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10
陕西省西安市各市进一步规范新型墙体材料认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申报时间流程和材料条件如下,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10市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可加v)
卧涛小编可以为您带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两化融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推广、SEO优化等更多项目辅导规划。
西安市规范新型墙体材料认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申报时间流程
为进一步加快新型墙体材料绿色高质量发展,巩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成果,现将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墙体 材料认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陕建发〔2025〕12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区县、开发区住建局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城乡建设领域工作绿色低碳发展思路,切实履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职责,加大宣贯培训力度,将绿色发展理念根植于建设领域全产业链,鼓励引导辖区工程建设项目优先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推动辖区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向绿色高质量方向发展。
二、各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学习研究和实践应用,严格落实《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及限制禁止实用技术目录》以及我省禁止使用粘土制品相关要求,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推广使用经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
三、各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要加强建筑垃圾、粉煤灰、尾矿渣等固废利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快向新型墙体材料生产转型步伐,同时积极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延续)程序按本通知要求执行,符合认定范围及要求的积极申请认定,已认定但有效期已过的抓紧申请延续,市住建局将于每季度末月集中报送省住建厅。
四、工程建设项目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参建方要严格落实相关主体责任,严把进场验收关口,确保材料质量安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施工现场新型墙体材料质量抽查;建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掌握辖区建设项目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情况,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汇总辖区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台账,统一报送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陕西省各市规范新型墙体材料认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申报
一、新型墙体材料认定
(一)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职责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和监督管理,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相关工作。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发展中心负责落实新型墙体材料法规政策宣传培训,推动新型墙体材料技术和产品应用,做好信息统计工作。
(二)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范围
申请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应满足以下要求:符合国家、我省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国家和我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范围;符合质量标准和环保安全要求,并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技术和检测手段等质量控制体系以及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程序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初次认定(延续)程序:生产企业向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认定资料(附件1),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实并在申请表盖章后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程序组织审核,审核结果在厅官网公示,并向符合认定产品企业发放认定证书。
二、加强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监督管理
各市要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鼓励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积极采用生产效率高、能耗低、技术先进和安全可靠的生产工艺,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向绿色建材方向发展。积极引导生产企充分利用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不断扩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模。
各市要以贯彻落实《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条例》《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为抓手,支持新型墙材企业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对通过绿色建材认证的新型墙体材料,要提高其在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推动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建筑中的应用。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条例》《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开展工程项目产品应用监督检查和施工现场产品质量抽检,及时通报检查和抽检结果。汇总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台账并于每季度末月随申报资料一并报送(附件2)。请各市分别报送一名业务联络人员,于2月7日前将联络人员信息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陕西省西安市各市规范新型墙体材料认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申请表。
(二)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企业承诺书。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标准、施工技术规范)。
(五)设区市以上法定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 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原件(留存复印件)。
(六)企业生产场地用地合法证明材料原件(生产企业 土地使用权证)(采矿许可证:主要原料来源的合法性证明 材料)(留存复印件)。
(七)产品生产原料构成、工艺流程图及质量管理规程。
(八)主要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清单。
(九)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
(十)生产企业、主要设备、产品照片。
(十一)《认定证书》有效期满后需申请继续认定的企 业,应当提供原《产品认定证书》、两年来在建筑工程中应 用情况、用户反馈意见。
申报资料应列出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 份存留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上报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同时报送PDF扫描文件)。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
需要咨询商标、专利、软著等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两化融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推广、SEO优化等更多政策项目的请直接联系渔渔:
免费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为您解答指导。
科技项目申报中心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6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