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0
盘点黄山市各区县省新产品认定补助奖补及申报条件、材料及申报时间批次指南等内容整理如下,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各地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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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各区县省新产品认定补助奖补汇编
市级(2020年发布)
对租用纳入安徽省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长三角科技资 源共享服务平台、杭州市大型科学试验仪器设施协作共用平台的 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及设施(单台价格在30 万 元及以上、成套价格在 100 万元及以上),进行新产品、新技术、 新工艺开发的单位,按租用仪器设备年度支出不高于20%的比例给予租用单位补助 ,每个租用单位补助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黄山区(2022年发布)
对新认定安徽工业精品、省级新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参加“精品安徽”央视宣传的工业企业,广告推介费用按市级补助50%一次性补助。
徽州区(2023年3月14日发布)
分别奖励获评国家、省级新产品企业10万元、5 万元。
歙县(自2023年1月1 日起实施,执行至2025年 12月31 日)
对当年通过省级鉴定的新产品,一次性奖励新产品1万元/个;当年通过“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产品、“安徽工业精品”认定的产品,一次性奖励3万元/个;对企业参加“精品安徽”央视宣传所需费用给予25%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休宁县(2022年发布)
对租用纳入安徽省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杭州市大型科学试验仪器设施协作共用平台的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及设施(单台价格在30万元及以上、成套价格在100万元及以上),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企业,按租用仪器设备年度支出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租用企业补助,每个租用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黄山市各区县省新产品认定申请材料
1.《安徽省新产品认定申请表》(附件1)。
2.《鉴定意见和鉴定委员会名单》(附件2)。按照模板填写,产品授权专利应注明专利号,《鉴定委员会名单》表头应包含企业名称和新产品名称。
3.技术鉴定文件。
(1)研制工作总结。包括企业简介、项目背景、产品研制的时间进程、研发小组人员及分工、研发经费的使用、研制的主要内容、研制难题和解决方案、技术创新点、产品的性能对比等,字数5000字左右。
(2)产品质量报告。包括企业获得的质量认证,保证产品可靠性、一致性的举措。
(3)经济效益报告。包括成本分析、已取得的经济效益,及预计未来2年经济效益。
(4)查新报告。一年有效期,查新点应能支撑产品技术创新点,且查新范围应和技术水平评价范围一致。
(5)检测报告。由国家认可的省级或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报告封面须有CMA或CNAS标识章;检测指标不仅有产品常规技术指标,而且要支撑产品创新点。
(6)知识产权证书。提供《鉴定意见》中所有专利;专利与申报产品密切相关,授权公告日应在5年内;专利权人与新产品申报企业一致,专利权人如有多人,需对方出具同意申报企业使用该专利申报该新产品的说明,并加盖公章。
(7)销售合同或发票2份。
(8)新产品照片。
(9)产品使用说明书。
(10)企业营业执照。
黄山市各区县省新产品认定申请程序及时间批次
1.申报渠道。安徽省新产品认定申请实行网上申报,企业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以法人身份注册成功后,搜索“省级新产品认定”,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入系统,上传申报材料。
2.申请时间。新产品认定申请常年受理,每年公布四批。每批次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是2月28日、5月31日、8月31日、11月20日。
第五条申报新产品认定前,须进行新产品鉴定。
黄山市各区县省新产品认定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高校、科研或其他经济组织等。
(二)在省内首次研制生产,并于近三年内形成批量生产并上市销售的产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以及行业管理要求。
(三)产品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取得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知识产权明晰。
(四)产品技术成熟、质量可靠、性能良好,并通过具备检验检测认证资质的相关专业检测单位的检测。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或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五)产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或能够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比同类产品有明显的性能、价格优势。生产企业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
属于下列产品之一的,不列入新产品认定范围: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资源节约要求的产品;
(二)原产品已经过认定、现无重大改进,并且无法提供明确证据证明进行了重大改进的产品;
(三)将一个产品整机拆分成若干部件、组件和零件的;将一个成系统的应用软件拆分成若干模块化软件的;将一个软硬件一体化产品拆分成硬件装置和控制软件的;
(四)完全以进口元器件、零部件、原料组装(或分装)的产品(参与联合设计、合作研发的除外);
(五)产品质量不稳定或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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