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9/25
初级、中级、高级!安徽省标准创新型企业申请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及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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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和认定
申请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安徽省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正常经营生产,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严重食品安全违法、严重质量违法、税收违法等行为,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二)严格执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企业应当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标准,企业公开的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不低于推荐性标准要求。
(三)注重实施标准,有良好的标准化管理和工作基础。
(四)标准化工作在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方面取得较好效果。
二、认定条件
企业应当达到标准创新型企业(初级)入库条件,且工业企业得分达到中级认定指标的80分以上,农业或服务业企业达到中级认定指标的 70 分以上。
三、认定指标
标准创新型企业(中级)认定指标体系由标准化管理全面性、标准技术领先性、标准应用先进性、标准整体效益性,标准国际突破性、标准融合创新性以及特色化指标等7类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准化管理全面性(10分)
1.上年度企业投入标准化活动费用
①大型企业
A. 标准化活动经费总额占研发经费总额的比例 20%(含)以上,或标准化活动经费达到 200万元(含)以上。(3分)
B.标准化活动经费总额占研发经费总额的比例15%(含)-20%,或标准化活动经费达到100万元(含)以上。(2 分)
C.标准化活动经费总额占研发经费总额的比例5%(含)-15%,或标准化活动经费达到20万元(含)以上。(1分)
D.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②中小微企业
A. 标准化活动经费总额占研发经费总额的比例 20%(含)
以上,或标准化活动经费达到100万元(含)以上。(3分)B.标准化活动经费总额占研发经费总额的比例15%(含)-20%,或标准化活动经费达到 50 万元(含)以上。(2
分)C.标准化活动经费总额占研发经费总额的比例5%(含)-15%,或标准化活动经费达到10万元(含)以上。(1分)
D.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2.标准化相关人员数
①大型企业
A.建立标准化总监制度,且专、兼职标准化相关人员达到 20名(含)以上。(3 分)
B. 专、兼职标准化人员达到 15名(含)-20名。(2分)C.专、兼职标准化人员达到5名(含)-15名。(1分)
D.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②中小微企业
A 专、兼职标准化人员数量占企业技术及管理人员总数的比例 10%(含)以上。(3分)
B.专、兼职标准化人员数量占企业技术及管理人员总数的比例 8%(含)-10%。(2分)
C.专、兼职标准化人员数量占企业技术及管理人员总数的比例 4%(含)-8%。(1分)
D.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3.参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员数量(满分4分):
A.企业人员承担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职务。(4分)
B.企业人员担任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委员职务。(每人次2分,累计不超过4分)
C.企业人员担任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委员职务。(每人次1分,累计不超过4分)
D.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二)标准技术领先性(指标3选 2,满分 15 分)
1.企业创新技术标准转化情况
A.企业拥有的国家级科技成果、技术发明、管理创新成果、服务创新成果等,已转化为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标准或进入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的标准。(6-8分)
B.企业拥有的省部级科技成果、技术发明、管理创新成果、服务创新成果等,已转化为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标准或进入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的标准。(3-5分)
C.企业拥有的其他经认定的科技成果、技术发明、管理创新成果、服务创新成果等,已转化为先进标准。(1-2分)
D.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2.企业3年内制定的现行有效标准类别和数量(满分8分)
A.每牵头(前三位起草单位)制定1项相关国际标准得8分。
B.每牵头(前三位起草单位)制定1项相关国家标准得5
C.每牵头(前三位起草单位)制定1项相关行业标准得4
D.每牵头(前三位起草单位)制定1项相关地方标准得33
E.每牵头(前三位起草单位)制定1项先进或达到领跑水平的团体标准得 3分。
F.不符合上述情况不得分。
3.进入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的企业标准数量
A.5项及以上(8分)
B.4项(6分)
C.3项(4分)
D.2项(2分)E.1项(1分)
F.不符合上述情况(0 分)
(三)标准应用先进性(10分)
A.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优于强制性标准,且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执行优于国际、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7-10分)
B.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优于强制性标准,且企业开展“对标达标”并且产品或服务达到国际、国外先进标准。(4-6分)
C.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优于强制性标准,且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执行优于推荐性标准或填补空白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1-3分)
D.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四)标准整体效益性(20分)
1.企业通过标准化手段提升主导产品或者服务的市场份额/销售额/出口销售额
①大型企业
