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市各地二、三季度期间机器人推广应用激励政策申报条件材料+时间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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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市各地二、三季度期间机器人推广应用激励政策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成都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器 人整机产品生产企业。

( 二)申报的销售产品为机器人整机产品,且2024年4月1 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销售收入较2023年同期实现正增长。 机器人整机产品包括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整机。

( 三)申报企业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 环保等方面重大及以上事故。

二、成都市各地二、三季度期间机器人推广应用激励政策申报支持范围

( 一)机器人整机产品的销售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均须 在2024年二、三季度,即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 日期间。

(二)按照川经信办函〔2024〕372号文“单个项目支持额 度不低于10万元”的精神,2024年二、三季度机器人整机产品 同比销售收入增量不低于200万元。

三、成都市各地二、三季度期间机器人推广应用激励政策材料

( 一)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机器人整机产品 销售清单及销售凭证(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其他证明 材料)、税务系统开票清单及截图。

( 四)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机器人整机产品 销售清单及销售凭证(含发票、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其他证明 材料)、税务系统开票清单及截图(截图需为系统页面全屏截图)。

(五) 机器人整机产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六)企业研发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 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的证明材料。

( 七)产品照片(至少正面和侧面各1张)。

(八)信用中国信用截图。

(九)其他相关材料及说明。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截图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 章,加上目录后按顺序胶装成册。其中,整机产品销售清单和税 务系统开票清单需提供excel 电子版。

四、成都市各地二、三季度期间机器人推广应用激励政策时间及工作要求

(一)本次申报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申报单位向属地区(市) 县工业和信息化(机器人)主管部门申报。

(二)请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重点审核申报条件符合性、 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申报单位在近三年是否 发生过质量、安全、环保重大事故等,并形成推荐意见。

(三)请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4年11月18日(星期 一)12点前将部门推荐文件(含项目汇总表Excel 电子版)、企 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盖章PDF 扫描版、Word 电子版以及 整机产品销售清单和税务系统开票清单Excel电子版)分别报送 市经信局装备制造产业处、航空航天产业处。逾期未报送,视为 未推荐。

(四)请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分别代为 通知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五)如有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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