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汉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导咨询:条件+材料+时间+政策内容及补贴标准

2024/12/23

  软件产业12类补贴项目,具体补贴标准见下文!2024年武汉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及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咨询电话:18715034835(微信同号)

  

  政策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规[2024】13号)

  一、申报时间

  各区县申报时间不同,但一定早于12月26日,具体可咨询小编!

  

  二、项目审核

  各区经信部门依据《武汉市推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操作指南》对项目申报单位资格、申报项目真实性、申报材料完整性与合规性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出具初审推荐意见并于12月26 日(周四)17:00前将各企业项目申报材料、项目汇总表报送市经信局。汇总表一经提交即进入后续评审流程,不再受理单位申报变更或增补。

  

  2024 年武汉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本次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范围包括软件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软件平台运营费用补助、工业软件联合体奖励、重大平台项目配套、企业贯标奖励、软件业务剥离奖励、首版次软件产品奖励、开源软件项目奖励、开源项目捐赠奖励、开源社区运营费用补助、开源赛事活动补助、元宇宙企业奖励

  

  二、支持对象

  本指南所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是指同时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和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65)、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行业代码 64)统计的企业(含符合统计纳统要求的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部门认定的保密单位);所称制造业企业,是指纳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制造业(行业代码 13~43)统计的企业(含符合统计纳统要求的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部门认定的保密单位)。

  

  三、申报基础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基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武汉市内实际从事经营活动;

  (二)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无被执行案件失信记录、财产或账户无查封冻结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各项目申报条件和资助标准

  (一)企业研发投入补助

  1. 补助标准

  对主营业务为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15%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按照不超过企业年研发投入的 10%给予最高 200 万元补助。

  2. 申报条件

  (1)符合上述“三、申报基础条件”的规定;

  (2)企业申报年度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主营业务为基础软件或工业软件;

  (3)年度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比例达到 15%及以上。

  3. 申报资料

  申请表,营业执照,信用报告,主营业务为基础软件或工业软件的佐证材料,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要求赋码),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等。

  (二)软件平台运营费用补助

  1. 补助标准

  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基础环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年度运营费用的20%给予平台运营单位最高 200 万元补助。

  2. 申报条件

  (1)符合上述“三、申报基础条件”的规定;

  (2)平台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功能定位和管理机制,拥有相应的服务设施、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

  (3)平台指主要面向软件产业领域企业提供服务,具有公共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围绕操作系统、数据库、芯片、工业软件等软件产业基础环节提供服务的技术创新中心、适配验证中心、商用密码产品检测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4)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取得良好公共服务效果和经济社会效益,在所服务领域发挥较好支撑作用;

  (5)年度运营费用仅限与平台运营相关的软硬件投入、维护、研发费用。

  3. 申报资料

  申请表,信用报告,平台介绍、运营方案和总结报告,平台取得相关公共服务领域经营资质的佐证材料,平台为软件产业领域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佐证材料,平台拥有的基础设施、服务设备、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佐证材料,平台运营费用佐证材料,平台取得良好的公共服务效果和经济社会效益的佐证材料等。

  (三)工业软件联合体奖励标准

  1. 补助标准

  对经市级认定的工业软件应用创新联合体,最高给予牵头单位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创新联合体孵化的工业软件产品实现首购首用的,给予研制单位最高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

  2. 申报条件

  (1)符合上述“三、申报基础条件”的规定;

  (2)联合体拥有合理可行的建设方案,发展规划明确、功能定位清晰、运行管理机制完善;

  (3)联合体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4)联合体开展工业软件场景建设、联合研发、中试验证、应用推广等工作,有序推进联合体建设任务;

  (5)联合体牵头单位奖励等次及金额标准:一等奖 100 万元、二等奖 60 万元、三等奖 30 万元;

  (6)联合体孵化的工业软件产品有清晰的孵化流程,并在联合体内部及牵头单位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取得首购首用;

  (7)联合体孵化工业软件产品首购首用奖励等次及金额标准:一等奖 50 万元、二等奖 30 万元、三等奖 20 万元。

  3. 申报资料

  申请表,信用报告,联合体建设方案,获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佐证材料,联合体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建设成效佐证材料,联合体孵化的工业软件产品孵化流程及实现首购首用佐证材料。

  (四)重大平台项目配套

  1. 奖励标准

  对新获得国家部委批复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重大平台或者项目,按照规定落实配套资金。

  2. 申报条件

  (1)平获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其下设司局、管理的国家局批复建设,批复时间不超过一年;

  (2)平台、项目服务基础软件、工业软件领域;

  (3)项目专指以项目形式批复的平台建设类项目;

  (4)批复相关文件明确地方政府予以资金配套。

  3. 申报资料

  申请表,营业执照,信用报告,平台、项目建设方案,获批相关佐证材料。

  (五)企业贯标奖励

  1. 奖励标准

  对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CSMM)四级、五级认证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 30 万元、50 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制造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 20万元、30 万元、50 万元一次性奖励。

  2. 申报条件

  (1)符合上述“三、申报基础条件”的规定;

