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5
芜湖市各区县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场景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征集申报条件奖补、认定时间材料等内容整理如下,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无为市、经开区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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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芜湖市各区县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场景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征集申报组织方式
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场景应用示范推广项目由市发改委(市汽车办)组织开展,明确应用场景并向社会公布,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通过专家评审后择优予以奖补。
二、芜湖市各区县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场景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征集申报应用场景
围绕新能源重型卡车、新能源驾考培训车辆2类场景3个车型开展场景应用示范推广。
1、短驳重卡。鼓励运输企业将大宗货物短驳重卡以及为产业园区和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重型卡车,更换为充、换电新能源重卡。
2、混凝土搅拌车。在城市城区先行开展新能源搅拌车推广试点工作,政府投资项目带头使用新能源搅拌车,引导企业新增和更新新能源搅拌车。
3、驾考培训用车。积极推进汽车类考场考试用车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新增和更新的C2、C5型驾考培训车采用新能源汽车。
三、芜湖市各区县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场景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征集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新能源重型卡车(包含新能源短驳重卡、新能源混凝土搅拌车,下同)场景应用示范推广申报单位为车辆运营企业,新能源驾考培训车辆场景应用示范推广申报单位为驾考培训机构。
(二)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需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具有承担示范应用项目的条件和能力,且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成立时间小于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2、为体现项目的示范推广效应,申报新能源重型卡车应用场景示范推广项目,单个场景应用新增新能源重型卡车不少于30辆;申报新能源驾考培训车辆场景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单个应用场景新增新能源驾考培训车辆不少于10辆。
(三)申报材料
1、填写附件1、2表格信息,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按要求编写《芜湖市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场景应用示范推广案例申请报告》(附件3)。
3、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每项场景需单独提交纸质版申请报告。
四、芜湖市各区县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场景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征集申报方式
各县市区、开发区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场景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对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实,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案例真实性等进行核实,核实结果供专家评审时使用。初审后将相关推荐文件、项目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发改委(市汽车办)。
五、芜湖市各区县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场景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征集申报时间
(一)各运营企业于12月12日前上报至各县市区、开发区,各县市区、开发区审核后于12月13日前上报市发改委(市汽车办)。
(二)市发改委(市汽车办)将组织专家评选工作,提出拟纳入芜湖市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场景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社会公布,并对入选的示范推广项目给予车辆购置奖补。
六、芜湖市各区县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场景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征集申报奖补标准
对于入选新能源重型卡车场景应用示范推广项目的运营企业,购买新能源短驳重卡、新能源混凝土搅拌车给予5万元/辆奖补,单个企业奖补不超过500万元;对于入选新能源驾考培训车辆场景应用示范推广项目的驾考培训机构,新增或更换新能源驾驶培训车辆给予2万元/辆奖补,驾考培训机构奖补不超过50万元。根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按照上牌时间发放奖补,补完即止。
七、芜湖市各区县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场景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征集申报奖补申领
(一)奖补适用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奖补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二)奖补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领企业须为场景应用示范推广项目申报企业;
2、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新增的新能源车辆。购买时间以汽车销售机构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3、按规定前往芜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初始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新能源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4、按程序申报并经审核材料符合要求。
(三)奖补申请材料清单
1、芜湖市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购置奖补申请表(见附件3)。
2、购买新能源重型卡车或新能源驾驶培训车辆的企业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
3、购买新能源重型卡车或新能源驾驶培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抬头须与企业名称一致)、购车合同、付款凭证(按揭分期付款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
4、购买新能源重型卡车或新能源驾驶培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
5、购买新能源重型卡车或新能源驾驶培训车辆的企业与营业执照名称相符的有效银行账号、开户行,未开设银行账户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与经营者同名的个人银行卡号、开户行(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以下统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6、购买新能源重型卡车或新能源驾驶培训车辆的企业、企业法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组织、失信被执行人的有关证明材料(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查询截图)。
7、购买新能源重型卡车或新能源驾驶培训车辆的企业承诺3年内不办理所购车辆转籍的承诺书(见附件4)。
8、购买新能源重型卡车或新能源驾驶培训车辆的企业《自我信用承诺书》(见附件5)。
9、由受委托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须提供企业法人书面委托书原件(见附件6)、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监督考核
申报企业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针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的企业,取消申领资格;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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