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成都温江区市级财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条件补助及方向程序指南

2024/12/10

2025年成都温江区市级财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条件补助及方向程序指南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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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温江区市级财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目标任务

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全面盘活集体经济发展要素,支持建设一批前景好、回报优的集体经济项目,进一步夯实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不断增强集体经济组织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成都温江区市级财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支持主体

成都市温江区辖区范围内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三、成都温江区市级财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条件

(一)已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5号)开展项目储备、纳入市级储备库的项目。

(二)已获2022-2024年市级财政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支持,不得重复申请;同一项目的相同建设内容已享受其他财政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四、项目性质

项目采取“县级审批市级备案制”,由区(市)县负责项目申报、审批、立项、申请备案等工作,并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验收、绩效评价等。

五、成都温江区市级财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补助标准

单个项目补助市级财政资金150万元。

六、成都温江区市级财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资金支持方向

主要建设内容为可以产生经营收益的集体经营性项目,包括:新(改、扩)建经营场所、购置生产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盘活农村集体闲置资产、开发农村集体闲置资源、经营性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可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经营性项目。

土地整理项目、集中安置项目、公益性项目不纳入申报范围。资金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如偿还债务、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等;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土地获得成本、征地拆迁、房屋租金等费用;资金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铺货等;资金不得用于设计、造价、监理等二类费用。

七、成都温江区市级财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项目完成期限

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要求期限完成项目建设,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八、成都温江区市级财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立项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按照要求填写2025年市级财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备案申报表、实施方案,经镇(街道)审核后报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

(二)温江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项目评审,评审后择优向市农业农村局立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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