  (2)申报 CSMM 奖励的企业符合本指南第五条关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的定义;

  (3)申报 DCMM 奖励的企业符合本指南第五条关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或制造业企业的定义;

  (4)所获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5)对已享受较低等级认证奖励的企业再次通过更高级别给予差额奖励。

  3. 申报资料

  申请表,营业执照,信用报告,DCMM 资质证书,CSMM 资质证书。

  (六)软件业务剥离奖励

  1. 奖励标准

  支持大型工业企业、重点行业企业剥离软件业务,对新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2. 申报条件

  (1)符合上述“三、申报基础条件”的规定;

  (2) 被剥离企业不符合本指南第五条关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的定义;

  (3)被剥离企业 100%直接持有剥离企业股份;

  (4)剥离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 1 年;

  (5)大型工业企业指同时满足从业人员数 1000 及以上、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6)重点行业企业指在所属行业具备一定影响力、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划分标准的大型企业。

  3. 申报资料

  申请表,被剥离企业营业执照,剥离企业营业执照,剥离企业信用报告,资产转让协议、业务转移协议、财务报表调整、公告声明等剥离企业与被剥离企业关系佐证材料。

  (七)首版次软件产品奖励

  1. 奖励标准

  对入选国家级、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清单的软件产品,分别给予研制单位100 万元、30 万元一次性奖励。

  2. 申报条件

  (1)符合上述“三、申报基础条件”的规定;

  (2)产品入选国家级、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清单。

  3. 申报资料

  申请表,营业执照,信用报告,入选国家级、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清单佐证材料。

  (八)开源软件项目奖励

  1. 奖励标准

  对入选武汉市优秀开源软件项目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2. 申报条件

  (1)符合上述“三、申报基础条件”的规定;

  (2)项目入选武汉市优秀开源软件项目。

  3. 申报资料

  申请表,营业执照,信用报告,项目入选武汉市优秀开源软件项目佐证材料。

  (九)开源项目捐赠奖励

  1. 奖励标准

  对将优质开源软件项目捐赠给重点开源机构并被接收的,给予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

  2. 申报条件

  (1)符合上述“三、申报基础条件”的规定;

  (2)项目为申报单位开发并开源;

  (3)重点开源机构指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

  3. 申报资料

  申请表,营业执照,信用报告,项目开源相关佐证资料,项目捐赠并被接收佐证材料。

  (十)开源社区运营费用补助

  1. 奖励标准

  支持建设有开发者影响力的开源社区,按照年运营费用的30%给予运营单位最高 300 万元补助。

  2. 申报条件

  (1)符合上述“三、申报基础条件”的规定;

  (2)开源社区为具有开发、应用、服务功能的稳定社区,拥有明确发展目标和规划,具备相应的服务设施、专业技术和运营管理人才队伍;

  (3)开源社区拥有合适的开源许可证、畅通的沟通渠道、完善的奖励机制等;

  (4)开源社区具备一定开发者影响力、开源活动组织能力、媒体曝光度等,在推动开源软件发展的过程发挥重要作用,申报年度内平均月活跃用户数量不少于 10000 人,日均发帖量不少于200 条;

  (5)年度运营费用仅限与社区运营相关的软硬件投入、维护、研发费用。

  3. 申报资料

  申请表,营业执照,信用报告,社区建设运营方案和年度总结报告,社区提供开源软件开发、应用、服务等的佐证材料,社区拥有的基础设施、服务设备、专业技术和运营管理人才队伍佐证材料,社区推动开源软件发展佐证材料,社区年度运营费用佐证材料等。

  (十一)开源赛事活动补助

  1. 补助标准

  支持举办或者承办国际性、全国性开源赛事活动,对重大活动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依法依规给予补助。

  2. 申报条件

  (1)符合上述“三、申报基础条件”(二)(三)(四)条的规定;

  (2)开源赛事活动指面向开源创新企业、开发者的有关赛事、论坛等活动;

  (3)申报单位须是活动的主办单位,有多个主办单位的,应由承担民事责任的一方申报,并出具委托协议;政府或其他机构主办活动可由承办单位代为申请;

  (4)需在活动举办前 30 日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时需提供含经费预算的活动方案;

  (5)活动须经市政府同意对活动经费予以补助;

  (6)活动获市级以上官方媒体报道。

  3. 申报资料

  申请表,营业执照,信用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材料,经市政府同意的佐证材料,活动总结材料,活动宣传报道资料,活动经费审计报告等。

  (十二)元宇宙企业奖励

  1. 补助标准

  对担任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元宇宙工作委员会副理事长、理事单位的分别给予15 万元、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 申报条件

  (1)符合上述“三、申报基础条件”的规定;

  (2)担任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元宇宙工作委员会副理事长或理事单位的企业;

  (3)对已享受担任理事单位奖励的企业担任副理事长单位的,给予差额奖励。

  3. 申报资料

  申请表,营业执照,担任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元宇宙工作委员会副理事长、理事单位的佐证材料。

  关于2024年武汉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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