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
2024年雅安市各地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报条件要求及材料、截止时间解析如下,雨城区、名山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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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各地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报工作要求
(一)提名公示
提名项目(人选)应进行提名前公示。提名单位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提名单位(专家)应责成被提名项目所有完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人选)方可提名。提名项目(人选)公示情况随提名单位正式公函一并报送。
(二)提名书填报要求
1.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按照《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材料。
2.涉密项目不得通过网络提名。
3.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需选择奖励等级志愿。当所选可接受的奖励等级高于拟授奖等级时,该项目不予授奖。
4.所有项目完成人和候选人都需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有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把关;无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单位审核把关。省管干部可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核,也可按干部管理权限交有关部门审核。审核意见格式范本见2024年度提名工作手册各奖种提名书。
5.所有候选人都需提交公安部门审核意见。请候选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工作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查询或单位查询结果均有效,查询时段至少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日。
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意见由第一完成单位存档备查,第一完成单位根据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意见填写“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完成人情况确认书”,并按照要求上传。
(三)提名材料及报送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严格对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认真做好提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提交评审。
1.提名函一式两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人选)数量、提名项目(人选)公示情况及结果,并附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认为如有关专家参加评审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可以要求其回避,并在提名时同时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2.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
雅安市各地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报推荐时间要求
为保障网络提名工作顺利进行,提名推荐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择雅安市人民政府为提名单位的,请在11月30日前基本完成网上平台填报工作,编辑好公示材料电子版(公示内容与申报内容一致),并主动与市科技局办公室联系,落实申报项目(人选)公示事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在11月30日前完成网上提名书的申报并完成所有网上申报材料的填报,于12月2日前将纸质提名材料报送市科技局。
(三)12月10日前,市科技局汇总所有推荐项目(人选)报市政府审核,于12月16日前上报科技厅科技人才处。
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本区(县)、本部门(单位)优秀成果申报省科技奖,相关事宜如有需要请及时与市科技局联系沟通。
雅安市各地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报奖励导向
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服务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评选有价值的原创性、引领性重大科技成果为导向,强化对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成果的奖励,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
雅安市各地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报奖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奖种包括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雅安市各地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报方式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提名方式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
(一)单位提名
提名单位包括:省直相关部门、市(州)人民政府,科技厅明确的符合提名规定资格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学会、协会等组织机构(见附件3)。
(二)专家提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每人每年度可提名1项(名)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奖。
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每年度可3人及以上共同提名1项(名)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奖。联合提名时列第1位的专家为责任专家,责任专家须为在川工作的专家。
专家应提名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或人选。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当提名项目(人选)出现异议时,责任专家应协助处理。
提名专家年龄应不超过65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1949年1月1日后出生)。
提名专家不能被提名为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候选者。
雅安市各地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申报要求
提名者应当坚持以德为先,以学术水平为重要标准,秉持科学精神,弘扬良好作风学风,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对候选人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者不得提名。
在完成奖励提名之后,如候选人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其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已不适宜奖励,候选人所在单位须及时报告提名者和科技厅科技人才处。
(一)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各提名单位提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注重提名在一线工作,对在科学技术发展中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大成就,或对四川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二)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
各提名单位提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注重提名在一线工作,对学科发展或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各提名单位提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或2个组织,注重提名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或者外国组织。
(四)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各提名单位应当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四川高质量发展的原创性、引领性重大科技成果,特别是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科技成果。
涉及国家安全的涉密项目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单位提名。
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涉及国防安全的涉密项目,由省委军民融合办公室进行提名,涉及公共安全的涉密项目,由公安厅进行提名。
(五)被提名人选和项目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为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且连续在川工作时间应不少于5年。
2.被提名为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年龄不超过45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次,同一成果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种奖励类别。
4.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于被提名前2年(2022年12月9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被提名前2年(2022年12月9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5.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知识产权应归国内单位所有。论文论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所有奖种评审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8.提名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须取得授权知识产权,前三完成人须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9.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政许可的项目,必须完成批准手续,批准时间需满2年(2022年12月9日前),并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10.提名科技进步奖成果转化专业(学科)组的项目必须由企业牵头实施。
(六)不得提名的项目(人选)
1.已获得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中国政府友谊奖、天府友谊奖的,不再被提名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者。
2.已两次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经评审未获奖的,如果没有新的重大创新成果和贡献,不再被提名。
3.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经连续两年提名未获奖的,本年度不予提名。
4.2022、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得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为本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人。
5.其他《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不得提名的情形。
(五)提名公示
提名项目(人选)应进行提名前公示。提名单位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提名单位(专家)应责成被提名项目所有完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人选)方可提名。提名项目(人选)公示情况随提名单位正式公函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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