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科小、瞪羚企业、独角兽、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奖励条件、材料要求

2024/8/19

根据西安高新区关于支持硬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修订)整理,盘点西安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奖励条件、材料要求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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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点:

  本政策的支持企业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高新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且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不良经营行为的 独立法人企业;

  (2 )企业从事行业领域应符合高新区光电子、汽车、智能 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 5 大先进制造产业,人工智能、 大数据与云计算、增材制造、5G 、卫星 5 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 现代金融、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 现代物流、商务服务 6 大生产性服务业以及文化旅游特色产业、 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体以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为 准;

  (3 )企业需在“秦创原 · 科创高新 ”服务平台中完成企业数据库填报工作 , 已入库 企业需每年更新相关信息。

  本政策所支持的人才,必须在高新区工作满一年度并在高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于第八章。

  本政策所称金融机构,是指注册地和税务关系均在西安高新区并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相关机构。

  本政策所称“择优”,是指经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 综合打分后评定的结果。

  *享受本政策的企业,原则上不得迁出西安高新区,迁出时 需退还所享受的政策资金及相关收益。

  西安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条件材料

  条款一:加大科技企业梯度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奖 励

  1 、政策内容

  对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的企业,给予1 万元/家每年认定奖励。

  2 、资格要求

  (1 )需满足企业政策申请基本条件;

  (2 )企业需完成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

  3 、申报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秦创原 ·科创高新服务平台入库证明;

  (3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证明材料。

  条款二:加大科技企业梯度培育——瞪羚企业认定奖励

  对成立时间不超过10 年、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不少于 5 件或 1 件发明专利的科技型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瞪羚 企业。择优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认定奖励。

  (1 )上年度营业收入在 3000 万元(含)-5000 万元之间的 企业 ,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营业利润增长率达到 1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8%的科技型企业。

  (2 )上年度营业收入在 5000 万元(含)-1 亿元之间的企业, 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 15%或营业利润增长率达到 10% ,研发投 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的科技型企业。

  (3 )上年度营业收入在 1 亿元(含)-5 亿元之间的企业, 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 10%或营业利润增长率达到 10% ,研发投 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的科技型企业。

  *本条款线下受理评定。

  条款三:加大科技企业梯度培育——独角兽系列企业认定奖励

  对在秦创原·科创高新服务平台入库,满足以下条件的,认 定为独角兽系列企业:

  (1 )拥有领先自主核心技术,成立时间不超过 10 年(含)、 估值不小于 1 亿元,且获得过私募投资,尚未上市的企业,认定 为独角兽培育企业;

  (2 )拥有领先自主核心技术,成立时间在 5 年之内、估值 不小于 1 亿美元或成立时间在 5-10 年(含)、估值不小于 5 亿 美元,且获得过私募投资,尚未上市的企业,认定为潜在独角兽 企业;

  (3 )拥有领先自主核心技术,成立时间不超过 10 年(含)、 估值不小于 10 亿美元,且获得过私募投资,尚未上市的企业,

  认定为独角兽企业。

  对首次入选独角兽培育榜单的,择优给予10 万元一次性奖 励;

  对首次入选潜在独角兽榜单的,择优给予25 万元一次性奖 励;对首次入选独角兽榜单的,择优给予 150 万元一次性奖励。

  *本条款线下受理评定。

  第四章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条款一: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 、政策内容

  对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给予10 万元的一 次性奖励。对获证且上年度销售收入 1 亿元以上(含)、5 亿元 (含)、10 亿元以上(含)的企业,分别给予 15 万元、20 万元、 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 、资格要求

  (1 )需满足企业政策申请基本条件;

  (2 )企业需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在秦创原 ·科创高 新服务平台中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

  (3 )企业需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3 、申报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秦创原 ·科创高新服务平台入库证明;

  (3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 )营业收入、净资产不超过 2 亿元的企业均需提供科技 型中小企业证明;

  (5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规模奖励的企业,除提供 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高新区税务主管部门开具的上年度营业收 入过 1 亿元、过 5 亿或过 10 亿元纳税证明原件。

  条款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创新服务载体奖励

  对受托辅助区内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且经备案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服务企业等服务型企业,按照认定数量及通过率择优给予1 万元/家 · 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每家每年最 高奖励 100 万元。

  经年度审核、评级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择优给予每年每家最高5 万元奖励。

  对外籍常驻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创办的企业,经认定后择优给予一次性最高10 万元奖励

  *本条款线下受理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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