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2024年成都市各区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申报补贴条件及时间材料

202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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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本次发布实施指导意见、申报指南的2024年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有: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建设项目、成都市智慧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园区)项目、粮食烘干中心新建改造

  项目、蔬菜(含育苗)生产设施改造提升项目(详见附件1-4)。

  二、项目管理要求

  (一)严格项目审批立项。

  立项要注重项目落实落地,涉及有工程建设内容项目要关注土地、环保、规划等前期工作落实情况,涉及经营类项目要关注申报主体的可持续性经营状态,减少项目立项通过又无法实施的情况发生。

  (二)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各区(市)县要建立项目实施进度调度、问题解决、滚动检查等推进机制,要全面跟踪实施单位项目推进各个环节,及时发现、梳理、解决问题,推动项目落实落地,着力抓进度、抓质量、抓服务,确保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项目一经通过市级审批或备案,原则上不能调整,区(市)县应加快项目实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三)及时开展项目验收。

  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农业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4号)相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验收”基本原则,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并联验收方式,及时开展项目验收。

  2024年成都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24〕14号)“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低效、高耗能的冷链制冷设备”工作要求,按照《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财政都市现代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财农〔2017〕113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乡村振兴局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办〔2024〕4号)要求,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成都市各区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申报工作目标

  按照《成都市推动老旧农业机械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加快淘汰老旧、低效、高耗能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以及配套设施,推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安全环保高效作业,提升仓储保鲜管理智能化水平,促进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成都市各区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申报条件

  (一)在17个涉农区(市)县行政区域内的,已登记注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建成8年以上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及配套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且已纳入市级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

  (二)主导产业为水果、蔬菜(食用菌)、生猪(畜禽)、水产品、茶叶、道地中药材等具备规模效应的特色优势产业,不存在“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三)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成都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意见确定的建设内容,并已落实建设资金、具备开工建设条件、能够形成当年投资工作量。

  (四)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规定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三、更新标准

  (一)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主体工程为高温库、低温库、气调库、预冷库等仓储保鲜设施,制冷设备要更新使用环保型制冷剂,喷气增焓压缩机组、高效螺杆压缩机组或变频压缩机组,采用热氟融霜或水冲霜、电子膨胀阀、高效蒸发式冷凝器。

  (二)可更新配套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检测、干制、包装、立体式货架、传输传送、防雨防晒及移动式应急冷藏保供、贮藏设施专用供配电等配套设施设备。

  (三)更新项目需配置温湿度探头、温湿度监测主机、物联网卡、摄像头等信息化采集监控设备,并接入四川仓储冷链物流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智慧蓉城农业农村城运分中心平台。可配置能耗管理系统。

  (四)更新的气调库和库容量≥700吨的高温库、低温库和预冷库必须配置安全帽、呼吸防护用品、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等作业防护设备。

  (五)更新项目完工后,做到制度上墙并设立统一规范的外观标识和编号。

  四、成都市各区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申报补贴及支持标准及范围

  本专项资金用于2024年度更新开工和完工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对于以往年度已经安排的项目以及申报主体通过各级财政资金已支持建设相同建设内容的,不再重复支持。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报废和更新数量一致原则,对更新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项目,按新更新购置设备总额40%、单个主体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制冷设备的阀门、铜管等可长期反复使用的零部件企业可留存备用,土地、生活、办公、围墙等非项目功能建设,以及利用原有的设施设备、基础建设等不得纳入补贴和总投资范围。

  五、成都市各区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申报方案审批与备案

  区(市)县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财政都市现代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财农〔2017〕113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乡村振兴局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办〔2024〕4号)要求,做好项目方案编制、审批、备案等工作。

  (一)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收到本意见后,应及时制定并公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对项目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已入库的储备项目中征集项目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于10月15日前将已审批立项的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场处申请实施方案预审,预审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二)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支农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进行预审,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市局出具的《预审意见书》,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后以正式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项目方案备案后,因客观原因项目实施方案需要重大变更(调整)的,按原程序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给予财政补助。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项目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验收时要重点审核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设备销毁记录资料是否准确完整,报废和更新设备数量是否一致,更新后的制冷设备是否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等。验收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兑现财政补贴资金。市农业农村局将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六、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

  区(市)县要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严格项目实施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谁审批谁验收”原则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审核、审批、备案、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一)落实工作职责。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作为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对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真实性和项目建设、管理、验收承担第一责任,确保按方案设计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要强化事前、事中过程监管,对报废设备要会同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逐一清点并确保报废设备全部实施拆解处理,认真审核回收单位出具的销毁记录资料是否准确完整,严防报废设备回流进入企业;对购置的大额设备要督促实施主体开展招标或询价,保证项目总投资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防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问题发生;要与相关业务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加强沟通对接,避免同一项目重复享受补助。市农业农村局履行项目“备案、督导、监管”责任,督促区(市)县抓好项目建设的推进、验收和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二)实施动态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将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不定期调研项目建设、验收等情况。区(市)县按时报送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情况。

  (三)强化社会监督。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纪律要求。

  成都市各区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申报预审材料清单

  一、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报文件

  二、项目申报表

  三、申报承诺书

  四、项目实施方案

  五、报废设备清单

  六、项目用地证明(设施用地备案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合同、国土证、镇街政府出具的不存在“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证明等,更新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土地使用年限原则上不少于8年。)

  七、申报主体银行现金余额证明(银行鉴章);如主体财务状况不能支持项目建设,需提供其他资金筹措证明

  八、主体的信用报告(信用中国(四川成都)下载)

  九、申报主体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

  十、“三品一标”认证、基地认证、注册商标、知名品牌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二、县级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评审结果公示及网络发布截图,县级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的专家意见和评审专家签到册

  十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以上资料壹式叁份,属复印件的需由提供部门加盖鲜章,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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