A.大型企业主导产品或者服务的市场份额达 10%及以上,或者年销售额2亿元以上,或者年出口销售额 200万美元以上。(6-10分)
B.大型企业主导产品或者服务的市场份额达 5%及以上,或者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或者年出口销售额100万美元以上。(1-5 分)
C.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②中小微企业
A.中小微企业主导产品或者服务的市场份额达5%及以上,或者年销售额 1000万元以上,或者年出口销售额100万美元以上。(6-10分)
B.中小微企业主导产品或者服务的市场份额达2%及以上,或者年销售额 500万元以上。(1-5分)
C.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2.综合标准化
A.标准集成实施方案应用于企业管理创新与生产实践,并得到行业内认可,其中部分标准在产业链上下游及相关方得到有效应用,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生态效益。(6-10分)
B.企业标准体系完善,形成包括设计研发、生产经营、产业链保障、生态环境、节能低碳等内容在内的标准化集成实施方案,并在企业内组织实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生态效益。(1-5分)
C.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五)标准国际突破性(20分)
技术创新引领的国际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满分20分
以下项目可以累计加分)A.企业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或企业人员担任主席、副主席等重要职务。(15分)
B.企业人员近3年内提出国际标准提案并立项,或者担任工作组召集人。(每一项计 10分)
C.企业人员近3年内成为国际标准化注册专家,并参与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活动。(每一人计5分)
D.企业人员近3年内提出国际标准提案。(每一项计5分)
E.企业近3年内在对外贸易或海外工程中采用中国标准提供产品、工程或者服务。(每一项计5分)
F.企业近3年内组织或者承办国际标准化会议/活动(每一项计5分)
G.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六)标准融合创新性(15 分)
1.创新工作基础(满分10分)
A.获得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标准验证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相关称号。(6-10分)
B.获得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企业技术中心、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相关称号。(1-5 分)
C.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2.标准与研发同步推进(满分5分)
A.企业已建立标准与研发同步推进制度,并已经形成相应的标准成果、实现产业化应用。(4-5 分)
B.企业已与高校、科研机构或者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建立合作机制,推动标准与研发同步进行。(1-3分)
C.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三、特色化指标
(一)参加标准化活动(可累计,满分6分)
A.近五年内,企业每承担并通过验收1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5分);每承担并通过验收1项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3分);每承担并通过验收1项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分)。(同时通过国家、省级或市级的以最高分计,下同)
B.企业承担1家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5分);承担1家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3分)。
C.企业人员通过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5人及以上(5分);企业人员通过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3人及以上(3分);企业人员通过标准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人及以上(1分)。
D.企业主导(排名前3)制定长三角、中部地区、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地方标准,或近三年组织或承办长三角、中部地区、长江经济带等区域标准化活动或会议(3分)
(二)获得标准化荣誉(可累计,满分4分)
A.企业或企业人员(排名前3)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4分);获得省标准创新贡献奖(2分)。参与的得分减半。
B.企业承担的标准化项目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4分);获得市级科技奖(3分);获得社会团体奖项(1分)C.企业承担的标准化工作入选国家级优秀案例(4分);入选省级优秀案例(2分);入选市级优秀案例(1分)。
四、申请方式
(一)企业对照标准创新型企业(初级)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创新型企业(中级)认定指标体系、标准创新型企业(高级)认定指标体系进行自评估。
(二)企业按住所地原则在标准创新型企业全国统一信息平台进行标准创新型企业申请。
(三)企业注册登录信息平台后,选择申请标准创新型企业级别,根据相应级别认定指标体系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首次申请标准创新型企业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对应选择申报标准创新型企业的级别。企业后续申请认定时,应当按照梯度培育原则,逐级进行申报。
五、支持政策
1.支持标准创新型企业参与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建设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标准验证点、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参评标准创新贡献奖、质量奖、企业标准“领跑者”等。
2.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融资增信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标准创新型企业申请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专项、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及“优质中小企业”配套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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