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6
专项资金、人才、研发费、减税、仪器共享等奖励补贴政策!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及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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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条件
1.在湖南省注册的,主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工程化产业化)以及研发服务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实体。
2.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3.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10%。
4.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高校、科研机构的研发人员不少于20%。
5.机构应有健全的决策、经营和管理制度,成熟的技术转让许可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和纳税能力。
二、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机构可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管系统”)提出申请,按照该系统提示和《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培育的新型研发机构提交补充材料),各市州科技局审核推荐后,省科技厅将组织资格审查,并将结果予以公示、公告。
(一)网络在线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通过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链接,进入科管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管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二)市州审核推荐
各市州科技局负责本地申报机构的初审工作,在科管系统中推荐申报。
(三)申报推荐要求
1.申报机构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推荐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照《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加强对所推荐机构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科管系统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出具推荐文件。
2.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三、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
(一)新型研发机构可按照要求申报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类政府科技项目、科技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
(二)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通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省级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运行。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知识产权转化为股权、期权的激励政策,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对新型研发机构的科研成果在省内转化、产业化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四)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对机构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投入,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研发经费奖补。
(五)对符合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发起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进口科教用品可按规定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
(六)对加盟本省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并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新型研发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开放共享服务后补助资金。
(七)对开展技术交易和技术转移服务的新型研发机构,按照上一年度技术交易和技术转移服务交易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后补助支持。
(八)新型研发机构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九)依照有关规定可享受的其他优惠政策。
关于2025年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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