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2024年度龙泉驿区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条件要求及时间材料

2024/11/26

第四批!2024年度龙泉驿区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申报条件要求及时间材料等内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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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列入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上填报的“所属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门类)

(二)进入2024年度名单的企业,应在2024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

 三、政策享受时限

(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4年全年有效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4年内到期,并未在2024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4年内到期,并在2024年内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四)2024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于2024年12月10日前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并于2024年12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成都公路口岸811室,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请备注公司全称)。

(二)申报资料要求:

1、下载打印的纸质申报表一式1份,首页需法人签字或签章,每页需加盖公章,不得使用复印件;

2、同步纸质申报表的PDF扫描件一份,发邮箱;

 3、汇总表(附件2)可编辑Word版一份,发邮箱(勿发送PDF版本,不用交纸质版)

(三)上述资料在网上填报并发送电子资料到邮箱后直接交纸质资料,无需等通知,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