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要求!邻水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激励措施申报补贴、有效期

2025/1/24

奖补要求具体讲解!关于广安市邻水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激励措施申报补贴、有效期等内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奖补要求具体讲解!关于广安市邻水县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激励措施申报补贴、有效期等内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可加v)

卧涛小编可以为您带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两化融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推广、SEO优化等更多项目辅导规划。

一、持续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对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7个主要经济指标完成一季度市定工作目标,且在全市排名前三的每个指标分别给予牵头单位激励资金10万元、6万元、4万元。对一产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建筑业总产值、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一季度市定工作目标,且在全市排名前三的每个指标分别给予牵头单位激励资金5万元、4万元、3万元。(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鼓励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对一季度入库总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园区)给予3万元激励,其中排名全县前3位的分别按10万元、8万元、6万元予以激励;对一季度入库总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的镇给予2万元激励,其中排全县前3位的镇分别按5万元、4万元、3万元予以激励。对一季度单个项目入库总投资达10亿元(含)以上、5亿元(含)—10亿元、1亿元(含)—5亿元的,每个项目分别予以承办单位10万元、8万元、5万元激励。(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级相关部门)

三、鼓励积极申报债券项目。针对一季度新申报并成功纳入国家2025年“双通过”清单的专项债券项目,对资金总需求达5亿元(含)以上、1亿元(含)—5亿元、5000万元(含)—1亿元的承办单位分别予以3万元、2万元、1万元激励,对牵头单位按照每个项目1万元予以激励。针对一季度成功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项目,对到位国债资金达1亿元(含)以上、5000万元(含)—1亿元、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承办单位分别予以5万元、3万元、1万元激励,对牵头单位按照争取总金额的万分之五予以激励。(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级相关单位)

四、鼓励对上争取资金支持。针对一季度成功争取竞争性资金(债券除外)的项目,对到位资金达20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含)—2000万元、500万元(含)—1000万元的申报单位分别予以6万元、4万元、2万元激励,对牵头单位(以投资计划的下达部门为准)按照牵头项目到位总资金的万分之五予以激励。(此条与项目争取前期工作经费激励措施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级相关单位)

五、鼓励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对一季度新开工且入库总投资在5亿元(含)以上、2亿元(含)—5亿元、5000万元(含)—2亿元的工业项目,按每个项目对企业分别予以3万元、2万元、1万元激励。(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六、鼓励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对一季度新培育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予以每户15万元、4万元、2万元激励,对一季度成功实现“小升规”的工业企业予以每户10万元激励。(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七、鼓励工业企业满产达效。对一季度生产开票收入达1000万元且较去年同期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予以激励,生产开票收入达1亿元(含)以上、5000万元(含)—1亿元、3000万元(含)—5000万元、1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企业每户分别予以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激励。(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八、鼓励房地产建筑业健康发展。对单个在库项目一季度销售面积达4万平方米(含)以上、3万平方米(含)—4万平方米、2万平方米(含)—3万平方米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别予以4万元、3万元、2万元激励。对一季度建筑业总产值1亿元以上的在库建筑企业予以每户2万元激励。对春节期间组织举办大型房交会且提前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申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不超过活动实际支出的30%予以激励,单次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

九、鼓励生产型外贸企业提质增效。对一季度进出口额达15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达20%以上、1000万元(含)—1500万元且同比增速达30%以上的生产型外贸企业分别予以每户5万元、3万元激励;对一季度实现“零突破”的新增生产型外贸企业予以每户1万元激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十、实施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对一季度销售额增速超全县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且销售额超1000万元(含)的零售企业、超500万元(含)的餐饮企业,予以每户3万元激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十一、鼓励生猪养殖提质增量。对一季度累计出栏生猪5000头(含)以上、2000头(含)—5000头、1000头(含)—2000头的养殖场(企业)分别予以每户5万元、3万元、1万元激励。(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十二、支持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对一季度邻水正常营业企业在县内银行净增贷款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激励,对一季度累计净增贷款1亿元(含)以上、5000万元(含)—1亿元、1000万元(含)—5000万、500万元(含)—1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激励。(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邻水金融监管支局、县财政局)

十三、支持企业降低招工成本。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职工社会保险的企业,每招用1人予以企业1000元的扩岗激励。(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

本激励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文件制定机关解释,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本激励措施为我县在上级系列激励奖补措施基础上的额外激励,如与我县制定的其他激励措施不一致,遵循“取高不重复”原则。符合激励措施条件的单位,向受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受理部门初审后,报县政府审批,于2025年6月底前兑现。若激励资金对象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激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部门、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

需要咨询商标、专利、软著等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两化融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推广、SEO优化等更多政策项目的请直接联系渔渔:

免费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为您解答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