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额条件!第一批成都市各地轨道交通产业高质量发展产品供给清单遴选材料时间,申报流程

2024/9/5

第一批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高质量发展产品供给清单遴选申报材料时间、流程、名额条件等内容归集如下,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经开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郭都区、新律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会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成都东部新区各地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第一批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高质量发展产品供给清单遴选申报材料时间、流程、名额条件等内容归集如下,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经开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郭都区、新律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会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成都东部新区各地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19855109130(可加v)

  卧涛小编可以为您带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两化融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推广、SEO优化等更多项目辅导规划。

  一、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高质量发展产品供给清单遴选范围及名额

  (一)轨道交通类产品,包含轨道交通车辆系统、轨道交通机电系统、轨道交通配套等产品。

  (二)同一年度每个企业最多申报3项产品,属于同一集团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的产品指定一个主体企业申报。

  二、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高质量发展产品供给清单遴选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热爱轨道交通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市域内有固定生产场地,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企业正常运行满2年及以上。

  (四)企业拥有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权,或获得开发权,或获得该产品的使用授权。

  (五)企业申报产品应符合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发展需求。

  (六)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

  1.3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或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企业,涉及项目不符合成都产业发展政策和安全、环保、节能、消防、统计等法律规定。

  2.在环境、消防、安全等信用评价及检查验收中被评为不良、不合格、停工整顿的企业。

  3.使用无知识产权的国(境)外商标的产品,或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纠纷的产品(被他人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情形除外)。

  4.申报产品因产品设计缺陷、质量问题等企业或产品自身原因,3年内曾导致严重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按照国家或相关行业规定的较大及以上事故)。

  三、评价指标分类体系

  《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高质量发展产品供给清单遴选方案(试行)》(附件1)。

  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高质量发展产品供给清单遴选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业立市、制造强市在轨道交通产业走深走实,围绕《成都市推动轨道交通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拟遴选出一批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先进性的轨道交通产业产品,形成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高质量发展产品供给清单,促进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一)轨道交通类产品,包含轨道交通车辆系统、轨道交通机电系统、轨道交通配套等产品。

  (二)同一年度每个企业最多申报3项产品,属于同一集团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的产品指定一个主体企业申报。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热爱轨道交通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市域内有固定生产场地,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企业正常运行满2年及以上。

  (四)企业拥有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权,或获得开发权,或获得该产品的使用授权。

  (五)企业申报产品应符合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发展需求。

  (六)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

  1.3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或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企业,涉及项目不符合成都产业发展政策和安全、环保、节能、消防、统计等法律规定。

  2.在环境、消防、安全等信用评价及检查验收中被评为不良、不合格、停工整顿的企业。

  3.使用无知识产权的国(境)外商标的产品,或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纠纷的产品(被他人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情形除外)。

  4.申报产品因产品设计缺陷、质量问题等企业或产品自身原因,3年内曾导致严重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按照国家或相关行业规定的较大及以上事故)。

  三、评价指标分类体系

  为保证供给清单评审结果客观公正,本次按照轨道交通产品分类对各申报产品进行分类评审排名,申报企业根据主营业务规模选择细分领域。具体分类见附件1-1,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2。

  四、申报、评审及公示程序

  (一)自愿申报。组织发布申报通知,并明确遴选工作具体要求。企业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

  (二)预审推荐。组织对申报企业、产品的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完备性进行初审。对企业申报材料不清晰或内容不完整的,不予认定通过。

  (三)复审。确认符合申报条件的产品推荐名单,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四)专家评审。组织行业主管部门、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链专家委员会、轨道交通建设及使用单位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产品评分。评审小组结合最终评审得分及年度评定名额,综合选取排名靠前的产品纳入建议名单。

  (五)现场核查。从通过专家评审后的建议名单,抽取部分产品进行现场核查。

  (六)社会公示。向社会公示拟入选供给名单企业和产品,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存在异议的进行复查。

  (七)公开发布。形成产品供给清单并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名义公开发布。

  四、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高质量发展产品供给清单遴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

  (二)企业申报书。(附件3)

  (三)产品申报书。(附件4)

  五、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高质量发展产品供给清单遴选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

  (二)申报流程

  1.自愿申报。组织发布申报通知,并明确遴选工作具体要求。企业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提交申报材料至指定邮箱。

  2.预审推荐。组织对申报企业、产品的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完备性进行初审。对企业申报材料不清晰或内容不完整的,不予认定通过。

  3.复审。确认符合申报条件的产品推荐名单后,企业报送纸质申报资料。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4.专家评审。组织行业主管部门、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链专家委员会、轨道交通建设及使用单位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产品评分。评审小组结合最终评审得分及年度评定名额,综合选取排名靠前的产品纳入建议名单。

  5.现场核查。从通过专家评审后的建议名单,抽取部分产品进行现场核查。

  6.社会公示。向社会公示拟入选供给名单企业和产品,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存在异议的进行复查。

  7.公开发布。形成产品供给清单并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名义公开发布。

  六、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高质量发展产品供给清单遴选申报材料清单

  说明:以下材料无特殊说明均默认复印件

  一、申报必备材料

  1.《第一批“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高质量发展产品供给清单”企业申报书》

  2.《第一批“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高质量发展产品供给清单”产品申报书》。

  3.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申报单位自文件印发之日起3年内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信用中国(四川成都)”网站查询、下载、打印)。

  二、申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企业综合评价(企业资料单独装订)

  1.企业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相关荣誉奖励证书和其它证明材料。

  2.近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具二维码标识,需体现企业营业收入、利润和研发费用等数据)。

  3.近3年,企业纳税申报报表、税票、缴款书等可以证明企业纳税情况的证明材料。

  4.企业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证明材料。

  5.拥有轨道交通体系认证、行业标准认证等证明材料。

  6.其它佐证材料。

  (二)产品综合评价

  (可申报3个产品,不同产品分别装订)

  1.申报产品简介。

  2.申报产品的商标注册证、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有效发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属于共有的,申请单位需为第一权利人,且需提供共有权利人同意申请的证明)等。

  3.产品先进性奖项(国家级、省部级、市级)证明材料。

  4.以申报产品形成的相应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规则、行业方案、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证明材料。

  5.产品拥有轨道交通领域体系认证等行业认证标准证明材料。

  6.近3年,产品相关销售合同及发票、货款到账凭证等证明产品业绩材料。

  7.证明用户对产品的满意度和反馈的材料。

  8.产品纳入各类公告、指导、规范、鼓励、推荐、推广、示范、应用名单(目录)等。

  9.全国性社会团体或具有执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申报产品具备国内先进性或创新性,居于行业领先水平鉴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科技查新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等。

  10.申报产品综合评估材料:

  (一)技术层面由专家委员会,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先进程度(产品突出功能或性能指标的先进程度等)。

  (2)成熟度(技术落地情况、稳定性和应用效果等)。

  (3)发展潜力(产品在“卡脖子”、“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方面取得成效)

  (二)行业层面由行业主管部门、轨道交通建设及使用单位,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产销布局(国内/本地市场占有率、海外市场业绩等)。

  (2)服务水平(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业务配合等)。

  (3)产业需求(申报产品是否符合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发展需求)。

  11.其它佐证材料。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需要咨询商标、专利、软著知识产权、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两化融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推广、SEO优化等更多项目的请直接联系渔渔:15855199550,微信同号,为您解答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