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场馆建设、广播电视产业、文旅企业贷款贴息!2024年度合肥市文旅产业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条件、材料、流程

2024/8/30

文化场馆建设补贴广播电视产业补贴文旅企业贷款贴息2024年度合肥市文旅产业政策资金第一批事后奖补项目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及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合肥市文旅产业政策资金奖补项目申报免费咨询(代办):18715034835(微信同号)

 

一、申报条款:

实施细则(二)若干政策第7条:支持文化场馆建设;(六)若干政策第7条:支持广播电视产业高质量发展;(十)若干政策第13条:文旅企业贷款贴息

支持文化场馆建设

1.支持美术馆、艺术馆、城市阅读空间建设

申报条件:社会资本新建(不含改扩建)投资200万元以上的美术馆、艺术馆、城市阅读空间,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照,符合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开放运营一年时间以上且社会效益显著的,按投资额的 20%给予最高 200 万元补贴。新建是指政策有效期内开放运营的,开放运营时间以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照之日起计算,涉及多个证照的按最后取得的计算。项目投资包括水电气、装修和与项目有关的合理设施设备购置费,不含房租、房产价值以及图书购置费、土地购置费、宣传费用、展品、商品、人员工资、差旅费、通信费、餐饮费等其它费用。投资额计算期间自开放运营前1年至申报通知发出之日止。

美术馆、艺术馆是指以保存、展示美术、艺术作品为主要目的,以视觉艺术为中心,为艺术文化的交流传播与教育研究提供空间的场所。场馆面积不小于 500 平方米,布展面积占比不低于60%。展厅适宜对公众开放,月均观众接待量不少于5000人次。藏品数量不少于 300 件,来源合法并登记造册。年度举办公益性文化活动不少于 50 场,其中专业展不少于12 场,专业展是指参展作品不少于 50 幅,具有市级以上美协、书协会员资格的作者不少于 10 人的展览,每场专业展作品重复率不超过20%。

城市阅读空间是指以提供免费阅读为主,集阅读、活动、展示、休闲等相关功能于一体的新型文化空间。空间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阅读区面积占比不低于60%。开架图书不少于5000册,图书为正规出版物并经属地文旅部门审定。月均读者接待量不少于 6000 人次,举办公益性读者活动不少于50 场,其中不少于30名读者参加的公益性读者活动不少于12 场。

观众(读者)接待量以客流统计摄像头数据为准,客流统计摄像头安装需属地文旅部门认可。每场公益性文化(读者)活动均需向县(市)区、开发区文旅部门备案,至少2 场以上活动被市级以上主流纸质媒体报道。

申报材料:1.合肥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表;2.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以及其他合法运营所需证照;3.房屋租赁(买卖)合同或其他合法的场地使用证明以及房屋所有人的产权证明,附场馆平面设计图(注明各功能区域及面积);4.项目投资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附相关合同、付款凭证,有关投资数额的认定须是申报单位账面已经发生的支出,且票据合规;5.客流统计摄像头(至少可连续存储7天)页面截图;6.公益性活动备案表;7.公益性活动清单(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参与人次)及相关佐证材料(活动照片、签到、宣传单、展览作品清单需附作者资质等);8.市级以上主流纸质媒体报道证明材料;9.藏品来源合法证明;10.城市阅读空间还需提供经属地文旅部门审定的图书目录及来源合法证明;11.诚实信用承诺书。

2.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建设

社会资本新建、改建或扩建投资200 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博物馆,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照,按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完工正式对外开放时间需在政策有效期内,其中新建场馆的正式开放时间以取得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时间为准。投资额计算期间自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完工正式对外开放之日起向前推算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投资包括水电气、装修和与项目有关的合理设施设备购置费,不含房租、房产价值以及土地购置费、宣传费用、展品、商品、人员工资、差旅费、通信费、餐饮费等其它费用。

申报材料:1.合肥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表;2.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3.省文物局出具的同意备案文件;4.房屋租赁(买卖)合同或其他合法的场地使用证明以及房屋所有人的产权证明;5.项目投资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附相关合同、付款凭证,有关投资数额的认定须是申报单位账面已经发生的支出,且票据合规;6.博物馆需提交展品名册及合法来源证明;7.诚实信用承诺书。

