票复印件、收款证明。
3.支持方式
对我市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且独立核算财务收入的,年度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按业务收入的最高6%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十)支持企业增产增收
1. 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达到全市规上制造业营业收入增速且较上年净增1亿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2024年全市规上制造业营业收入增长11.63%,当年新建入规企业视同达到全市规上制造业营业收入增速)。与支持培育龙头企业政策不能同时享受。
2. 申报材料
(1)企业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
(2)企业近两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年营业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3. 支持方式
对年营业收入增速达到当年全市规上制造业营业收入增速的制造业企业,营业收入每增加1亿元对管理团队奖励5万元,奖励不超过50万元。
(十一)支持培育龙头企业
1. 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及以上台阶的制造业企业。与支持企业增产增收政策不能同时享受。
2. 申报材料
(1)企业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
(2)企业近两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年营业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3. 支持方式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其中首次达到10亿元的奖励20万元,每提高10亿元增加奖励10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十二)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企业给予贴息补助
1. 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且增速达到全市规上制造业营业收入增速的制造业企业(2024年全市规上制造业营业收入增长11.63%),且有流动资金贷款。
2. 申报材料
(1)企业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
(2)贷款资金证明材料:金融机构的贷款合同、进账单(借款凭证)、利息单(支付利息相关凭证),贷款利息支出明细表。
(3)企业近两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年营业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3. 支持方式
对年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且增速达到全市规上制造业营业收入增速的制造业企业,有流动资金贷款的,按照同期贷款银行市场报价利率最高给予50%贴息,贴息期1年,贴息不超过200万元。
(十三)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1.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已参加省工信厅组织的“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推介的工业企业。
2.申报材料
“精品安徽”央视广告合同、发票、付款凭证。
3.支持方式
对我市工业企业参加上一年度“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推广的,按照实际产生费用的30%给予补助。
四、支持企业转型发展
(十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研发
1. 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经省工信厅认定的安徽省“三首”产品的研制企业、市内示范应用企业,且未获省级资金支持的。
2. 申报材料
(1)省工信厅的认定文件。
(2)研制企业需提交销售产品的合同、发票、转账凭证原件扫描件。
(3)应用企业需提交购置产品的合同、发票、转账凭证原件扫描件。
3. 支持方式
对经省级认定的“三首”产品(即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且未获省资金支持的,单价(或货值)在10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按其单价(或货值)的最高10%给予一次性奖补,超出部分按最高5%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产品奖补不超过150万元。
(十五)奖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1. 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省工信厅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免申即补。
2. 支持方式
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最高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六)奖补新认定的安徽省新产品
1. 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新认定的安徽省新产品。
2. 申报材料
(1)省工信厅的认定文件(扫描件)。
(2)该产品年度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该产品年度销售收入汇总表(新产品名称、合同号、发票金额、发票号码及销售收入合计)。
3. 支持方式
对新认定的安徽省新产品,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且当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00万元及以上,按销售收入的最高4%给予追加奖补,每个产品奖补不超过30万元。
(十七)支持承办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专项赛
1. 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经省工信厅批准独立承办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专项赛的企业。
2. 申报材料
(1)批准文件复印件。
(2)赛事费用发票复印件及费用支出说明(赛事费用是指为赛事所列支的大赛奖金及为举办赛事而发生的各项合理性费用支出)。
(3)企业举办赛事总结性报告。
(4)企业赛事过程、赛事成果的图像资料。
3. 支持方式
对经省工信厅批准独立承办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专项赛的企业,按举办赛事实际发生费用的最高50%,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十八)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1. 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工信部新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及省工信厅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免申即补。
2. 支持方式
对新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九)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贷款贴息
1.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申报材料
贷款资金证明材料:金融机构的贷款合同、进账单(借款凭证)、利息单(支付利息相关凭证),贷款利息支出明细表。
3.支持方式
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当年有流动资金贷款的,按照同期贷款银行市场报价利率给予最高100%贴息,贴息期1年,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十)支持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
1.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新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免申即补。
2.支持方式
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十一)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
1.申报条件
(1)申报时已建成工业节能改造(含合同能源管理)、工业节水(含水源置换和再生水利用)改造、工业清洁生产和工业污染防治、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信息化服务平台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
(2)项目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其中工业节能、节水(含水源置换和再生水利用)改造项目年节能(节水)量达5%以上;工业清洁生产和工业污染防治项目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或超低排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废弃物利用量5000吨以上;节能信息化服务平台项目服务对象不少于30家。
2.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备案等相关材料,合同能源管理需提供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的合同。
(3)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清单,固定资产投资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购置融资租赁设备的,补充提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4)工业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项目需提供节能量、节水量、主要污染物减排量测算报告或检测报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需提供废弃物利用量证明材料;节能信息化服务平台项目需提供企业服务名单及相关业务材料。
(5)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企业可自行验收)。
3. 支持方式
对工业企业实施节能节水改造、工业清洁生产、工业污染防治、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最高1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二十二)支持农机装备制造
1. 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新获得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的新研发农机装备。
2. 申报材料
(1)经市级工信部门备案的项目立项材料。
(2)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原件扫描件。
(3)销售合同及销售发票原件扫描件。
3. 支持方式
对我市农机装备制造企业新研发并经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的农机装备,按其当年产品销售收入最高5%给予奖补,补贴时限为一年,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五、支持企业服务平台建设
(二十三)支持培育大数据企业
1. 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首次认定的安徽省大数据企业资质条件。
2. 申报材料
(1)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年营业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2)《安徽省大数据企业证书》或首次获评文件复印件。
3. 支持方式
对当年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市级财政给予5万元奖补。
第三章  申报审核
一、组织申报
根据市政府要求,每年由市工信局下发申报通知,县区、市高新区、临涣化工园区工信部门组织辖区企业申报。
二、组织审核
由县区、市高新区、临涣化工园区工信部门按照要求审核,并上报审核情况文件(推荐文件、承诺函)。
三、组织审查
市工信局对县区审核合格并上报的项目进行复审。
四、研究审定
市工信局研究提出资金安排方案,经局党组会审定后,征求市各有关部门意见。
五、方案公示
项目安排方案确定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六、资金下达
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批准,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计划。
第四章  管理监督
一、项目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承担直接责任。
二、县区工信部门承担项目审核和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监督责任。
三、相关事项涉及的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对其出具的报告的真实性、公正性负责。
四、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实施支持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政策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开展项目的涉企系统比对核准、项目资金的稽查核查、绩效评价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完善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协助比对涉企项目。市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审核,避免重复支持。
五、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全过程参与监督。
六、获得设备(收入)补助的项目,若发生设备(收入)退回等重大变更情况,应主动向市工信局申请退回相应奖补资金,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截留、挪用、转移或侵占奖补资金,擅自改变承诺实施事项等行为,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停止拨付资金、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同时按规定对项目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将项目单位及中介机构列入信用信息“黑名单”、取消其3年内各级财政资金申报资格。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卧涛集团,自2012年成立以来,已发展成为一家业务广泛的综合性企业服务机构,总部位于安徽,并在湖北、江苏、湖南、四川、陕西等地设有分公司。集团专注于抖音短视频与网站关键词的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咨询,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与商业计划书编制,以及专利、商标、版权和软著的申请与代理。卧涛集团凭借专业的团队、丰富的经验及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展望未来,卧涛集团将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高效、全面的服务,助力企业实现持续发展。15855157003 为您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