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6
五年一次!武汉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及奖补政策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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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市文化和旅游局一般每五年开展一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认定工作。
申报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二)已被认定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年(含)以上;
(三)传承谱系明晰,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四)在该代表性项目涉及的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五)长期居住或者工作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并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六)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执业资格的特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应向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及项目所在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
2.市直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可以直接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市级代表性传承人。
3.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工作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申报、审核、评审、公示、认定、公布等程序。
4.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召开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专家评审会,分若干专家评审小组。
5.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提出初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安排现场答辩环节。评审组对各专家评审小组的初评意见进行审议,提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6.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评审会提出的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进行审议,确定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公示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20日。
7.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公示结果,审定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并予以公布、颁发证书。
三、申报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
(二)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的推荐报告;
(三)反映推荐对象技艺特点和授徒传艺情况的视听资料;
(四)附属材料,主要包括反映推荐对象技艺水平、成就的证明材料、持有的相关实物照片和资料复印件等。申报传统医药类传承人的,应提供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意见。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支持政策
各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依法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提供必要保障,市文化和旅游局每年从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中给予市级代表性传承人适当补助,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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