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株洲市各区县数智贷风险补偿业务申报对象用途、认定材料条件实施办法

2025/2/13

株洲市各区县数智贷风险补偿业务申报对象用途、认定材料条件实施办法整理,本文将为大家盘点解读,详情如下,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渌口区,攸县、茶陵县、炎陵县,醴陵市,云龙示范区、株洲经开区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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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部署,引导金融服务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着力缓解数字化转型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建〔2024〕46号)、《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株洲市市本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株工信发〔2022〕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数智贷,是指纳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化转型升级白名单的企业作为借款人,由合作银行发放,由株洲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用于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贷款业务。本办法所称的合作银行,是指经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数智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三条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数智贷管理部门,应当遵循分工负责、规范管理、绩效评价、“一次办好”的工作原则,共同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市财政局负责风险补偿金及时拨付到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申请人的申请登记、资格审查及统计报告工作,以及督促经办银行规范数智贷发放。

第四条为确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规范,选定株洲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市级运营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的备案、统计、代偿审核等。

第二章贷款对象、用途

第五条建立白名单制度。白名单内的企业为参与株洲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等单位会商准入的纳入数字化转型升级名单的企业。

第六条数智贷应专门用于借款人数字化转型升级所需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用途。

第三章贷款申请、审核和发放

第七条贷款申请。申请数智贷企业应填写《企业数智贷申请审批表》,向经办银行申请,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

第八条资格审核。申请数智贷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等原件和复印件,或相关的行业准入许可证;

2.企业与数字化服务商签订合同;

3.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贷款发放。符合条件的企业凭上述手续和资料到经办银行申请发放数智贷,经办银行进行贷款调查、审查手续,对贷款申请人的贷款记录、征信情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贷款,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反馈并说明原因。经办银行按季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贷款发放情况。

第四章贷款额度、担保、期限和利率

第十条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不超过企业数智贷转型项目资金预算的50%,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第十一条 贷款担保。数智贷由株洲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贷款风险由株洲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银行按照80%:20%进行风险分担。担保费率不超过5‰。

第十二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含1年)以内,可续贷一次。

第十三条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为3.25%。

第五章风险补偿资金来源及管理

第十四条风险补偿资金来源。风险补偿资金从株洲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中列支,首期资金为500万元,后期视情况动态增补。风险补偿资金贷款放大倍数最高为15倍。

第十五条 风险补偿资金管理监督。风险补偿资金存入市级运营管理机构专用银行账户,由市级运营管理机构依法运营管理,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监督检查。市级运营管理机构负责风险补偿资金日常管理和补偿资金拨付工作。补偿资金利息收入纳入风险补偿资金统一管理,按规定使用。市运营管理机构经费按市风险补偿基金1+N管理模式,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运营管理机构不向贷款企业、银行收取任何融资服务费用。

第六章 风险补偿和追偿

第十六条银行催收。在企业贷款本金逾期后5个工作日内,合作银行先行催收并同时告知市运营管理机构。对本金逾期达到1个月,仍未全额收回的,银行可向实际运营机构提交代偿申请,启动代偿程序。

第十七条代偿。市运营管理机构对银行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后,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审定,报市财政局审批。

第十八条追偿。风险补偿基金代偿后,合作银行应依法积极开展追偿工作,追偿所得扣除追偿费用后,按约定的分担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章 绩效管理

第十九条 建立数智贷工作协调机制、年度绩效评价机制和贷款奖励机制。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落实“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要求,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化规范化。

第二十条建立数智贷激励机制。为激励各合作银行、担保机构等单位加大数智贷业务工作力度,更好服务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请市政府,评选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为全市服务数字化转型金融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一条建立银行退出机制。在一个合作年度内,对单家银行实施贷款累计不良率达到3%时实施预警;不良率达到5%时暂停受理新增业务,并对前期运行效果予以全面评估,视评估结果决定是否重启业务受理工作。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25年xx月xx日起施行,执行过程中,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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