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申请材料辅导!简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条件、流程、地点要求归集

2024/8/23

如何填写非遗申请材料?盘点简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条件、流程、地点要求归集,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如何填写非遗申请材料?盘点简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条件、流程、地点要求归集,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19855109130(可加v)

  卧涛小编可以为您带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两化融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推广、SEO优化等更多项目辅导规划。

  一、简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条件

  (一)简阳市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1.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2.具有见证巴蜀文明创造力和独特文化传统价值,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3.扎根于相关区域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民族创造力;

  4.有五年保护规划和保护措施,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同等条件下,对以下项目予以倾斜:

  1.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

  2.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到重要作用;

  3.多民族共享和在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发挥积极作用;

  4.属于农业农村生产习俗、商贸习俗。

  (二)简阳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自愿申请或者被推荐为简阳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1.长期从事某项简阳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实践,熟练掌握该代表性项目的知识和核心技艺,在该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2.积极开展该代表性项目的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自愿面向社会传承;

  3.在简阳市从事该项目的传承实践工作5年及以上;

  4.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德艺双馨;

  5.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侧重在非遗代表性项目中代表性传承人空缺、总体年龄较大的项目中推荐申报。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被推荐或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1.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

  3.申报材料弄虚作假;

  4.在该代表性项目领域内有较大争议;

  5.该非遗代表性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反对意见;

  6.在评审或者公示期间有书面反对意见,经查证后不能排除反对理由;

  7.从事非遗资料搜集、整理、研究、宣传和营销推广,不直接从事传承实践活动的;

  8.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9.已在简阳市或其他地区被认定为县级以上(含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

  10.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宜推荐或者认定的其他情况。

  二、简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程序

  (一)简阳市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1.遴选上报。由申报单位向镇(街道)提出申请,镇(街道)对辖区内具备条件的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拟推荐项目及其保护单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以镇(街道)名义报市文体旅局。由市级部门(单位)承担项目保护单位职责的,可由市级主管部门直接申报。

  2.组织填报。申报材料包括:

  (1)推荐申报函。镇(街道)或市级部门(单位)出具推荐申报简阳市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报告,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并附推荐申报项目统计表(附件1);

  (2)申报资料目录(附件2);

  (3)推荐申报书(附件3)。

  (4)推荐申报图片材料(附件4)。

  (5)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辅助图片,以及其他材料。

  (6)推荐申报传统医药、饮食类项目,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附件5)。

  3.提交材料。提交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推荐申报材料制作要求详见附件7。

  (1)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音像资料除外)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5份。

  (2)电子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按照推荐报告、推荐申报表、推荐申报视频、申报照片(每张照片以照片内容介绍,拍摄时间、地点,著作权人姓名、电话命名)、其他辅助材料、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的顺序,分别建立文件夹提交电子版本,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4.组织评审。市文体旅局组织专家完成第十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不少于20日。公示结束,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公布项目名录。

  (二)简阳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传承人,可向市文体旅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申报简阳市第六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1)推荐申报表(附件6);

  (2)推荐申报照片;

  (3)辅助材料。可提供其他有助于辅助说明的图、文、视频资料。

  3.提交材料。提交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推荐申报材料制作要求详见附件7。

  (1)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音像资料除外)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活页装订成册,一式5份。

  (2)电子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按照推荐申报表、推荐申报视频、申报照片(每张照片以照片内容介绍,拍摄时间、地点,著作权人姓名、电话命名)、其他辅助材料的顺序,分别建立文件夹提交电子版本,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4.组织评审。市文体旅局组织专家完成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不少于20日。公示结束,按程序由简阳市文体旅局公布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三、简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地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专家学者和行业协会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遴选推荐申报项目和传承人,确保推荐申报过程风清气正,推荐结果公平公正。要及时将此次申报工作信息传达到相关单位及个人,对拟申报项目和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要详细告知。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按照非遗工作有关标准要求,对项目和传承人是否符合推荐申报条件、保护单位是否具备保护资格和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推荐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按照时限,完善程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认真准备推荐申报材料,完成推荐必须的公示、审查、批准等程序,专业、准确,高效完成申报工作。

  地址:市政府办公楼222办公室

  凡不符合推荐条件、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以邮寄收到或递交时间为准)的,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请申报人和推荐单位做好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