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奖励+运营奖励!2025年长沙市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认定条件及申报流程材料和奖励补贴政策

2024/12/27

  补贴政策见下文!2025年长沙市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认定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及材料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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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长沙科技企业孵化器奖补政策

  湖南省

  对经认定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按其上年度新增孵出或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给予分档奖补,补助标准为:年营业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每增加一家奖补5万元;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小于2亿元(含)的企业,每增加一家奖补10万元;年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每增加一家奖补20万元。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按规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

  

  长沙市

  1.对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认定补贴支持。经评审认定为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给予授牌,采取事后立项事后补贴的支持方式,一次性给予孵化器 50 万元、众创空间 20 万元补贴。

  2.对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补贴支持。已认定(备案)后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实行运营补贴支持,以年度为周期执行。符合以下规定事项的给予运营补贴支持:

  (1)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补贴:在孵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库,按年度每家 0.5-1 万元补贴该企业所注册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同一家企业入驻孵化平台后,从第四次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库起,不再对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发放补贴);

  (2)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补贴:在孵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照每家 2-3 万元的标准,按年度补贴给该孵化器或众创空间。

  (3)同一家在孵企业,在同一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对孵化平台的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长沙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科发〔2019〕65 号)相关规定执行。

  (4)对孵化器、众创空间的金融支持。以合作设立专项投资基金的方式,重点投资在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及优质的在孵企业或创业团队。鼓励和引导银行、担保、天使基金及风险投资等机构给在孵企业或创业团队提供投融资服务。

  

  二、湖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

  (一)申请省级综合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孵化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无社会信用黑名单记录。机构在湖南境内实际注册并运营满 2 年,且报送上一年度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2. 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见(三)];

  3. 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200 万元人民币,并有不少于 1 个的资金使用案例。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 8%;

  4. 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60%以上,每15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 1 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 名创业导师(指接受科技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或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等);

  5. 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 3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20%;

  6. 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 30 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 1.5 家;

  7. 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 6 家以上[见(四)]。

  

  (二)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且提供细分产业的精准孵化服务,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的可按专业孵化器进行认定管理。专业孵化器场地面积不低于 4000 平方米,在孵企业不少于15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1 家,累计毕业企业 5 家以上,其它条件与综合孵化器保持不变。

  

  (三)孵化器在孵企业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孵化企业:

  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应满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相关要求;

  2.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3.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四)企业从孵化器中毕业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连续两年登记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200万元;

  3.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500万元;

  4.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五)湘南湘西地区等欠发达地区的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在孵和毕业企业数量、孵化资金规模、知识产权比例等要求可降低20%。

  

  三、湖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方式

  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申报机构登录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申报,提交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使用说明”)。

  

  四、湖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认定流程

  省级孵化器认定基本程序:

  1. 申报机构向所在市州科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 市州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信用核查和实地考察。审查通过后,向省科技厅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3. 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按程序立项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以省科技厅文件形式认定为省级孵化器。

  

  

  五、长沙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

  认定为市级孵化器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单位,运营时间一年以上,专职孵化服务人员不少于 5 名,至少 2 名已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且获得相关证书。

  (二)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孵化场地,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小于 5000 平方米。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比不少于 50%。

  (三)在孵企业不少于 30 家。

  (四)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 3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 20%。

  (五)以自有资金投资至少 1 家在孵企业,或引入第三方资金投资 2 家及以上在孵企业。

  (六)上一年度毕业企业不少于 1 家。

  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且提供细分产业的精准孵化服务,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 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的可按专业孵化器进行认定管理。专业孵化器场地面积不低于 3000 平方米,在孵企业不少于 20 家,其它条件保持不变。

  

  六、长沙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当年发布的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向推荐单位提交认定申请材料。

  (二)推荐单位进行受理审查,并将通过受理审查的材料报送市科技主管部门。

  (三)市科技主管部门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四)市科技主管部门对经过党组会审议通过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与市财政联合发文,认定为市级孵化器或市级众创空间,按程序拨付认定资金并颁发牌匾。

  关于2025年长沙市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认定,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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