 

(二支持广播电视产业高质量发展

申报条件:对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以第一出品单位在我省备案立项并取得发行许可的优秀电视剧(含网络剧)、动画片,以第一出品单位出品的优秀纪录片给予奖补。每部电视剧奖补最高 100 万元,每部纪录片、动画片奖补最高 50 万元,同一作品不重复奖补。申报单位须拥有作品著作权,凡联合创作生产的作品,因著作权或资金分配等引起的纠纷,由申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作品播出、获得评优时间(以评优结果认定文件印发时间为准)应在政策有效期内。重大理论文献电视片须取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的《理论文献电视片播出许可证》。

播出奖补: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电视剧频道(17:00—23:00)首播的电视剧,给予每集5 万元一次性奖补。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纪录频道(17:00—23:00)首播的单集时长 30 分钟(含)以上的纪录片,给予每集5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少儿频(17:00—21:00)首播的电视动画片,按每分钟 1000 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获奖奖补:获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选的优秀国产纪录片、优秀国产电视动画片、优秀网络视听作品(网络剧、网络动画片),年度优秀每部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补,季度优秀每部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补。获得省广播电视局评选的年度省优秀国产纪录片、皖美呈现——影像安徽记录计划的优秀纪录片、省优秀电视动画片每部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材料:1.合肥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表;2.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3.网络视听作品(网络剧、网络动画片)需提供拍摄备案公示并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电视剧需提供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并取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电视动画片需提供电视动画片制作备案公示并取得国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申报播出奖补的还需提供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购片合同以及首播证明(加盖播出单位公章)、节目编播单、相关播出页面截屏打印件,首播证明中需要注明播出频道名称、播出时间,每集播出时长;4.著作权登记证书,相应法律文本、合同等材料(申报单位与其他制作机构联合创作生产的作品须提供);5.获得国家、省级优秀项目认定的须提供获奖文件;6.完整的播出样片;7.诚实信用承诺书。

 

文旅企业贷款贴息

贴息方式:1.贴息期限为申报上一年度1 月1 日起至12月31 日止;2.按企业贷款利息总额的50%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50 万元。

申报条件:1.申请单位为中小微文化旅游企业;2.获得“政信贷”金融产品贷款;3.贷款期限1 年期及以上(含1年);4.中小微文旅企业单笔贷款不高于2000 万元(含2000 万元)。

申报材料:1.合肥市文旅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2.社会信用代码证书;3.借款凭证汇总表、贷款利息结算清单;4.贷款合同、借款凭证或贷款进账单、银行借款利息结算凭证,每一笔贷款分别按贷款合同、借款凭证或贷款进账单、银行借款利息结算凭证的顺序装订;5.诚实信用承诺书。

 

重要提示:

1.作品播出、获得评优时间(以评优结果认定文件印发时间为准)应在政策有效期内(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29日)。

2.贴息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美术馆、艺术馆、城市阅读空间建设投资额计算期间自开放运营前1年至申报通知发出之日止;非国有博物馆投资额计算期间自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完工正式对外开放之日起向前推算最长不超过1年。

 

二、申报时间:

2024年8月30日—9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项目材料要求纸质和网上并行,申报单位所在地的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初审项目。

1.申报单位登陆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填报材料。

2.纸质材料(2份,其中县区留存1份、市局1份)装订成册(封面见附件3),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送至企业所在地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其中,合肥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表单独另附一份,申报单位盖章不装订。

3.企业所在地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以及申报单位的诚信状况(登陆“信用合肥”、“信用安徽”、“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是否有失信行为,是否列入黑名单)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可请专家参与审核。9月20日之前,完成项目网上审核工作,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及县(市)区、开发区2024年度文旅产业政策资金初审意见表报送市文旅局产业发展处。

重要提示: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缺一不可,仅报送纸质材料或仅在网上申报均视为项目未申报。

关于2024年度合肥市文旅产业政策资金第一批事后奖补项目申报,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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