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9/9
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根据阜阳市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2023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结余资金) 实施方案的通知整理,盘点阜阳市各地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2023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结余资金)申报条件用途及补贴程序等内容,颍州区、颍东区、颍泉区、临泉县、太和县、阜南县、颍上县、界首市各地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19855109130(可加v)
卧涛小编可以为您带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两化融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推广、SEO优化等更多项目辅导规划。
阜阳市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2023年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结余资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政设施农业贷款贴息政策,引导扩大农业有效投资,促进全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参照《安徽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阜阳市各地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2023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结余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下达阜阳市本级的2023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 款贴息资金结余资金。
二、阜阳市各地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对象
在阜阳市范围内发展现代设施农业贷款、符合贴息条件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下简 称“主体”)。
三、阜阳市各地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2023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结余资金)条件
(一)贷款用途范围
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 求的设施种植业、设施畜牧业、设施渔业、冷链物流和烘干设 施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额度30万元(含) 以上的贷款(不包括债券、基金、融资租赁等其他融资方式)。 贷款资金重点用于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等。
(二)贴息利息时限
1.颖上县、颍州区、颖东区、颍泉区为2023年1月1日至 2024年8月31日期间产生且未享受过贴息的贷款利息。
2.界首市、太和县、阜南县、临泉县为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且未享受过贴息的贷款利息(该四 个县、市的主体2024年度产生的贷款利息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进行贴息)。
2023年度贷款达到30万元而未享受贴息政策的本次可重新申报。
(三)主体资信要求:主体及主体经营者征信正常。
四、贴息标准
(一)贴息标准。根据资金总额和申报情况进行测算,对 在贴息时限内产生的贷款利息按照计息天数给予不超过年利率 2%的贴息,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核算公式。贴息金额=贷款金额×(贴息期间计息天数/365)×2%。
五、阜阳市各地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2023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结余资金)申报时间
自本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至2024年9月30日截止。
六、阜阳市各地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2023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结余资金)审批程序
(一)主体申报。申报主体需准备法定代表人(农户)身 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农户无需提供)、借款合同复印件、借据复印件、结息证明复印件、贷款用于设施建设的证 明材料,填写《阜阳市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简 称《贴息申请表》,并在复印证明材料和《贴息申请表》申报 主体签字栏签字(盖章)后,报贷款银行审核。
(二)银行审核。贷款银行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 及申报主体的信用情况,并在申报材料复印件、《贴息申请表》 银行审核栏签署审核意见,加盖银行公章。申报主体将银行审 核后的申报材料报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三)县级审核。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主体申报材料进行 初审,提出审核意见、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0月15日前正 式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市级复核。市农业农村局对县市区报送的申报材料 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报局党组会议研究。
(五)名单公示。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将 拟发放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资金的主体名单和金额在部门网 站予以公示。
(六)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财政 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将贴息资金拨付至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在收到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申报主 体,并在拨付后5个工作日内将拨付情况及佐证材料书面反馈 市农业农村局。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财政、金融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 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要求组织好贴息申报和兑现工作。
(二)严格资料审核。贷款银行和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根 据政策要求认真审核、复核申报材料,共同对申报材料真实性 负责,切实保障申报材料客观真实,申报贴息符合政策要求。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主体一经发现, 将取消申报资格,已拨付资金的追回资金,并将申报主体纳入 社会信用失信名单。对在贴息资金申请过程中帮助申报经营主 体弄虚作假、骗取贴息资金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需要咨询商标、专利、软著知识产权、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两化融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推广、SEO优化等更多项目的请直接联系渔渔:15855199550,微信同号,为您解答指导!
科技项目申报中心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6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