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各区县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奖补补贴汇编,认定条件流程、功能定位指南

2024/10/17

合肥市各区县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奖补补贴汇编,认定条件流程、功能定位指南如下,蜀山区、包河区、庐阳区、瑶海区、政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新站区、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各地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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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各区县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奖补补贴汇编(仅供参考)

  市级(2023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中心等,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一次性补助。

  包河区(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对当年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获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区经信局、区发改委)

  巢湖市(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有效期暂定3年)

  对新评定为安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补;

  肥西县(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平台,在上级奖补基础上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高新区(本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2年)

  对首次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服务型制造示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经开区(政策自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3 年)

  支持建设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按国家拨付资金给予1:1 配套补贴。对 新认定的省级创新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等,给予 50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庐江县(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对当年新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项目)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项目)、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以上均与省、市政策叠加享受。

  瑶海区(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对企业创成省级、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执行部门:区经信局)

  长丰县(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对新认定国家级及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

  合肥市各区县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功能与定位

  省制造业创新中心主要功能:

  (一)加强产业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

  (二)促进科研成果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

  (三)加强制造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四)提供制造业创新的公共服务;

  (五)积极开展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

  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是省级创新平台的一种形式。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为全行业提供共性关键技术服务的技术创新平台。

  第六条省制造业创新中心面向我省制造业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出协同创新,以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创新资源和载体,完成技术开发到转移扩散到首次商业化应用的创新链条各环节的活动,打造跨界协同的创新生态系统。

  合肥市各区县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运行方式

  省制造业创新中心主要围绕《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确定的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装备、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兼顾制造业转型升级重大需求。

  第八条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可采取多种方式创建。一是以龙头企业为中心,依托已有产业技术联盟,或引导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尤其是转制院所,自愿选择,在构建各类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基础上组建;二是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自主结合,发挥各自优势,整合相关资源,以资本为纽带,以企业法人形式注册的经济实体。

  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指导下,按照定位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探索高效协同创新模式。根据参与成员和所在行业特征,创新中心的组织结构由参与创建的各成员单位协商决定。

  按照责权明确、科学管理的模式建立创新中心内部运行机制,自主决策、自我管理。决策机构的成员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包含来自成员单位的代表、具有独立身份的产业界和科技界杰出人士,负责制定创新中心长期发展战略、决策投融资、人事、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

  建立技术专家委员会作为内部咨询机构。技术专家委员会由学术界、企业界等相关方面专家组成,负责研判行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筛选确定研究方向。

  创新中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开展技术研发或接受企业委托开展技术研发,将成果及时辐射给行业,向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前沿技术、共性技术和新工艺、新设备、新知识。

  积极探索网络化科研模式,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跨领域、跨地区的技术创新,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创新资源合理配置的协同优势,提升持续创新能力。

 合肥市各区县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条件流程

  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每年组织申报、认定一次。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设立的领域、条件、应准备的有关材料等印发组织申报文件。

  牵头单位应是企业或科研单位,具有在细分行业龙头地位或研发实力。

  创建单位应具备以下研发条件和要求:

  (一)拥有专职研发人员50人以上,其中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技术职务者占50%。

  (二)拥有先进的成套研发仪器设备,能够满足本行业技术和产品研发、设计、控制和试验的需要,研发仪器设备原值3000万元以上,其中近10年购置的具有同行业先进水平的仪器设备占50%以上。

  (三)近3年,在本行业研究开发领域有多项国内领先水平的应用性科研成果或发明专利,至少10项相关科技成果向社会成功转化扩散,服务于本行业其它企业,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四)与国内外同行保持密切合作交流关系,掌握该领域世界技术创新动态,具有跟踪国际先进技术发展动态的能力。

  (五)有3-5年的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对行业共性、关键性、前沿性技术研究课题和分阶段实施方案及成果转化扩散目标。

  创建单位制定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和运行方案等有关材料,经所在市经信委审核。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有关行业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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